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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子挺饱,没有狩猎的打算,遂决定放过这个“误入”她领地的家伙,等她饿了再去“拜访”它。 可灰狼不太识相,硬赖着不走,她的火气正一点点爬上心头。 掠食者相互对峙的气场很微妙,充满了血腥与暴力的前奏。身处这样的磁场中,人类的感官再迟钝也品出了不对,他们的原始基因总算记起了被掠食者支配的恐惧。 “好奇怪,我身上的汗毛竖了起来……” “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在树林里?”有人掏出了枪。 领头人低头看向自己止不住颤抖的手,明白林间是出了变故,这是他遇到重大情况时身体会不由自主生成的反应,他称之为“灵异第六感”。 他深呼吸,不打算让恐惧蔓延,只催促道:“收拾东西回去,快!” 人员应声而动,灰狼却在此刻弓起了身体,做出一副进攻的样子。 见状,阿萨思咧开嘴露出森森利齿,几乎是看“笑”了。 好家伙!这只灰狼真是够胆,先是闯入她的领地,再是盯上她的“猎物”,现在更是想略过她对“猎物”行使支配权。 怎么,是当她死了吗?还是说它认为自己能跟她斗一斗? 阿萨思本想等人类离开了再发难,毕竟凯特再三告诫过她不要被人类发现,因为人类虽弱,可他们的恶意超乎她想象的极限。 但听劝归听劝,并不意味着她得打破食物链霸主的底线。 作为掠食者,她的耐心有限度,忍耐有程度,不识相又不懂规矩的灰狼都打上门了,一再地挑衅她,难道她还要忍吗? 被人类发现又怎样,被恶意攻讦又如何,是他们无知无畏地涉足了原始森林,就要承担生死有命的最终后果。 是以,人类刚把鼠尸装进隔离袋、运出深坑,就突然看到离他们不远的树林晃动起来,活生生平移出一个“图层”。 这“图层”长着史前巨兽的模样,长尾一晃,身上的伪装色立刻褪去,展露出银质的鳞片,泛着金属的光泽。当它在他们面前露出全貌,他们的大脑像是被重机枪突突了,陷入了一种脑浆迸裂的空白。 阿萨思完全无视人类,转身冲后方嘶吼:“吼!”滚出来! 霎时,一身短促的狼嚎响起,就见一头巨狼扑出森林,仅一个照面就被恐龙一尾巴抽进另一端。 “轰隆!” 回过神的刹那,人类听见自己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惨叫,他们像是一群被卡车轧过的尖叫鸡,吵得此起彼伏,一点调查员的风范也无。 领头人歇斯底里地呐喊:“跑!快跑!” 他握住无线电,哪怕逼着自己镇定,声音中的恐惧也压抑不了:“撤离森林边缘的社区!怀俄明州,全部撤离!该死的,真有恐龙!” 第52章 巨兽的角斗一旦开始, 人类就没有任何调停的权力。 他们有且能做的事就是逃命,如同受波及范围内的所有动物一样,靠体能和运气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大地在震动, 巨木在摇晃,他们几乎从两头巨兽厮杀的罅隙中瞥见了人类祖先于夹缝中求生的艰辛。如今原始再临,人命沦为缩影。 巨狼钻入恐龙下腹,急速绕转爬上恐龙的脊背, 冲着脊柱一口咬下,狩猎经验可见一斑。 奈何龙刺扎嘴、鳞片坚硬, 它一嘴下去咯了牙,反被恐龙揪住前爪甩飞,轰然撞断大树。 一棵树的倒下往往意味着一个小型生态圈的覆灭,依赖果实树汁而活的动物伤亡过半, 另有只会跑直线的愚蠢人类被巨木压翻。 死的死,伤的伤,森林中充斥着人类的哀嚎,然而恐龙与巨狼的战斗才刚刚展开。 阿萨思吃过狼, 在努布拉岛,在很久以前。 以她对狼的了解, 这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动物, 它们生活在群体中, 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强烈的合作意识, 通常通过合作狩猎, 而在狩猎时,每一只狼都有其定位, 比如擅长追踪的追踪,擅长搏斗的搏斗—— 像眼前这只一上来就咬脊椎的一般是狩猎主力, 它的咬合力极大,才会被族群分派必杀的任务。 也就是说,这头巨狼是优秀的猎手,也是狼群中的佼佼者。它的追捕、速度和咬杀技巧都不差,是个合格的对手,可惜体型不够大,还非要在“成熟”前招惹她。 诚然狼是猎手,可阿萨思也是猎手。她活着的年岁不长,但她活着的每一天都在狩猎,从出生至今,绝无荒废。 她一看到巨狼,就估算出它有30英尺长,只及她一半。 巨狼一跳上她的脊背,她就掂量出它约有10吨重,也只及她一半。 在体型差巨大的情况下,战斗的输赢毫无悬念,确实是她的顺风局。如此,巨狼的进攻就显得操之过急,似乎很无脑的样子。 可它真的无脑吗? 不见得,能长到这么大,它一定有过人之处,至少在某方面比她强。 果然,巨狼似乎有着用不完的生命力和勇气,一下从废墟中跃起,张嘴又朝她咬来。她一爪子劈到它脸上,抓下一块血肉,巨狼惨嚎一声扭身避开,被她用后肢无情践踏。 扪心自问,她比不得这狼勇,勇得很。 她遇到大她两倍的绿蟒,拔腿就跑。巨狼体型只有她半大,却敢一次次冲她发起进攻。 阿萨思扯住巨狼的尾巴,大力将其抡起,朝巨木扇去。不料巨狼一挣,脱爪而出,蓦地,她惊见巨狼身上的毛发像豪猪的刺一样耸起,倏忽脱落,猛地朝她射来。 几根刺穿巨木,几根没入森林,几根被她的鳞片弹飞。阿萨思没空思考“狼为什么会长刺”的问题,她想也不想地助跑起跳,张嘴咬住巨狼的腹部,准备将之拦腰截断。 本能告诉她,它是个威胁,得趁早消灭。 然而变故就在一瞬间,当她的利齿扎入狼腹,兽血涌入她口中,那股与鼠尸一致的“独特味道”打开了她的味蕾,也包裹住她的五感。 要命,是病原体……好浓! 理智催促她吐出来,可喉咙的滚动快了一步,她已经将它咽了下去。没办法,她一般从猎物的血液中汲取盐分,血都入口了,哪有不喝的道理? 可这玩意儿有毒啊!她还记得痛到死去活来的经历。 心知要糟,阿萨思只想赶紧解决巨狼,再火速找个湖泊隐蔽踪迹。谁知病原体的浓度一高发作得格外快,她腹中立刻燃起一团火,剧痛袭来,直接削了她一半的战斗力。 阿萨思一边要扛病原体,一边要压着巨狼打,着实耗费精力。一不留神,她的爪子只撕下半片狼皮,那狼却绕树逃走,几下没了影子。 等等,怎么跑了?刚才不挺勇的吗? 巨狼再没理智也懂得生死利弊,它是莽,但不是不怕死。就像病原体带来的疼痛会激起阿萨思的野性,恐龙把狼皮撕下来,疼痛也能唤起巨狼为数不多的理性。 打不过就逃,野生动物要什么面子? 可它不知道,它的逃跑一下子让阿萨思回忆起了暴虐一号的无耻之举,让她生出一种“被戏弄”的感觉。 至此,身体上的疼痛已沦为次要,她满心满眼都是“宰了这匹狼”的愤怒。她咆哮一声,不管不顾地朝前追去,用身体撞树的方式来转移疼痛,对巨狼步步紧逼。 这追逐战似乎有些熟悉…… 犹记得三年前,撞树的是绿蟒,被追的猎物是她。不想风水轮流转,撞树的成了她,被追的是巨狼。 相似的场景,雷同的节奏,令她的心头生出不详的预感。她坚信直觉不会骗她,于是在追逐的过程中保持着谨慎,没有把理智交给剧痛和怒火。 它逃,她追,越过半片森林,直冲悬崖峭壁。 阿萨思没想到,通往东南方森林的路线会指向悬崖,这里山崖林立,地势十分险峻。她能预感到再往前冲会掉进万丈深渊,可偏偏,前方的巨狼没有降速的意图,反而加快了速度。 事出反常必有妖,她应该止步,可她就想看看巨狼会做到哪一步。 不就是悬崖吗?不就是飞跃吗?如果连猎物都敢做冒险之举,她为了狩猎又有何不敢? 追逐、加速,就在阿萨思一口咬上巨狼之前,它猛地一蹬地面,撒开四肢朝悬崖之外扑去。紧接着,它借力腾空、张开四爪,突然,它的前肢和后肢之间撑开了一张连结的膜状皮肤,像极了鼯鼠的“膜翅”。 就这样,本该坠崖而死的巨狼乘风而起,平缓地滑翔出很长一段距离,甩开了阿萨思。在她惊异的眼神中,飞翔的巨狼转过头望向她,狼脸上竟是做出了一个类似“嘲讽”的人性化表情。 很好,好得很! 阿萨思没有止步,她牢牢锁定巨狼,一脚踩在悬崖上蹬起身体。她强迫自己忘记疼痛,收敛四肢拉长身体,尽量以流线式的身躯减缓空气的阻力。 刹那,她以空气为水,蛇形而上,如箭一般射出,在巨狼惊悚的眼神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它的尾巴。 “嗷!” 巨狼发出惨嚎,在鲜血飞溅中调整高度,朝下方滑翔而去。阿萨思哪能放过它,她迅速张开鳞片切换角度,调整幅度不如巨狼大,但也勉强能跟上。 可她明白,她是不会飞的。 从她跃入高空的这一刻起,坠落就成了她的宿命。为了活着,她得尽量拉长滑翔的距离,如果能在这个距离中捕获巨狼,那就再好不过。 事实证明,她会“飞”这点确实出乎巨狼意料,也打乱了它的阵脚。可动物为了逃命总会爆发出各种潜力,巨狼为了甩开她,开始多种角度变换滑翔,比如钻入狭长又怪石遍布的峡谷。 阿萨思不熟悉地形,她有且只在山脊上试飞。是以,在靠反应力勉强过了十七八个弯之后,腹痛难忍的阿萨思终是一不留神撞在了石头上。碎石飞溅,她共呼啸的风一起坠入湍急的河道,溅起巨大的水花。 少顷,会飞的巨狼在另一处悬崖上降落,它盯着阿萨思坠落的地方良久,甩着断尾离开。 而在它的断尾处,一截细骨已经抽芽长出。断尾重生需要大量的血肉作补充,一如它一夜之间长大的身体。 它需要食物,大量的食物! 巨狼滴着口水,循着风的味道在森林里狂奔。当此时,基因能量公司派出的雇佣兵正好抵达怀俄明州,他们寻找的目标正是巨狼。 * 阿萨思游出河道,趴在阴影处疗伤。 高空一撞力道不小,她虽没受到重创,但左前肢的骨头断了,后方也失去了一层鳞片,瞧着鲜血淋漓。 动物多少有些辨识草药、自愈肢体的能力,阿萨思一路行来吃了不少“草”,又用右肢摸上左边的断骨,硬生生把它掰正。 伴着“咔”一声响,左肢姑且恢复了原状,大抵是腹痛席卷了感官,正骨的痛她倒是感受不到了。 她窝成一团休息,静待疼痛褪去。而在等待的过程中,她觉得断骨处麻痒难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愈合生长。 不是错觉……她发现。 前后不过两小时,身体上失去的鳞片和皮肤已经补完。不知是她的自愈力变强了,还是吃下去的病原体有“再生”的效果,她的伤势正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着,暂时没有副作用。 且,她一天没进食了,肚子仍然不饿,是那口狼血起的作用吗? 不,或许让她饱腹的不是血,而是融入血中的病原体。 对,病原体……她早该想到的,就像血兰花不大却能给她饱腹感,病原体虽少,但也能供给她所需的“营养”,即使她不知道这“营养”究竟是什么。 所以,病原体即使只是半成品,也是当之无愧的“血兰花”。它能让一只老鼠变得巨大,也能让一匹狼长到30英尺,那么,食用了它的她也能长大吗? 要是能,她倒不介意这腹痛来得更凶猛一点了。可就目前来看,病原体在她体内发挥的效果不算大,除了让她的愈合力、再生力变强,暂没发挥出别的作用。 但积少成多,或许等她吃了那头狼就能得到答案了。 呵,会飞的狼,真是想不到。 看上去像是融合了鼯鼠的长处,还吸收了豪猪的技法,不知还有没有别的技能? 如果凯特所说的“极端基因编辑”能靠一支病原体实现,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她的科研能力比吴博士强多了。她只需要一晚上就能让所有动物变异,而吴博士需要几年才能出一只新品。 要不是变异动物吃了肚子疼,她还挺想看大体型的动物遍地走的场景。肉多、顶饱,多好啊,只是这世上会有全是巨物的地方吗?她还挺向往的。 带着纷乱的思绪,阿萨思沉沉睡去。 醒来已是半夜,她的断肢居然恢复如初,行动间没什么阻滞。 见恢复了,阿萨思也不磨蹭,即刻循着巨狼的气味追去,打算大半夜上门寻仇。谁知她横跨原始森林、直抵怀俄明州的东南部,才发现巨狼的老巢一片狼藉,早就被它吃空了。 她找到了狼群过夜的地方,是一个长着灌木的斜坡。 空地上有个深坑,里头埋着个焦黑的铁疙瘩,她寻思这就是从天而降的病原体。而在这附近,一个由16匹狼组成的狼群全军覆没。从头狼到幼狼全被咬死,拆吃得七零八碎,尸骨凌乱地散在深坑周边。 阿萨思嗅着气味,明白它们死去的时间不长,最多一天。 可一天之于森林不短了,狼尸铺到现在都没有食腐动物过来处理,想来森林的清洁工也没能逃过一劫。 也是,一匹狼沾了病原体,要在一晚上长成巨物得吃下多少东西?它长到10吨,那起码吃了20吨的猎物。它再继续长,就需要更多的血食。 那么,哪儿有数量和质量都达标的血食呢? 阿萨思不禁将目光投向了森林之外。 人类——也只有数目众多、易于捕捉的人类能满足这个条件了。她要是没猜错,巨狼或许早已抵达了人类聚居的地方,正在大开杀戒。 * 调查组今日走霉运,还倒了血霉。 他们损失了七个人,好不容易从巨兽之战中逃出生天,又被派去疏散社区。可当他们抵达社区,在不告知具体情况时强行要求群众撤离——不好意思,怀俄明州的猎人有点多,群众的猎枪就这么抵上了他们的额头。 无法,为免不必要的伤亡,调查组只好做了违规的事,将“森林里有恐龙”的真相告诉群众。 他们本做好了被嘲讽、被骂有病的准备,却不料怀俄明州的猎人竟能专业至此,一得到官方确认的消息,立马开始收拾东西走人。 领头人不敢相信事情会这么顺利,遂发问:“你们早就知道森林里有恐龙?” “不知道。”有人回答,“但狩猎经验不会骗人,我们都知道森林里有个吃肉的大家伙,因为我们见过它的粪便。” 官方的定论不过是肯定了他们的经验。 领头人:“那你们为什么不早点离开?” 猎人:“森林里的大家伙不吃人,如果它吃人,我们这个社区早就没了。而现在,你们来了才是我们走的时候,因为——” “联邦调查局的到来往往意味着很多超乎寻常的麻烦。”猎人见领头人脸色不好,补了句,“别这么看我,电影里都这么演,要怪就怪HBO。” 调查组陷入沉默,他们真不知道自己的职业在外头没什么口碑。 撤离是个漫长的活,他们要联络当地的警方疏通道路,还要挨家挨户地通知到位。要命的是,社区进城的道路只有一条,撤离的人多了,路上就堵起了车。即使调查组再三提醒“直接放行”,可效果依然甚微。 直到大后方的森林里传来一阵巨狼的咆哮,直到巨兽落地的响动震醒了昏昏欲睡的人类,他们才总算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可惜实在太晚了。 再度长大的巨狼扑出了森林,一个飞跃降落在道路中段。它张开血盆大口探进一辆巴士,几下就吞了半数的人,血腥蔓延,枪声才堪堪响起。 “啊啊啊!”人类尖叫着逃离,场面一片混乱。 “开火!” 活人与巨狼的厮杀一触即发,偏偏决定大局走向的阿萨思还在赶来的路上。 无法,谁让原始森林这么大,她横跨半个“比利时”容易么? 第53章 陆地动物想要追踪天空单位, 难。 由于巨狼会飞,她一路追寻动物尸骸前进,每每在山崖处失去线索。所幸血味仍在, 她切换路径跟上,勉强没有偏离大方向。 只是,她这一次找到的尸骸属于人类,而不是动物。 细看去, 死者还都是“熟人”,正是与她单方面有过“一面之缘”的雇佣兵。 冷杉树挂着一段肠, 灌木丛落了一只胃,地上随处可见散碎的人骨和器官,而高大的松木上卡着一个人头,他的面部表情定格在愤怒与恐惧上, 是惨死的雇佣兵·伯克。 他应该是最后死去的一个,尸体更碎,受折磨的时间也更长。不像其他人,尸体断得很干脆, 基本是一口没,比如死不瞑目的拉塞尔…… 巨狼并不珍惜食物, 它没把他们吃干净。并且, 她在山下发现了坠毁的直升机, 里头的驾驶员尸体还是完整的。 看来, 巨狼在吃饱之余还享受杀戮的快感, 只要碰上能杀死的猎物,它的猎杀就不留余地。 这样的生物放在森林中, 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生态的失衡;可一旦把它丢进人口稠密区,它就成了大自然的一把刀, 通过最严酷的方式维系人与自然的平衡。 而她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在恰当的时机折断这把刀。 是这样吗? 她,它们,包括普通人,都是部分人与大自然博弈的手段。 身在局中,落子无悔。 四小时后,阿萨思来到了森林边缘。 她跨越公路笔直往前,一同跨过的还有她与人类的生活界限。循着巨狼的足迹、尸体的腥气和爆炸的焦糊味,她来到了一座沦陷的小镇,就像再度进入了一个废弃的服务区。 萧条、混乱、血迹斑驳,到处是弹孔、尸体和巨狼射出的飞刺。 一辆黄色的巴士像罐头一样被开了顶,里头躺了十七八具残骸,遗留着巨大的爪印。车体上“欢迎来到卡斯珀山”的字体被血染红,底盘下方还卡着一辆赤红的跑车。 阿萨思绕着巴士转了几圈,沿公路朝前远眺,就见大批车辆横七竖八地撞在一起,路上是散落的行李和人类的血脚印。收回视线,她在镇上搜起活口,却发现此地已经没有活人,只剩酒吧未毁的电视还有响动。 阿萨思贴近人类的建筑,竖瞳透过窗户向内看去,就见一个粉蓝色的房间里放着玩具与合照,和半柜子的水杯(奖杯)。合照上是一男一女拥抱着一个女孩,单人照属于手握金色水杯的女孩……他们笑得很开怀,只是不知还在不在。 她对人类的生活终究带着点好奇,干脆一屋一屋地看了过去,做个大致的了解。 她发现,人类不仅是群居动物,还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共居动物,更有一部分是独居动物,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性十分复杂,连“巢穴”组成的重合度都低得可怕。 可他们无疑活得比她滋润,小镇不大,她却找到了好几处存放食物的地方,里面什么都有。甚至,人类还有专门存放书籍的房子,她对此很感兴趣,奈何书本之于她实在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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