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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 连我也没料到那硬化药水的效果这么好,但仔细一想,以往确实没被割破过。 拉米亚看了看腕表,说:“快些离开,更多的恶魔正离近。” 我们开始冲刺,跑向一个植物疯长的花坛背后,到这里,地面是大理石的,我找了半天,暂时没见到脚印。这儿是一间废弃的办公园区,门口写着思凯福德有限公司,拉米亚说:“思凯福德?” 我问:“这地方也荒废了百年,无论曾经怎样,现在都已破败了。” 她在腕表屏幕上点了几下,说:“末世之前,思凯福德曾经是大军火商。” 这么一说,我确实可以换把好点的武器。 她闻言摇头,说:“这里是办公区,你别抱太大指望。” 我其实别无所求,只要进入摩天楼,什么就都有了。 拉米亚的掩住腹部,她似乎是饿了,她说:“就在这儿等到天亮,明天继续找他们。” 黎明确实已经不远,我已经见到了未来的曙光。那不仅仅是一缕晨曦,而是我人生转折的契机。 但为了讨好拉米亚,我必须表现得更殷勤。我走在前头,推开半掩的门,用枪左指右指,确认安全,示意她跟上。拉米亚向我略一点头,我的希望便增加了一分。 我们到了楼上,桌椅将大房间切割成一个个方形区域,各处长出一棵棵小树。我清空了一个方格,拾起一堆木柴,生了堆火。方形区域完美地挡住了火光,从外面不太容易发觉我们。 我取出两块野狗的肉,说:“拉米亚,两块都给你。” 拉米亚说:“你自己不吃吗?” 我说:“我的肠胃很耐饿的。” 拉米亚笑了笑,说:“不必,我吃不惯外面的东西。” 我突然意识到了,在摩天楼里,她们吃的一定是清洁而美味的食物,是我从古代的那些杂志中读到的各种美食,那些洋溢着脂肪与热油、鲜红脆嫩的上等牛肉羊肉,还有香甜的水果,比我摘的那些无花果甜美百倍。 她从自己的包里取出一卷锡纸包裹的食品,我认得,书上说这是三明治。她取下头盔与护目镜,她的脸完全显露出来,她看来很年轻,不超过十八岁,却是一头银发,宛如瀑布,她的眼睛很明亮,大而清澈,五官都很精致,秀美灵动,不像我见惯了的那些穷苦人与强盗,她的肌肤恰似杂志中那些模特般滑嫩。 我认为天堂里的人,本就该像她这样,或许一个个儿都像她这样,不,必定全无例外。 她两口就把三明治吃了,我甚至连向她讨食的机会都没有。 她的包里一定还有,还有许多,美味可口的,来自摩天楼的三明治肉卷。 我认为她心情不错,可以问她些摩天楼的事,毕竟那事关我的前程。 我问:“游骑兵是做什么的?” 拉米亚说:“其实很像你们这种拾荒者,我们拥有一些权力,还有最好的装备,待遇也很好,但如果完不成配额,也会被赶走。” 我问:“什么?还有可能被赶走?” 拉米亚说:“不,不可能,我从来没有过,我是最出色的。” 我很高兴,因为她越出色,就越能照应我,提拔我。 我说:“我们拾荒者也有那种配额,像我每次外出,要么捡到食物,要么捡到些物资、药品什么的。如果捡不够,回去就吃不饱饭。” 拉米亚说:“你的那个‘无水村’在哪儿?是在地下吗?” 我回答:“这是当然,现在哪有住在地面的人?”但我立即又补上一句:“除非是天堂或强盗。” 拉米亚笑道:“或许差不多。你从无水村叛逃了?” 我说:“那地方没已经没有了希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现在只想着天堂。” 拉米亚说:“你很了得,你那一拳打伤了我,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类打伤了。” 我突然万分过意不去——我怎能打伤救我逃离苦海的天堂使者?但谁又能未卜先知呢? 我说:“你可千万别放在心上,男有失手,女有失足...” 拉米亚说:“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一走,无水村会失去一个好猎手,一个值得依赖的人。他们很可能因此覆灭?” 我想了想,说:“无水村已经覆灭了。” 她说:“怎么回事?” 我说:“一个恶魔毁灭了村子,我是唯一的幸存者,时至今日,我仍预感到那个恶魔在追踪着我。我唯一的出路,就是连恶魔也无法踏入的天堂。” 拉米亚表情中暗含着悲伤,她叹道:“这样的事,如今实在太多了。那是怎样的恶魔?” 我沉默了片刻,说:“那是一条鱼。” 其实我不想说,但拉米亚问,我不能不回答,我有求于她,因此低人一等。 拉米亚问:“鱼?怎样的...鱼?我从未见过像鱼的恶魔。” 我双手比划,说:“无水村有一个鱼缸,大约有四个洗澡盆那么大,他们曾经崇拜那鱼缸,崇拜鱼缸里的鱼。他们宁愿自己喝不上水,也要保证鱼缸里的水新鲜,可后来他们不再信了。” 拉米亚说:“这鱼缸里的鱼似乎也没多大,如何能毁灭村庄?” 我说:“你难道不明白?因为那鱼...那鱼是恶魔,是一种超自然的邪恶力量。它不仅毁灭村庄,一切阻挡它的人,都会被它杀死。” 拉米亚似乎很感兴趣,她说:“再多说一些情报,它是如何杀人的?” 我说:“不能再多说了,鱼能察觉到我在谈论它,说得越多,它就越容易找到我。鱼不允许有人逃过它的追杀。”我的声音在发颤,但我止不住。 拉米亚说:“你如何知道它在找你?” 我说:“当它靠近时,我能感觉得到,那就像是....像是溺水,令人很痛苦。我真的不能再继续了,朋友,我真得住嘴了。” 拉米亚仰起脑袋,她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眨着闪着,说:“像鱼的恶魔,嗯...有趣,执政官或许会很关注。” 我疑惑地“嗯”了一声,拉米亚解释说:“我们游骑兵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收集世界上各种恶魔的样本,如果能捕捉到活体,那样最好。” 第12章 丛林猛虎 我在地狱中寻找着救赎,但那救赎是否真在天堂? 我看着火花跳跃着,变幻着,我问:“朋友,你为什么找那两个人?” 拉米亚说:“我和他们其实是一起出来的,但途中分散了。” 我说:“带着老人小孩上路真算不上明智。” 拉米亚说:“刚离开黑棺时,我们有一整队护卫。” “其余人呢?” 拉米亚回答:“都死了。” 我反而精神一振,说:“连游骑兵都无法在悲伤的纪元保住性命,而我却已独自足足活了数月。我相信我能胜任游骑兵的工作。” 拉米亚皱了皱眉,这让我暗暗心惊,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她说:“是运气不好,遇上了恶劣的天气。” 我忙说:“我运气很好,因为我遇见了你,朋友。” 拉米亚笑了笑,转头望着夜色。我看过古代的地图,我们所在之处叫旧金山,标牌上显示这片区域叫帕西菲卡。这儿曾是很繁荣的地方,人口密集,街上的车流永不停歇,即使在深夜里,不灭的灯光也可媲美星空。 但一切都逝去了。 突然间,我听见脚步声走过长廊,靠近我们。我立即熄灭了火,拉米亚戴上头盔与护目镜,那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断断续续。拉米亚低声说:“是强盗。” 我说:“他们已发现我们。” 拉米亚说:“你生什么火?” 我无力反驳,生火确实不应该,尤其是周围状况不明的情况下,我被兴奋冲昏了头脑,可我怎会知道这儿有强盗? 强盗喊:“出来吧,出来,我们都是文明人,会好好招待你们。” 又喊:“小羊羔,小可爱,你们缺什么,我们给什么,世上没有比我们更善良的好人了!” 他们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倒不像如何友善。 拉米亚抛出一个圆球,那圆球叮叮当当地滚动,忽然间爆炸了,强盗们害怕地大叫,有人倒地。强盗喊:“找掩体!掩体!他妈的好狠!”拉米亚趁机开了几枪,又撂倒了两人。 她说:“总共十五人!” 我低声说:“我的枪打不着那么远,而且没子弹了。” 拉米亚说:“用不着你。” 这时,强盗们一通扫射,顷刻间将方格的挡板打成碎片,好凶猛的火力,他们从哪儿找到的这些好枪?这里不是办公楼么? 拉米亚朝我做了个手势,我们后撤,期间她又回头开枪放倒两人。敌人开火还击,我见拉米亚身子晃了一晃,发出低哼声,但丝毫不碍她奔跑。我们本该下楼,但我透过窗户,瞥见楼下出现了恶魔,其中有一个遍体鲜红的牛角恶魔,身高足有三米。他们是被枪声吸引过来的? 真倒霉,真不是时候,偏偏离天亮还有一会儿。 我向楼下指了指,比划恶魔双角,拉米亚会意,她说:“朝楼上跑!” 强盗看不见我们,我们朝楼梯飞奔,忽然间,我把拉米亚的脑袋一按,自己同时蹲下,随后,头顶的玻璃噼里啪啦全碎了,那长角恶魔的脑袋探出,左右张望,幸亏未发觉我们就在它脑袋底下。 它沉重地呼吸,我闻到它口中腥臭的气味。 强盗们恰在此时扫射,打中了这恶魔,恶魔发出咆哮,脑袋缩了回去,我小心朝窗外看,那鲜红恶魔双手攀着墙壁,朝强盗们靠近,另有三只白色恶魔也快速爬上了墙。 我说:“下楼?”楼下应该安全了。 拉米亚咬咬牙,说:“不,上楼。” 我们跑上了一层,找一间办公室躲好。我见拉米亚左臂流血,她说:“子弹穿过去了,没留在里面,你替我包扎。” 她递给我一卷绷带,一针药剂,我替她包扎治疗妥当了。她说:“一个小时就能痊愈。” 我问:“这么快?是这药剂的作用?” 她点点头,眼神锐利得像一柄刀。 我说:“强盗会被恶魔杀了,然后恶魔就会离去,我们也可以趁机逃走,越早越好。” 她说:“我从未失败过。” 我说:“那不算什么,只要留得命在...” 她说:“这里是强盗们的一个据点,恶魔一来,他们肯定躲到藏身处去,而等天一亮,剩下的强盗会出现。”她露出狼一般凶恶的表情,说:“把他们全杀光。” 我无法劝阻,她也不再开口,她仰着头,脑袋抵住墙壁,急促地呼吸着,她脸颊的汗水顺着纤细的脖子往下流,我从她脸上见不到痛苦,见不到退缩。 我低声念道: “战争失利又如何? 我们并未彻底落败, 那不屈的意志, 那复仇的急切, 那不朽的憎恨, 那从未投降或臣服的勇气, 此外,还有什么并未被征服? 是即使上帝的怒火也无法从我身上剥夺的荣耀。” 拉米亚睁开眼看我,说:“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 我说:“我不知道这话从何处来,是养父常念的。” 她说:“谢谢,这诗很应景,我这下可精神多了。” 又半个小时后,天亮了,恶魔即将归巢,然而恶人仍将行走于世。 拉米亚说:“你留在此处,不要走动。” 我回答:“我有自己的行事方法。” 拉米亚说:“随你好了。” 她如幽灵般走出了房间。 我先喝下一瓶药水,它被称作奥丁之眼,我的感官被放大了许多倍,这能让我洞悉建筑中敌人的分布。 我又将一种药膏涂在匕首上:它叫毒蛇之血,是一种剧毒,连恶魔都能杀死。 我取出另一瓶药剂,它是我的杰作,我叫它“阿蒙之水”,阿蒙不知是何方神系的太阳神,但在夜晚,祂会隐形不见。我喝下它,一股极寒侵蚀了我的胃,除了我之外,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会因为喝了它而不停拉肚子,直至丧命。 但我却是例外。 我开始流汗,但并非寻常的汗液,而是分泌出的一种灵药,我不见了,成了完全的透明,即使我的衣物也被药水浸湿而无形。 我准备就绪,走向屋外。我察觉到拉米亚已经与强盗遭遇,敌人有八个,位于二楼,她那边似乎很顺利。 我走上顶楼,这一层的装修曾经很豪华,现在却变得比下面更破,常言道:“大道至简。”越简单的事物,反倒越容易保留。 这是一间主管办公室,还有个阁楼,六个强盗分作两匹,守在各个儿入口。 我转动匕首,刺死了两个。其他人惊慌地大叫,却看不见我,我快步冲刺,一匕首刺向挡路的女强盗,她似乎见到了一点点反光,朝后退缩,但我的匕首仍擦破了她的脸,那就不必管了,她很快就会死。 当她倒地抽搐时,我又捅破了两个男盗贼的额头。剩下的一人胡乱开枪,险些扫中了我,但就像在黑色的房间里打蚊子一样,机会转瞬即逝,我在他背后一刀,结果了他。 阁楼上是强盗的头目,一个肌肉发达的硬汉,他已极度紧张,稍有风吹草动就送过去一梭子,以至于把周围的玻璃全打碎,我把匕首一扔,刺穿了他的眼眶,他晃了晃,毒素入脑,死了。 三种药效几乎在同时消退,似乎效用相护抵消了。我开始吐血,不过吐血总好过丧命,吐血总好过待在地狱,而无法进入摩天楼、进入天堂。 拉米亚出现在阁楼的门口,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过了片刻,她面露微笑,低声念: “猛虎,猛虎,你目光如炬, 在黑夜的丛林中, 怎般不朽的手与眼, 能塑造你这可怖、匀称之体?” 我问:“这诗是谁写的?” 拉米亚说:“听说是威廉姆·布雷克,几百年前的诗人。” 我拾起强盗的枪,用枪柄砸开了一扇暗门,里面是那老人和孩子,他们都还活着,老人深受恐吓,而那个女孩儿....却并非女孩儿。 之前相遇时,我并未细看她,现在却注意到她的怪异之处,她的脸百分之七十是金属的,只剩下右眼那小小的一块,眼神很清澈。她的身体也是如此,她的右手还完好,左臂却是银黑色的金属。 她到底是什么? 拉米亚扯开老人嘴上的封条,那老人大喊:“看在执政官的份上,拉米亚,你终于来咯!” 拉米亚说:“老威,你真是鸿运当头,回去之后,你该去买彩票。你得知道自己刚刚活命的概率有多小。” 老威说:“去黑棺的那些奸商手里买彩票?那不是糟蹋钱吗?”他说着哈哈大笑,而那个“女孩儿”却始终默然不语。 我和拉米亚替他们松了绑,老威说:“我对他们说:‘我是黑棺的重要人物。’他们一听我是黑棺的,就想要赎金。他们甚至怕我饿死,给我吃了些口粮。不过那些口粮可真难吃的要命,我怀疑是狗肉做的。” 我碰了碰我行囊中的狗肉,心里微微叹息。 我清了清嗓子,说:“老威先生,我叫鱼骨。” 我不清楚老威是什么职务,如果他比拉米亚级别高,我没看出来,可如果他级别很低,拉米亚也不必急于相救。 如果是前者,我非但要奉承拉米亚,还要对他鞍前马后。 如果是后者,我仍旧要奉承拉米亚,却又不能得罪此人。 总而言之,现在的我需看人脸色行事。 老威笑道:“这名儿可真怪,鱼骨是什么鬼?” 拉米亚说:“鱼骨杀了一半的强盗,我杀了另一半,是他找到你们在哪儿。” 老威肃然起敬,说:“这可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了。不过我怎么不记得一齐出来的游骑兵中有叫‘鱼骨’的?” 拉米亚说:“他原先不是,但现在是了。” 这像是一句承诺,我似乎已得偿所愿。 第13章 黑色棺材 但他们三人仍有未知的秘密,正如这未知的悲伤纪元。 办公楼里有秘密的武器库,但拉米亚用不上,我也不愿负重,人只有一条命,带再多枪械也不能让人多挨几枪,只需一柄趁手的就好。 但水和食物就另当别论了。 老威问:“你真吃得下这些东西?” 悲伤纪元的拾荒者与强盗养成了相似的品味,我们是不介意吃蟑螂肉与老鼠肉的,尤其是如此巨大,如此多汁,如此肥嫩的肉,倒是不妨一尝。 但转念一想,我不再是拾荒者,而是游骑兵,我是黑棺的一员,我的品味有待改善。 我还没踏入摩天楼一步,可已经完成了目标。拉米亚信任我,我成了她的跟班。 我会仅仅满足于此吗?不,我要继续往上爬,未来,我要住黑棺最好的屋子,吃最好的食物,玩最奢侈的游戏,享最愉悦的乐趣。我要成为黑棺的名人,黑棺的主宰者,永生永世过安逸舒适的生活。 唯有那样,鱼才会远离,才不会找上我。鱼能嗅到贫穷,嗅到痛苦,嗅到绝望,嗅到人一切的负面情绪。当它来时,所有人都会死,包括我在内。 我再无把握能逃脱。 所以我必须身处天堂。 拉米亚说:“乏加她怎么样了?” 老威:“你最最不用担心的就是她了,我看就算有人在她脑门上开一枪,她都不会死。” 我怀疑老威在吹牛,但我看着乏加怪异的模样,我又相信了。我难以判断乏加身上有多少比例仍是血肉,我甚至不知她还是不是人。 拉米亚说:“你们没事就好。” 我指出我们该早点回摩天楼了。 拉米亚摇头说:“任务还没完成,要回去还早呢。” 我仿佛被一盆冰水浇了个通透,问她还有什么任务比保住性命更重要? 拉米亚说:“我的荣耀,我的信念,还有执政官的命令,这些都是值得誓死守护的。你身为游骑兵,必须有此觉悟。” 我头一回觉得这游骑兵还是不当了吧。 拉米亚说:“如果你退缩,那我视你为逃兵,你非但永远失去了进入黑棺的资格,我还会处决你。” 仔细一想,答应人的事怎能随便反悔呢?如果我答应的是老弱病残,那自然可以当做没说过那些话,可拉米亚这边,如要搪塞蒙混,代价可就太大了些。 或许这有些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但世界已经毁灭,我们这些存活者也不得不随机应变,降低道德准则。 拉米亚微笑道:“这就好。”老威与乏加也并无异议。 这一代曾经是所谓的“商业街”,不知是否容得下两个强盗集团,一个已经没了,但如果有下一个,最好还是莫要中了埋伏。拉米亚无法探测人类的迹象,而她再厉害也挺不过包围圈中的乱枪扫射。 我告知拉米亚我愿意在前头探路,毕竟我习惯一个人,也擅长保命,如果高楼大厦上有强盗的狙击手,我没准能发觉。 我心中满是疑问,却竭力让自己保持乐观。我认为鱼在嗅着我的气息,有时,我蓦然回首,仿佛见到了它幽灵般的影子。 有人笑着说:“为什么要抗拒?为什么?” 我竭力睁大眼睛,我汗流浃背,我看见无数双手,无数个眼睛,无数张人的面孔。 奥奇德活生生地出现,但他已不是他,他已不是人类,他成了另外的...事物。他说:“来吧,和我们在一起,我们一开始也与你一样,可现在我们明白了,当初为何要挣扎?我们正被救赎,我们正在上天堂。” 成为太阳王的一部分。 我喊:“不!不要过来!” 鱼。 一双温暖的小手按住了我的额头,我以为是奥奇德,想将他推开,但随后认出是拉米亚。 拉米亚问:“奥奇德是谁?” 我告诉她那是个无水村的老熟人。 拉米亚说:“你看见他了?” 我说奥奇德早已死亡。 拉米亚又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直抒己见,认为在探路途中,最好别交谈,那样会分心。 拉米亚问:“乏加,还有多远?” 乏加的眼睛发光,将一张画面投到了大理石地板上,那是一副极其详尽的周围地图。 我认为详细的地图是上个纪元遗留的珍宝,有一张地图,我们就成了全知全能的神,只要仔细研究,大片区域可以随意探索。而乏加无疑又比地图更好。我看见她投出的影响中有两个点,当中有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她可以测算自己与目标地点的最佳路径。 而在她脑中,更不知道有多少这样的地图。 我在旅行途中养成了好习惯,见到有用的好东西,我通常会想办法带走。目前这好习惯可以暂时收敛,但我仍深深地震惊了。 乏加究竟是什么人?古代有所谓的计算机,我本以为那是天方夜谭,或许乏加就是,可她分明是人。 老威抬头说:“还有三十公里路,我们明天就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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