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贵,与我刘裕千里同行,共赴国难,这种精神,刘裕佩服。在刘某看来,一个人的出生是不可能由自己决定的,但他这一世的命运,却是可以由自己把握,高门贵族,也是前人奋斗的结果,如果子孙无能,再好的门第,也会衰弱,我并不觉得自己会低人一等,更不会因为知道了你的身份,以后就自惭形秽,不敢再与你交往了。” 谢玄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小裕,你这种气势,这种不甘人下的气概,正是一个英雄豪杰所应该具备的,我观察了你很久,正是确定了你是这样的人,才会费了这么大的心思,让你从军,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接下来,我要跟你谈另一件事情。” 刘裕正色道:“玄帅,有什么任务,请你尽管吩咐,卑职一定照办!” 谢玄笑着看向了王妙音:“小裕啊,你可喜欢我家妙音?” 王妙音顿时满脸通红,直接转过了身,不敢再看谢玄和刘裕。 刘裕没有想到谢玄居然会直接这样问,尽管这一路过去,他的心中已经满是王妙音的倩影,这个仙女似 的高门贵女,简直就是梦中的女神,虽然刚才他说了半天并没有士庶 之分,但是他很清楚,这样的世家贵女,不是自己这样的乡野村夫可以高攀的上,人家肯跟自己做个朋友,已经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哪敢奢望抱得美人归呢? 于是刘裕有些手足无措,结结巴巴地说道:“这,这怎么可以,我,我…………” 谢玄笑着摇了摇头:“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小裕,你看妙音的眼神其实已经说明了一切,怎么了,男子汉大丈夫,英雄豪杰连喜欢谁都不敢直言了吗?” 刘裕索性心一横,挺起胸膛,大声道:“不错,玄帅你说对了,我刘裕确实倾慕王小姐,但您也知道我的情况,以我现在的身份,寸功未立,没有官爵在身,又怎么可能去想这种事情呢?请您不要拿我开玩笑了,王小姐这样的神仙般女子,那只能在高门世家间进行联姻,甚至会嫁入帝王家,又岂是我这等平民百姓,高攀得上呢?” 说到这里,刘裕的心中浮起一阵感慨,想到自己这二十年来过的艰辛和不易,想到自己就在前一阵还被刁家欺负的那种屈辱,眼眶都有些湿润了。 谢玄摇了摇头,正色道:“小裕,你错了,这世上没有永恒不变的尊贵,所谓高门世家,也是前人从一无所有的时候白手起家,奋斗而得。想我谢家,当年先祖过江避难之时,并不算顶级家族,靠了家中两代人的艰苦奋斗,尤其是伯父谢尚,在北方大乱时趁机从邺城取回了传国玉玺,才使我谢家一跃而成顶级豪门,即使是身为相公的安伯父,还是我这个五州都督,都一日不敢懈怠,生恐辱没了家族的名声!” 说到这里,他从小几上拿起了一封书信,叹道:“这正是我的大姐,妙音的母亲,前天给我写的一封信,上面将我责骂一通,问我为何还不成器,奋发,是天分有限还是努力不足?外人只道我们高门世族代代荣华富贵,却从不去想这荣华富贵后,所要付出的超人艰辛与努力,小裕,从奋斗的角度来说,我们谢家和你,并没有什么不同。”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世家亦有难念经=== 刘裕看着谢玄,耳边传来他那平静的声音:“小裕啊,其实人生来都是一样的,没什么高下之别,世家子弟因为他的出身比普通人高一些,外人都以为是骄奢淫逸,也确实会有刁家这样的害群之马,但你要记住,我大晋向来是世家与天子共天下,作为执政的顶级世家,是不会损害国家的利益,来满足自己家族的私欲的。” “就象这次,大晋面临危难,不仅是你们这些京口义士,我们这些高门世家子,也要为国家赴难,就是妙音,身为一介女子,也主动请缨,想要为国出力,这也是我安排她这回跟你去的根本原因,毕竟,慕容家是北方前王族,还是比较认身份的。” 说到这里,谢玄微微一笑:“当然,我这样安排,也是有自己的考虑,如果不是安排你们这一路相伴,想必小裕你还不至于起了对妙音的爱慕之心吧。” 刘裕的脸微微一红,看向了王妙音,只见伊人也正痴痴地看着自己,四目相对,王妙音轻轻地低下了头,只是摆弄着自己的衣角,其对刘裕的深情厚意,已经不言自明,刘裕并非完全不知男女之事的木头,这一下就明白了过来,原来王妙音也对自己有意了。 谢玄笑道:“其实我的这个外甥女,自小就跟其他的世家贵女不太一样,也许是因为我大姐本身就是气度非凡,所以她的女儿也并不象别的小姐那样,排斥草莽英雄,她一直说,这辈子非英雄不嫁,这样的英雄,在世家子之间,已经越来越难找了。” 说到这里,谢玄的神色转为黯然,眼中闪过一丝无奈之色:“大晋立国已近百年,这些年来,北方胡骑南下的次数越来越少,南北之间,也有了近二十年的和平,是以上层世家很多已经忘战,思安,高门子弟没有我们年少时的那种危机意识,好逸恶劳,谈玄论道,反感兵事,除了少数将门出身的世家子外,已经很难再有可称英雄之人了。” 王妙音轻启朱唇,说道:“舅父也不必这样说,妙音所见,世家子弟中还是有人才的,那荆州的桓玄不说了,就是相公的儿子,我的表叔谢琰,不也是文武双全的英才么?” 谢玄叹了口气:“表面上看,瑗度(谢琰的字)还不错,但他个性高傲,看不起出身寒微的人,别的不说,就是牢之,无终这样的宿将,他都不放在眼里,这样以后会出大事的,如果他以后失败,一定是输在这上面。” 说到这里,他抬头看向了刘裕:“世家子弟们多数厌恶兵事,不愿从军,所以以后能掌握军队的人,一定是小裕,牢之这样起于行伍之人,这是大势所趋,历朝历代都是兵强马壮者为天子,掌握军队的人才会真正地掌握国家的权力,就是我谢家能成为顶级世家,也是因为前辈掌兵,夺回了玉玺,所以,小裕并不需要顾忌自己的身份,以后,也许你会位于我们谢家之上,我的子侄儿孙,说不定还需要你来照顾呢。” 刘裕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呢,我怎么可能以后在你谢家之上?”他嘴上虽然这样说,心里却是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呐喊着,我真的可以超过玄帅,超过王谢这样的家族吗?那个蛇仙说我是王者,难道是真的吗? 王妙音的眼中水波流转,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刘大哥,我看好你。你的人品,武功,智谋,不逊于任何的世家公子,在这个乱世之中,这才是英雄好汉建功处身之道。” 谢玄点了点头:“妙音说得很有道理,小裕啊,世家公子就算象桓玄那样的,看起来也能跟部下打成一片,但那不是发自内心的,他们对于那些军汉,只是想利用,并不可能象你这样跟他们真的做兄弟。所以,只有掌握了人心,才能直接地掌握军队,掌握权力,这就是我真正看好你的原因。” 说到这里,谢玄叹了口气:“当年我的四叔父谢公讳万领兵北伐 ,就是看不起这些将校,当时随军从征的相伯父几次劝他要结交这些军人,他却态度傲慢,在宴会之上拿着玉如意指着在座的军汉,笑道,各位可都是劲卒啊,气得大家愤然离席而去。” “事后虽然相伯父多方补救,但仍然是上下离心,北伐之事也因此失败,战败之后那些军校们都想杀四叔报仇,还是看在相伯父的面子上才放过他一马。这可是我们谢家活生生的例子,教训深刻啊。” 刘裕不知道原来有过这样的往事,叹了口气:“大晋的底层将士来自于民间,都是些单纯的汉子,内心却是很敏感自尊,世家子弟已经在权力上位于其上了,如果再公然地嘲笑侮辱,那太伤人了,刁家兄弟之所以在京口激起公愤,也是同样的道理啊。” 谢玄点了点头:“是的,所以我看好你未来能掌兵掌权,但是你光掌握了军队,还不足以让你跻身一流世家,就象桓温,如果他不是为父报仇,杀了仇人,从而得到了先帝的嘉许,把公主嫁给他,桓家也不可能成为独霸荆州的大世家,大军阀。” 说到这里,谢玄微微一笑:“我们谢家,王家不是皇家,没有公主,但是妙音这样的高门小姐还是有的,你如果能迎娶妙音,那可不次于当年桓温当驸马,这也是我能帮你最大的一个忙啦。” 刘裕心中一阵激动,他看向了王妙音,正色道:“只是,只是不知妙音小姐的意下如何,我,我…………” 王妙音粉面微红,低下了头,细语如蚊蚋一般:“舅父,妙音,妙音的终身大事,全凭你和母亲作主。” 刘裕心中一阵狂喜,他就是再笨也听得出来,王妙音是真的对自己有意,愿意委身于自己了,他只感觉到整个人都在空中飘,幸福仿佛突然从天而降,让他都不敢相信,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谢家姐弟密室对=== 谢玄哈哈一笑:“看到了吧,小裕,这就是妙音的真实想法,其实若非她有意,我这个做舅舅的,又怎么敢越俎代疱,决定她的终身大事呢?” 王妙音的粉面通红,声音变得更低:“只是,只是此事舅父还需要向家父提及,而且家母她,她也没有完全答应。” 谢玄点了点头,表情变得严肃,看向了刘裕:“听到了吧小裕,想要抱得美人归,还是得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如果没有显赫的身份,就拿出出众的功劳吧,你得向所有大晋的世家高门证明,你配得上妙音!” 刘裕心中只觉得一股热血在燃烧,王妙音看着自己的眼神之中,已是脉脉含情,伊人真的对自己有意,迎娶这样的高门贵女,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岂不是男儿大丈夫的追求吗?刘裕大声道:“桓温可以做到的事,我刘裕一定也能做到,妙音,等我建功立业,娶你可好?!” 王妙音激动地声音都有些在发抖:“我所中意的男儿,一定是世上的奇男子,大英雄,他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不管多久,妙音一定会等你!” 谢玄哈哈一笑:“好了,你们郎情妾意,我这个老头子在这里,倒是不合时宜了,小裕啊,我给你两个时辰的时间,你可以和妙音出去走走,有什么话,就都说完吧,过了今天,你就要好好地准备沙场建功了,可别辜负了妙音哦。” 刘裕与王妙音对视一眼,双双向着谢玄行了个礼,退出了密室,谢玄笑着看着二人离开,直到他们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远处时,笑容才慢慢地从脸上退散。 一阵机关之声响动,谢玄身后的一堵墙壁,整个地翻转了过来,一个全身披着斗蓬,看不清样貌的身影,缓缓地走进了密室之中,一双素手莹白如玉,却是个女子。 谢玄轻轻地叹了口气:“大姐,你真的决定了要把妙音嫁给刘裕吗?虽说刘裕是英雄豪杰,但是世家门阀会怎么看我们谢家?桓温娶公主前,他桓家好歹是一方刺史,江左八达的名士,可刘裕这样的,与平民百姓无异啊。” 一个平静而极有威严的声音,从斗蓬之中发出:“幼度啊,你可知道我为何给你写信,说你不成器?你刚才的话,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谢玄的脸色微微一变,摇了摇头:“难道把妙音下嫁给刘寄奴,就是成器的表现?虽说寒人掌军之事,已经不可避免,但高寒之间,还是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吧。就算我们谢家肯,别的家族会怎么看我们?” 斗蓬客幽幽地叹了口气:“天下即将大变,大晋的整个格局,也会完全改写,现在的那些高门世族,十几年,二十年后是不是还有今天的地位都很难说。我们谢家有这么多女儿,难道就舍不得一个给刘裕这样的人吗?” 谢玄勾了勾嘴角:“可是姐夫会答应吗?连小弟都有这样的想法,姐夫又怎么可能舍得把掌上明珠般的妙音,嫁给一个穷军汉呢?” 斗蓬客走近了两步,一张绝色美艳的脸,在灯光的照耀下,显现了出来,眉宇间与王妙音有个七八分相似,但与之相比,多了几分贵妇人的雍荣气度,可不正是有江南第一才女之称的谢家大姐,谢道韫么? 谢道韫摇了摇头:“我的女儿我知道,她从小就和我的性格一样,喜欢真正的英雄豪杰,对那些文弱不堪的世家子弟,是不屑一顾,若非如此,我又怎么会特地安排她走一趟京口,去认识一些真正的英雄好汉呢?” 谢玄叹了口气:“原来大姐早就有所安排了,我还以为,妙音看上刘裕,只是个意外呢。” 谢道韫冷笑道:“京口有何英雄草莽,事先我都打听好了,相公大人安排刁家在这时候上任,就是要激起京口英雄的奋起,而我要做的,就是让妙音用自己的眼睛,去选择真正喜欢 的人,毕竟父母之命不由已,但自己看上的,那能一世幸福。” 谢玄点了点头:“大姐深谋远虑,小弟不及也。但姐夫那里,你准备如何去说服呢?” 谢道韫闭上了眼睛,她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无奈:“想我谢道韫,当年名满天下,不知有多少追求者,而我谢家一族,各个都可称英杰,叔父辈有谢安、谢据,兄弟中有谢韶、谢朗、谢玄、谢渊,个个都很出色,没想到天地间,还有王郎这样的人!他对世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所有的心思都在那些道法妖术之上,又哪会有心思去管女儿的婚嫁大事呢!” 说到这里,谢道韫的声音语调变得迟缓起来:“幼度啊,姐姐我当年就是因为父母之命,出嫁别的世家,没有跟自己真正心仪,喜欢的人在一起,所以才会有终身的遗憾,我不想妙音再走我当年的路,你明白吗?” 谢玄默然无语,当年谢道韫才情满天下,不知有多少世家公子追求,而谢道韫本人看中的则是王羲之的第五子王徽之,两人也算是情投意合,花前月下,早已经誓约三生。 可是当王徽之即将提亲的前几天,他有一天饮酒之后,突然想去见一友人,走到人家的家门口时,又突然命令打道回府,从人都非常奇怪,问是何缘故,他却笑道:“趁兴而来,兴尽则去,有何不可?!” 此事尽显了作为王羲之的儿子,酷似乃父的那种洒脱与不羁神蕴,但谢安却从此事认为王徽之为人缺乏定性,以后难成大事,于是生生地把谢道韫的夫婿从王徽之改成了王凝之。 经历了此事的王徽之,最后出家为僧,而谢道韫虽然遵从了家族的命令,却失去了终身的幸福,虽然和王凝之有了四子一女,但每次回谢家之时,都是郁郁寡欢,而看到大姐这样神伤,谢玄也无话可说,只能一声叹息。 谢道韫抬起了头,刚才的那股子忧伤之色已经荡然无存,恢复了一开始进来时的那股子镇定之色:“好了,刘裕现在是龙潜于野,还没有发迹,我们这时候示恩于他,万一他以后真的能出头,我们家可保富贵,即使他中途失败,起码妙音也可得幸福,怎么都不会亏的,至于别的世家的议论,嘿嘿…………”谢道韫的语气一寒,“我相信刘裕终会实力打脸,让他们前踞后恭的!” ===第一百六十六章 佳人入怀终定情=== 当刘裕和王妙音走出广陵城,来到城外一条人迹罕至的小河时,已过黄昏,河水潺潺,一如两人的心声,这一路之上,以幂离掩盖了绝色容颜的王妙音,显得心事重重,刘裕一直跟在她的身后,也是沉默无语,一直到了这河边之时,天色已黑,月亮开始爬上枝头,王妙音停下了脚步,幽幽一声叹息。 刘裕勾了勾嘴角,刚才在密室之中,一时情绪激动,吐露了心声,可是这一路走到,眼前的伊人近在咫尺,他却不知如何开口,只听到王妙音那曼妙的声音在前响起:“刘大哥,你,你是不是后悔了?” 刘裕摇了摇头,正色道:“不,我刘裕说过的话,绝不会反悔,王小姐,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也一定会实现我的承诺,建功立业,来迎娶你的。” 王妙音转过了身,掀起了幂离,皎洁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是那么地美丽动人,她的眼中水波流转,看着刘裕的眼神,充满了柔情:“其实我刚才一直想问,我除了这个世家小姐的身份,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刘裕微微一笑:“我喜欢你的,不止是你这个千金小姐的身份,也不是因为你这绝世的容颜,而是因为你在第一眼见到我的时候,没有一点世家小姐的架子,不象你那好闺蜜,根本就不把我们这种人放在眼里。你知道吗?刘小姐越是轻慢我,就越是衬托出你的与众不同来,从那时候起,我就会时不时地梦到你。” 王妙音“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轻轻地用手掩住了朱唇,笑道:“看来刘大哥也是有七情六欲,见到一个对你不那么轻视的世家小姐,就喜欢上人家了呀。只是因为这些吗?” 刘裕摇了摇头:“不,那只是初步的好感,其实我自己都知道自己在做梦,即使你肯平等待我,我们的身世也差若云泥,再说,也许你只是保持起码的礼仪,面子上不让我难堪而已,也许你的心里,还是看不起我,毕竟,我只是一个粗鲁的乡汉,会些拳脚功夫而已,也许你对每个身份低微的人,甚至是车夫,护卫,都是这么彬彬有礼呢。所以我虽然会梦到你,但一醒过来,还是得面对现实啊。” “但是当我知道苗影儿就是你的时候,我着实吃了一惊,感觉就象是梦想成了真,这一路以来,我对你越来越熟悉和了解,老实说,你的容貌并不是真正打动我的,而你作为千金小姐,为国赴难,跟我们这些人同甘共苦,这才是我真正认同你,欣赏你的地方,只有这样的你,才有跟我真正在一起的可能,也是在这一路上,我才渐渐地下了决心,一定要想办法追求你。” 王妙音微微一笑:“若是今天舅舅没有向你说这事,或者是如果我已经许配给了别人,那你待如何?” 刘裕咬了咬牙:“如果你真的已经名花有主,我也只有默默地祝你幸福了,但只要你还没有嫁人,只要我刘裕还活着,就一定会想办法出人头地,总有一天,我会堂堂正正地娶你!” 王妙音突然“嘤咛”一声,直接扑进了刘裕的怀里,这一下软玉温香抱满怀,刘裕如同给石化一样,完全不知所措,而王妙音的秀发如丝,轻轻地随着她的身体微动,在刘裕的鼻尖拂着,那淡淡的兰花香气,酥得刘裕全身都快软了。 鬼使神差般,刘裕突然紧紧地搂住了王妙音,一双有力的大手,如铁箍一般,狠狠地环住了王妙音的娇躯,这一刻,他已经忘掉了所有士庶之别,男女授受这亲,只知道一件事,怀中的这个女人,是他一辈子也不能放手的。 王妙音的胸膛在剧烈地起伏着,两堆高耸的柔软,紧紧地贴在刘裕的胸口,他甚至可以感受到王妙音那剧烈的心跳声,伊人的呓语,如同天籁,在他的耳边轻轻地回荡着:“刘裕,你也许不知道,我在去京口前,听到你的那些事情,就已经心驰神往了,那个行侠仗义,豪气 干云的京口豪侠,不知道多少次出现在了我梦里,只有这样的男儿,才是我王妙音理想的夫婿。” “你知道吗,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尽管你睡在草丛中,尽管你穿着天师道的弟子服,尽管我从没有见过你,不知道你的模样,但是我很清楚,那个人就是你,就是刘裕,我的直觉不会有错,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 刘裕微微一笑,喃喃地说道:“难道,难道这就是上天注定我们的缘份吗?” 王妙音抬起了头,痴痴地看着刘裕,眼中柔情似水:“看着你在擂台上扬眉吐气,大败刁逵,我别提有多高兴了,若不是给终叔看着要回广陵,我真的想逃出来,就去找你,向你吐露我的心声,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不要这个高门小姐的身份,就当一个普通的村妇,为你生儿育女,相伴一生。” 刘裕笑道:“那样也挺好,如果真的天下太平,大晋能收复旧山河,我倒是愿意重回乡里,到时候你我男耕女织,过那无忧无虑的生活,好不好?” 王妙音认真地点了点头:“那是我做梦也想得到的。但是刘大哥,我们毕竟要面对现实,不管怎么说,我的身上流有王谢两家的血液,即使我可以抛开一切,也不能不顾家名。” “再说现在正值乱世,我们也不可能不顾大晋,若是国家没了,我们这些人又能躲到哪里去?舅舅说的不是为难你,而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建功立业,出人头地,为了我,也为了我们的未来能在一起,刘裕,请你努力吧。” 刘裕认真地点了点头,轻轻地王妙音的额头上吻了一口:“你放心,不做出番成就,我也没脸来娶你。” 他说着,松开了手,王妙音轻轻地理了理自己散乱的头发,从袖中掏出了一根红色的丝线,看着刘裕,微微一笑:“刘大哥,今天你我算是定情了,我特意为你准备了续命缕,现在,我可以为你亲手戴上吗?” ===第一百六十七章 慕容乱入散鸳鸯=== 这续命缕乃是京口地区乃至于三吴地区的一种民俗,在五月五的端午节时,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这种红色的丝结,缠于亲人的臂膀之上,传说可以驱邪避灾,一年平安。 刘裕笑着伸出了右臂:“我娘从不信这个,所以我从来不戴,两个弟弟更是不懂这些,妙音,你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个?” 王妙音微微一笑,开始在刘裕的右臂之上缠起结来:“这可是京口的民俗呢,我自幼就想走遍天下,奈何是女儿身,不便出行,所以,所以只能从各种书籍之上看这些了,象是荆州的龙舟赛,京口的续命缕,还有五月五的讲武大会,我都知道呢。” 刘裕笑道:“总有一天,我会带你走遍天下,看尽山河之壮丽,各地之民情,可好?” 王妙音把红丝缕打了最后一个结,抬起头,看着刘裕,眼神中充满了兴奋的神色:“真的吗?大哥,你说话可不能反悔啊,等天下一统之后,我可真的要跟你走遍天下的名山大川呢。” 刘裕笑着拥王妙音入怀,眼中尽是甜蜜,他的大手,轻轻地抚着王妙音那一头乌瀑般的秀发:“妙音,等我,我一定会建功立业,娶你回家的,等我助大晋收复河山之后,我们永远不会再分开。” 王妙音的声音很轻很柔和,一如这微凉的夜风:“大哥,你一定要好好地爱惜自己,你要知道,永远有一个女人,等着你回来。” 刘裕心中一阵温暖,捧起了王妙音的头,她的眼中,充满了迷离的神色,尽是爱意,呼吸变得渐渐地急促起来,她渐渐地闭上了眼睛,一双红唇,尽管没有施胭脂,却也是娇艳欲滴,很显然,她在等着刘裕吻上去。 刘裕心中一阵狂喜,紧紧地环住了王妙音,他也闭上了眼睛,对着这朱唇就是吻了过去,外面的一切已经安静了下来,甚至连林间的鸟兽,水中的游鱼,都在屏息凝视,看着这一对金童玉女,真正地一吻定情。 一声不合时宜的干咳之声从边上响起,刘裕猛地一惊,王妙音更是满脸通红,连忙从刘裕的怀里挣脱,背过了身去,刘裕心中暗叫糟糕,为了躲避别人耳目,特地来到了这个平时人迹罕至的小河边,可没想到,居然还有人存在。 他沉声喝道:“什么人,出来!” 一棵大树之后,缓缓地转出了一个人影,中等身材,目光炯炯,一袭北府军士的打扮,他的面色枯黄,颧骨高挺,眼窝略陷,看起来倒有几分胡人的模样。 此人一边走,一边叹道:“刘裕啊刘裕,值此危难之时,你居然还有心思跟人在这里谈情说爱,我真的看错你了。” 此人一开口,刘裕就听了出来,可不正是慕容南?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慕容南的真面目,讶道:“慕容兄弟,真的是你?” 慕容南微微一笑,却是看向了王妙音,他的眼中光芒闪闪,在王妙音的身上就不移开了:“我说这一路之上,为何苗兄弟如厕和沐浴的时候都要避开大家,原来是位女扮男装的佳人啊,还是如此地绝色,唉,这一路真的是辛苦你了。” 王妙音转过了身,已经恢复了往时的平静与镇定:“慕容先生,你这样偷看别人相处,真的好吗?都说北方人豪爽直率,可你这样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啊。” 慕容南笑着以手按胸,行了个鞠躬:“唐突了二位的好事,真的很抱歉,但我可以发誓,我并不是有意跟着你们的,军营中出了急事,大家都在四下里寻找刘裕呢,我只是没有跟着他们到别的地方罢了。玄帅已经去了军营,二位又不在密室,所以,我只能一路走一路问有没有人看见过你们啦。” 刘裕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可我们出城以后,并没有多少人见到我们的行踪,你又是如何找得到的?” 慕容南微微一笑,露出了一口雪白的牙齿:“这就是我们慕容家特有的追踪之 法了,不便对外人道也,别说你们只是来到了小河边,就是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你们。好了,刘裕,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坏你好事的,而是实在有急事,你最好赶快回军营吧,也许,你的好兄弟的最后一面,你要见不到了。” 刘裕的脸色一变,上前抢了两步:“你说什么?什么我的好兄弟,什么最后一面,什么意思?” 慕容南收起了笑容,正色道:“有个叫刘敬宣的壮汉子,是你的好兄弟吧。” 刘裕点了点头,心中疑云更盛:“阿寿当然是我的好兄弟,虽然我们认识不到两个月,但早已经惺惺相惜,我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怎么可能他就快死了?” 慕容南叹了口气:“刘裕啊,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刘敬宣不是一般人,他是现在的北府军大将刘牢之的儿子。” 刘裕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觉得刘敬宣不是一般人,应该是某个将门之子,但一听说是刘牢之的儿子,仍然非常地意外,睁大了眼睛:“什么,他是刘将军的儿子?这怎么可能?这样的大将之子,为何会跑来当一个小兵,要争一个小小的队正?” 慕容南平静地看着刘裕:“因为,他是跟你刘裕刘寄奴,这个天下闻名的京口好汉,三届武魁首来竞争,如果能超过你,当上了这个队正,只怕比他当了军主还要高兴。刘裕啊刘裕,看来你并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有名,就是在北方秦国,你的名字也开始跟着痛打刁氏一家的事情,同时流传了。” 刘裕心中一阵得意,但转而一想到刘敬宣快死了,马上又急了起来:“先不说阿寿,哦,也就是敬宣的小字,不说他的身份,你说他命不久矣,想见我最后一面,啥意思?这铁打的汉子,生龙活虎的,怎么可能说没就没?” 慕容南的脸上突然泛起了一阵红晕,一闪而没:“这个,你去看了就知道了,他跟人打赌,结果做了羞耻之事,快把命都要送了,谢大帅和刘将军已经赶了过去,他的嘴里就念叨着你,我劝你还是早点去吧。” ===第一百六十八章 异族姐妹微妙情=== 刘裕的眉头紧紧地锁了起来:“什么,阿寿做了羞耻之事?什么意思?军营之中,不是禁止跟女人有来往吗?还怎么个羞耻?” 慕容南似笑非笑地看着刘裕:“那你和苗姑娘又是在做什么呢?” 王妙音粉面通红,一下子转过了脸去,刘裕也是无话可说,只能勾了勾嘴角,换了个话题:“我们,我们是清清白白的,你不要乱说。还有,你现在怎么一身北府军士的打扮?” 慕容南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甲,笑道:“我不是要教你们胡骑的战法嘛,总不可能天天一身胡人打扮吧。谢大帅吩咐过,让我领了一套北府军的军官衣服,以后我的人也会是北府兵的打扮。” 刘裕冷笑道:“可你这张脸,一看就是胡人,就是再穿北府军的衣甲,也能一眼看出来,我劝你还是学学易容之术,打扮成汉人的好。” 慕容南微微一笑,看着王妙音:“那可得跟苗姑娘多多讨教了,这么国色天香的一个大美人,居然能扮成了一个其貌不扬的汉子,连我这么多天都没看出来呢。苗姑娘,你会教我吗?” 王妙音气得一跺脚,咬牙道:“休想!” 她转向刘裕,说道:“刘大哥,你快去看看刘敬宣吧,这慕容南说的应该不是虚言,万一真的出事,那可就追悔莫及了,我自己会回去的。” 刘裕叹了口气,对慕容南沉声道:“慕容南,今天的事情,我希望你能守口如瓶,军中有七禁令五十四斩,把这种男女之事到处乱传,一样要受军法处置,你既然穿了这身衣服,就得遵守我军的军法,别怪我没提醒你。” 慕容南微微一笑:“我又不是长舌妇,你们在这里卿卿我我,只不过是给我撞见罢了,我才懒得管你们这些事情呢。放心吧,这事永远会是一个秘密,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的。”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王妙音,说道:“你快去军营吧,我送苗姑娘回去,一路之上,我还有些事情要请教她呢。” 刘裕点了点头,这里毕竟是荒郊野外,他也实在不放心王妙音一个人走,这慕容南再怎么也不至于在这里对王妙音不利,他对王妙音说道:“那我走了,你当心,我们说过的话,一定要记在心里。” 说完,他干脆地转身就向着飞豹营的方向奔了过去,转眼之间,他的身形就消失在林间的夜色之中。 当刘裕的身形已经消失不见之后,王妙音突然冷笑了起来:“慕容南,你可真会装,论易容变形之术,这世上你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就连我这点本事还是跟你学到了不少,就跟你的人一样,有几句是真,几句是假?” 慕容南微微一笑,摇了摇头:“难不成我要跟刘裕说,我就是当时赢了他,害得他受了那么多苦的吉力万吗?还是要告诉他,我是个女的?” 王妙音看着慕容南的眼中,光芒闪闪:“算了,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现在你也看到了,我跟刘裕已经定情了,哼,我劝你不要打什么歪心思。” 说到这里,她的脸上隐隐现出一股子绝不退让的刚强,倒是有七八分酷似其母亲了。 慕容南微微一笑:“你真的是想多了,刘裕天天挂嘴边就是汉胡不两立,我这个胡人女子,又怎么可能跟他有什么结果?再说了,这家伙笨得很,连马都骑不好,我又怎么可能看得上他呢?你放心吧,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抢不走。” 说到这里,她笑着向前走了几步:“再说了,你这么漂亮,连我看了都会心动,我长得可没你好看,刘裕怎么会舍你而求我呢?” 王妙音心下稍安,脸上闪过一丝微笑,拾起了慕容南的手:“好了,刚才是我胡思乱想,你别往心里去,我们可是约定好了,要做好姐妹 的呢,这次我能去和平谷,能跟刘裕一路同行,可多亏了你帮我求情,这个情份,我可 记着呢。” 慕容南佯作生气,板起了脸:“哼,亏你还记得我们是好姐妹,你就这么怀疑好姐妹的吗?我要真的想跟你抢刘裕,又怎么会给你留下这样的机会跟刘裕接触呢?别忘了,你这易容之术,还有行路时的诸多注意之事,可都是我教你的呢。” 王妙音笑着摇着慕容南的手:“好姐姐,别说啦,都说了是我一时胡言乱语,咱们都是女儿家,应该能知道在感情之事上会多疑敏感吧。你要我做什么,我一定答应你,就当是给你赔罪了,好不好?” 慕容南幽幽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好了,我们这个姐妹,也不知道能做多久,上次刘裕说得对,一旦我们能联手灭了秦国,大燕复兴,那以后,说不定咱们燕晋两国,就会成为你死我活的敌人,到时候我们这对姐妹,也只怕要成敌人了。” 王妙音的秀眉微蹙,叹了口气:“这种军国之事,本不是我们女儿家应该多过问的,真要到了那步,也只有随缘了,不过,不管国家之间如何对立,我希望我们的友谊,能永远地保持下去。” 说到这里,王妙音的声音变得低沉:“我在高门之中这么多年,按说也有许多知心闺蜜,但没有一个,能跟你这样一见如故,也许,你身上这种男儿的豪爽,才是真正吸引我的原因吧。” 慕容南微微一笑:“好了,别感慨了,咱们还是早点回去吧,毕竟天黑了,你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子,在外面可不太安全哦。下次你跟刘裕幽会,可不要找这么偏僻的地方,万一碰到了强盗团伙,只怕刘裕一个人也无法护你周全。” 王妙音的粉脸一红:“你别想歪了,我们哪是什么幽会,只是,只是有些话要跟对方说清楚。过了今天,刘裕就得把所有心思投于军旅之中,建功立业了,我要想再见到他,不知道还是什么时候呢?!” 慕容南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你们真的定情论婚嫁了?” 王妙音羞涩地低下了头:“还得看家中长辈的意思,在此之前,刘裕得有所作为,建功立业才行。” 慕容南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一闪即没,转而笑着拾起了王妙音的素手,轻轻地摩挲着:“恭喜妹妹,我祝你们百年好合,一世相伴。” ===第一百六十九章 刘毅阿寿赌性命=== 刘裕一路之上都在狂奔,与王妙音定情的狂喜在渐渐地消散,现在他的眼前,浮动的都是刘敬宣的那张满是横肉的脸,这个大大咧咧,却又真情待人的莽汉,不知从什么时候,在他心里就跟檀凭之,魏咏之这些人一样,成了过命的兄弟,尽管他不信刘敬宣真的这么快就有生命之虞,但无论如何,奔去看个究竟,也是必须的。 翻山越岭,矫健如飞,多年来在京口和这两个月来在军营中练出的飞毛腿,终于起了作用,身后的树影飞快地向后倒去,而眼前的灯火通明的军营,已经越来越近,一队队拿着火把,持槊巡逻的军士们,也已经近在了眼前。 “站住,什么人,快停下!” 刘裕停下了脚步,一边的草丛中站起了十几个身上披挂着树叶的军士,几根火把亮起,双方都看清楚了对方的脸,为首一条大汉,可不正是向靖? 向靖惊喜地叫道:“寄奴,真的是你吗?” 刘裕神色冷峻,沉声道:“向靖,连口令都不盘查了吗?” 向靖连忙一拍自己的头盔:“该死,见你一时高兴,忘了这个了,飞豹出击!” “吞食天地!”刘裕回答道,不管什么时候,军中都要以口令相对,违者视为奸细,在他离开谢玄那里时,特地问知了今天飞豹营的口令,他的心中暗叹一口气,看起来向靖还是没有完全成为一个令行禁止的军人啊。 可是刘裕这时候顾不得再去责问向靖,他沉声道:“阿寿出什么事了?” 向靖的眼眶开始变得湿润,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阿寿他,他跟新来的刘毅他们打赌,去争那幢主之位,结果,结果伤了命根子,这会儿,这会儿只怕是快不行了!” 刘裕睁大了眼睛:“什么,旅帅?刘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靖叹了口气:“你走之后的第三天,孙将军有令,各队的队正和队副,可以去竞争一个幢主之位,管十个队,五百人。阿寿说你这回去执行重要的任务,回来肯定也至少会给提拔成幢主,他以后还要跟你争,得自己是幢主才行,于是就去争了。” 刘裕奇道:“他又不是队正,怎么有资格去争这个幢主?要争也是我去啊。” 向靖摇了摇头:“寄奴你可能不知道吧,这阿寿居然是飞虎军的将军,刘牢之的公子,他是托了父亲的关系,才破格去争这幢主的,当然,以他的本事,也完全有这个资格,大伙儿都没有意见啊。” 刘裕叹了口气,若不是刚才知道了刘敬宣就是刘牢之的儿子,他也会非常吃惊的:“阿寿在跟我争队正时都不走父亲的路子,这回却是用了这个关系,他这是多想跟我继续一争到底啊,这心态就不对了。还有,刘毅是谁?是我们京口的那个?” 向靖点了点头:“这天底下还有两个刘毅吗?就是你京口的前徐州从事,原来他是在镇军元帅府里当参军,但不知为何,跑到飞豹军里来争当个幢主了。阿寿说,只怕他也是存了同样的心思,要跟你寄奴一较短长呢。” 刘裕默然无语,想起这些年在京口跟那刘毅的明争暗斗,也曾经在擂台上交过手,在官场之上也一直是较着劲,他知道这个八面玲珑的家伙也是个狠角色,刘敬宣也许武力胜过他,但若论心计,则远远不是此人对手,真要比试,只怕多半会吃亏。 他勾了勾嘴角,沉声道:“他们怎么个比法,这种军中比试,都不用真刀真枪的,就跟我们上次夺队正那样,又怎么可能把阿寿伤得快要死了?他是刘将军的公子,刘毅怎么敢下重手?” 向靖叹了口气:“寄奴啊,你是没看到他们的比试,那是一个狠啊,这回的比试,不止是弓马列阵击槊这些,而是比勇气,题目是让参赛者一对一地比 试,最后自选比勇气的办法,刘毅和阿寿都是一路过关斩将,有比喝酒的,有比从 辕门上跳下来的,有比踩刀梯的,总之到了最后,就剩他们两个了。” 刘裕皱了皱眉头,北府军他也呆了有两个月了,知道各队能做到队正的,都是些胆大心黑的狠角色,若不是这样的狠人,也不可能在强者如云的北府军中脱颖而出,一听这些比试的内容,就可以想象到竞争的激烈,这个时候,没人会因为刘敬宣是大将之子,而稍加让步的。 刘裕想到这里,急道:“那最后的比赛是比什么,马战,车战,还是步战?” 向靖摇了摇头,正色道:“本来刘敬宣提议,是两个人持弓对射,射一箭进五步,看谁最先撑不住。不用箭头,但也不许着甲。” 刘裕心中倒吸一口凉气,即使是训练用的木箭头,几十步的距离,靠着北府军士们普遍用的三石以上的强弓击发,也足以钉上箭靶,人若中一箭,即使着甲,可能也会直接伤筋动骨,甚至一箭毙命,更别说这种一箭进一步了,只怕最后二十步,这样比会出人命的,刘敬宣这样赌命,还真是蛮拼的。 向靖看刘裕没有开口,便继续说道:“不过刘毅说这样不够显示男子气概,要比就比谁是真男人!” 刘裕的眉头一皱:“咱这军营之中不都是纯爷们么,这个怎么比?” 向靖突然哈哈一笑,脸上闪过一丝邪邪的笑容,一如他身后的同伴们:“刘毅说,真男人就要比日,谁日的久,谁日得长,谁就是真男人!” 刘裕几乎一口老血要喷出来,他一下子又想到了那晚上看到的天师道天人交合仪式,心中暗骂,都是这帮妖道把这刘毅给教坏了,这个都能给他想得到,他刘毅倒是早就娶妻,而那刘敬宣却是个血气方刚,尚未婚配的毛头小子,比这个哪可能是他的对手? 不过刘裕转念一想,奇道:“不对啊,这军营之中有军纪,严禁在营中行淫,他们就算比日,也没女人可以日啊,除非准备一起掉脑袋!” 向靖苦笑道:“军纪说不能日女人,但没说不能日马蜂窝啊。刘毅说,谁敢日马蜂窝,谁就是真男人!” ===第一百七十章 敬宣垂死不忘掐=== 刘裕的嘴张得大大的,都能塞进一整个馒头了,这样的比法,非但闻所未闻,甚至想都想不到,这刘毅的脑洞实在是突破了天际,让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愣了半天,刘裕才长叹一声:“那阿寿就真的去日马蜂窝了?” 向靖点了点头:“本来刘毅身边的那个何无忌何参军还劝了一下,说这样会出人命的,比武夺帅,都是袍泽,犯不着这么狠,但刘毅却说战场之上处处要命,若是平时就舍不得命,战场之上也只能是软蛋怂包,怎么配当幢主呢?” 刘裕冷笑道:“我太了解刘毅了,这家伙很会激将,阿寿落进他的套了,他自己绝不会去日那个马蜂窝,但阿寿给他这一激,一定会去,要是阿寿真的死了,那这个幢主,岂不就是他刘毅的了?” 向靖双眼一亮,讶道:“哎呀,这点我们怎么没想到。当时都光顾着看他们比试了。刘毅身后的一帮人就跟着起哄,阿寿给这么一激,就答应了下来。” 刘裕叹了口气:“于是刘毅他们就找了个有马蜂的马蜂窝,让阿寿先去日了?” 向靖点了点头:“阿寿也是太直了,喝了一坛子烈酒,借着酒劲就真的掏出那活儿去日了,那里面可是有两个好大的马蜂啊,我看了都害怕,结果他还真的连日了十几下,然后口吐鲜血,就这么晕了过去,来还是拿刀子把那马蜂窝剖了,那两个大马蜂还叮在他那玩意上面呢,要不是三不要命地上去捏死了两个马蜂,只怕他这会儿早就蹬腿啦。” 刘裕怒目圆睁,狠狠地一挥拳:“刘希乐,你他娘的太过分了,不就争个幢主吗,犯得着这样把同袍兄弟往死里害?” 向靖咬了咬牙:“那刘毅看到这个,却是哈哈一笑,说什么阿寿果然是真汉子,他自愧不如,甘拜下风,这个幢主,就让给他了。” 刘裕气得满脸通红:“人的命都快没了,要这个幢主有卵用啊。阿寿就是太实诚了,要是我在,绝不至于这样!” 向靖叹了口气:“当时大家都是争红了眼,脑子一热就这样了,寄奴啊,你快去看看阿寿吧,他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刘裕自幼在京口长大,从小就出入山林之间,六岁的时候,曾经给野生大马蜂叮过,几乎送了命,那种可怕的感觉,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在他的眼里,马蜂可是比虎狼这些大型食肉动物更凶残可怕的对手,毕竟对于大型猛兽,还可以以力御之,但对这些漫天飞舞的马蜂,却只有退避三舍。 刘敬宣的那命根子给两个大马蜂直接叮了,连取都取不出来,可见受创有多严重,而蜂毒是如此地猛烈,不开刀放脓是不可能治好的,只是他伤在命根之处,在这个地方几乎不能动刀,除非刘敬宣年纪轻轻就想当太监,若不动刀,只怕这条命就真的要交代了。 刘裕这时候已经顾不得再去恨刘毅的阴险,他沉声道:“现在怎么样了,医师有什么办法吗?” 向靖摇了摇头:“医师营的李神医说了,除非挥刀去势,不然只怕难救了,就算要去势,也不能迟于明天的早晨,过了明晨,一切就晚了。” 刘裕咬了咬牙:“我太了解阿寿了,他是死也不愿意成太监的,那样活着太屈辱丢人了,所以他要最后见我一面,就是心有不甘,对吗?” 向靖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是啊,兄弟们都劝阿寿暂时先切,保命再说,可他却死都不答应。这会儿谢大帅,刘将军都已经去了,我们不当值的兄弟都四处找你呢,你来了可好,快去见阿寿吧。” 刘裕二话不说,转身就向着营中奔去,他的满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件事:快点,再快点,一定要见到刘敬宣,一定要满足他的最后愿望,不能 给自己留遗憾。 一路之上,不时地有巡逻的军士看到刘 裕,远远地叫他,而刘裕根本不作停留,直接就报了口令后继续飞奔,就这样,一刻钟不到的功夫,他就直接冲进了第四小队的营帐,而营帐的内外,早已经挤满了人,上百根火把把这里照得如同白昼,而谢玄和刘牢之的亲兵护卫,就在外面列队,阻挡着别的队前来看热闹的人群。 刘毅和何无忌,孟昶等人也站在营帐之外,人人神色严肃,刘裕看到刘毅,气就不打一处来,大声吼道:“刘毅,你什么意思,比个幢主要这样害人?” 刘毅显然早有准备,脖子一挺,冷笑道:“比勇气罢了,生死有命,死活不怨,这可是一开始就签下来的,阿寿是真汉子,我也佩服,这幢主甘心相让,有什么不可以的?难道他提议的那个十步一射,就不要人命了?” 一边的何无忌叹了口气:“希乐,少说两句吧。”他抬头看向了刘裕,一脸的歉意:“两边争出了火气,谁也不想闹成这样的,寄奴,阿寿现在就是要见你,你快进去吧。” 刘裕狠狠地瞪了刘毅一眼,冲进了帐中,几个刘牢之的亲兵护卫本想上来盘查,给他大吼一声,双臂一挣,就把这几个熊虎般强壮的勇士挣到了一边,他们的脸色一变,正待抽出兵刃,帐门一掀,孙无终走了出来,沉声道:“好了,敬宣都这样了,你们还不能消停点吗?刘裕,随我来!” 刘裕也顾不得再跟那几个护卫计较,三步并两步地冲了进去,只见这营帐之中,站着几个人,谢玄的面色严峻,立于床前,而刘牢之的眼中泪光闪闪,紫面已经通红,一个月前还生龙活虎的刘敬宣如同死人,躺在床上,眼窝深陷,整个人都浮肿了一圈,下体那里,包裹着厚厚的绷带,一股浓烈的草药味道,弥漫在全帐之中。 刘敬宣的口中如同念着咒语:“寄奴,寄奴来了吗?” 刘裕的眼中泪光闪闪,冲了上去,直接握住了刘敬宣的手:“阿寿,寄奴来了,你没事,你一定会没事的!” 刘敬宣的眼睛缓缓地睁开,这时候的他,那铜铃一样的大眼睛,只能开一条线了,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我就知道能见到你的。寄奴,这回俺是不行了,咱们下辈子接着掐!” ===第一百七十一章 灵药或可救敬宣=== 刘裕长叹一声,虎目含泪:“阿寿,怎么会,怎么会搞成这样!” 刘敬宣惨然一笑:“都怪我,满脑子,满脑子都是要跟你争高下的念头,以至于着了别人的道儿,我性子就是如此,爹,你,你没说错,我终会死于莽撞。” 刘牢之紧紧地咬着牙着,双拳捏得骨节直响,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这种沉默,如火山爆发前的那种沉默,才是最可怕的。 谢玄叹了口气:“我本意想让各队的英杰们竞争一下,却没有料到会出这种状况,牢之,对不起,刘毅那里,我会亲手把他交给你处置!” 刘牢之突然吼了起来:“我就是杀了刘毅,阿寿能活过来吗?再说了,阿寿弄成这样,不就是因为心心念念地要跟这刘寄奴竞争吗?刘毅是害他的直接凶手,可是元凶,却是你刘裕!” 他说着,鼻孔里喷着粗气,恶狠狠地盯着刘裕,几乎象是要吐火,那炎热的气息,直接就喷在刘裕的脸上:“小子,不管玄帅怎么回护你,要是敬宣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要你的命!” 谢玄的脸色一变,沉声道:“刘将军,慎言,不要太过分了!” 刘敬宣突然惨然一笑:“爹,别这样了,都是孩儿不好,争强好胜,是孩儿要跟寄奴争,不是寄奴要跟孩儿争,千错万错,怪不到他的头上,如果你真的对寄奴不依不饶,孩儿,孩儿就是做了鬼也不安心的。” 刘牢之整个人都瘫软到了刘敬宣的床上,这个铁铮铮的汉子,泪水终于不可抑制地在脸上横流,虽然没有放声大哭,但那哀伤之极的神色,已经溢于言表,那野兽一般的轻声嚎叫,配合着他一下下轻捶着床沿的动作,其老来失子之痛,看得其他的旁观众人,都是黯然神伤。 刘裕咬了咬牙:“难道,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救阿寿吗?实在不行,先放血排毒啊。” 刘敬宣的眼中突然精光一闪,厉声道:“不,绝对不可以,我刘敬宣命可以不要,但绝不会做阉人太监!都不要再劝我了,我意已决!” 刘裕叹了口气,正要开口相劝,突然,他的脑子里灵光一闪,失声道:“哎呀,我怎么忘了这件事呢。” 谢玄的双眼一亮,看向了刘裕:“什么事,快说话啊。” 刘裕站起了身,一边思考着,一边开口道:“我有祖传的灵丹妙药,可以治愈一切的外伤,上次我给刁逵打成那样,但抹了这药,一夜之间,就恢复如初,也许,这药可以救阿寿一回。” 刘牢之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一把扶住了刘裕的肩膀,双眼圆睁:“你说什么,真的有药可以救阿寿吗?那还不快拿出来?!” 谢玄的眼中光芒闪闪:“小裕,上次你受的是鞭伤,是外伤,跟阿寿这回给马蜂叮的内毒不一样,你想要救好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真的不能病急乱用药啊,要是用药不对,那可能本来还能保住的命,也保不住了。” 刘牢之一听这话,跟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松开了手,颓然后退两步,一声长叹。 刘裕摇了摇头,说道:“玄帅,上次我受的可不止是外伤,那刁逵存心要我的命,在那鞭子上还涂了毒,想让我伤口溃烂,后来他们在侧柏叶上也作了手脚,我浑身上下刚一抹药,就如火焚身,伤口都烂了,这种鞭伤加毒药,可不比马蜂的毒来得轻,但那药一抹,也是一夜之间就好转了。” 谢玄讶道:“这世上真有如此灵药吗?你这是如何得到的?” 刘裕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了一包药草泥:“这是祖上传下来的一种秘草,只有在京口的深山之中,有缘才能得到,我年幼之时曾机缘巧合,得了几株,做成了药泥,留到现在,已经存货不多了,本想着上阵从军 时受伤所用,现在阿寿性命眼看不保,不管怎么说,先救他。” 谢玄 沉吟了一下,说道:“请李神医来,看看这药泥是否可用。” 一刻钟之后,一个年约七旬,满脸都是枯树皮一般,身穿白褂的大夫抬起了头,对谢玄说道:“此药老夫从未见过,但其性甘凉,似有神效,不仅可以医治刀伤剑创之类的外伤,也可清火解毒,排除体内毒素,这马蜂之毒乃是土毒,而这药味甘平,乃是木性,或可药到病除。”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向了刘裕:“小兄弟,你是从何得到此药的?” 刘裕微微一笑:“深山野草,曾经治了我的外伤,所以就拿来了,以后再想去找,也找不到啦。” 李神医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这么说来,还真的是仙草灵药,非凡人所能得。谢大帅,事不宜迟,可以给病患先行敷上,到明天辰时,就知能不能起效果了,若是不好用,到时候再想办法动刀便是。” 谢玄点了点头,看向了刘牢之:“刘将军,你意下如何?” 刘牢之连声道:“好,有灵药先试一下,既然李神医这样说了,那还等什么?” 刘裕看向了刘敬宣,微微一笑,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阿寿啊,你既然小名万寿,那一定会长寿的,绝不会这回就这么去了,我等着你好了以后继续跟我争幢主呢。” 刘敬宣似乎还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喃喃地说道:“这样,这样真的好吗?” 刘裕笑道:“一定可以的,上回我给打成那样,不也用这药好了吗,你不过是给马蜂叮了两口而已,一定没事的。” 他紧紧地握了握刘敬宣的手,站起身,对着李神医说道:“那咱们就开始吧。” 谢玄点了点头,带着一行人走出了帐,出帐之前,他转身对李神医低声道:“万一明天早晨还不行,到时候先用麻药晕了病患,再给他开刀放血去脓,不管怎么说,先保下这条命。” 刘牢之二话不说,走出了帐,他突然转头对着刘裕冷冷地说道:“刘裕,你的药最好能起作用,不然要是我儿成了太监,我也一定会亲手阉了你,跟我儿相伴的!”说到这里,他扫了一眼站在几十步外的刘毅,眼中冷芒一闪:“至于刘毅,哼!” ===第一百七十二章 冲冠一怒怼慕容=== 刘裕一个人走出了军营,已过四更,月已西垂,清冷的山风拂着他额前的一缕乱发,一如他飞荡的心情,经历了回来之后的大喜大悲之后,刘裕突然觉得世事沧桑,生命是如此地脆弱,刘敬宣还在病床上面对未知的生死,而王妙音和自己,真的能走到最后吗?在两个时辰前他根本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但现在,他却突然变得感慨起来。 慕容南的声音从刘裕的背后响起:“刘裕,看起来你的那些灵药真的是上天对你的恩赐啊,听说刘敬宣已经渐渐地在消肿了,要是他能挺过这回,你也算是能平安啦。” 刘裕摇了摇头,没有转身:“王姑娘给你送回去了?” 慕容南笑道:“她不是姓苗吗,怎么又姓了王?” 刘裕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慕容南那双精光闪闪的眼睛,不知为何,他总有种感觉,在哪里好像见过这双眼睛,却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他勾了勾嘴角,沉声道:“难道她没跟你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吗?” 慕容南点了点头,神色轻松:“好了,也不瞒你了,不错,我一早就知道她姓王,便宜了你小子,居然有这样身份高贵,又是国色天香的美人钟意于你,嘿嘿,要不是我是北方人,还真的有心跟你抢一抢王妙音呢。” 刘裕哈哈一笑:“是么,那不妨放马过来,看看妙音会选择谁。” 慕容南摆了摆手:“好了好了,不跟你斗嘴了,我以后终归要回北方的,跟你们这些晋人,不会有什么结果。再说了,王妙音虽然是绝色,但毕竟不会骑马射猎,跟我们天生不是一路人,娶回来也不可能过得好。” 说到这里,慕容南扭头看向了营寨那里,叹了口气:“不过这回我真的是开了眼啦,见过日女人,日男人,甚至日马日驴的,可这日马蜂窝的,还真的是第一次见,我说刘裕,你这兄弟脑子里装的是啥啊。” 刘裕沉声道:“敬宣不过是跟人赌博一时头脑发热而已,我不许你嘲笑他。” 慕容南笑着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开个玩笑罢了,刘裕啊,你这个人真的是开不起玩笑,这样挺无趣的。我这回来找你,是跟你说正事的。” 刘裕的眉头一皱:“有什么正事,要在这个时候来找我?” 慕容南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闪闪:“你的骑术实在是太差了,既然谢大帅要我来训练你们对付胡骑的办法,我想,你得先学会骑马才行。现在我的人还没有全到,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我教你骑射之术,怎么样?” 刘裕的心中一动,他很想开口答应慕容南,但转念一想,这小子好像对王妙音有什么非分之想,刚才在小树林里,就时不时地去看王妙音,一般男子哪有这样好意思,就是檀凭之和魏咏之等人,也不象他这样眼珠子不离王妙音周身。 想到这里,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再加上刚才此人又言语调侃刘敬宣,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候,居然还能开出刘敬宣的玩笑,若不是他是北方来使,刚才刘裕就想让他尝尝老拳的滋味了。 刘裕心下虽恨,嘴上却是平静地说道:“没什么,既然是让我们熟悉胡人的骑兵战法,那最后还是要以步破骑,我想,光是我们会骑射,没有什么用,我们再练,也不可能练得马上功夫超过胡人,最后解决战斗的,还是我们汉军传统的车步战法才行。” 慕容南叹了口气:“刘裕,自信是好事,但过分地盲目自信,是要不得的。你这样说,跟那刘敬宣,有什么区别?” 刘裕顿时火起,大声道:“你要是再对敬宣不敬,我就…………” 慕容南的脸上闪过一丝愤怒,向前一步:“你就怎么,要打我吗?好啊,来吧,反正你现在要找个出气的,我陪你打一架就是 !” 他说着,双拳一错,倒是摆开了架式。 刘 裕给夜风一吹,大脑变得冷静了一些,看着慕容南,叹了口气:“对不起,是我有些激动了,再怎么说,你是远来帮助我们的,只是请你理解一下我的心情,阿寿是我的好兄弟,他现在这样生死未卜,我听不得人说他坏话。” 慕容南撤回了拳脚,叹了口气:“行了,也是我心急,说话有些过头,其实我是想说,刘敬宣是条铁铮铮的好汉,我对他只有敬意,没有什么嘲笑。我们北方人敬重勇士,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甘冒矢石。” 他说到这里,话音一转:“但是刘裕,你跟刘敬宣不一样,他以后最多是冲锋的猛将,而你,则会是全军的将帅,你必须要考虑全局。要说车步战法能打遍天下,那请问桓温又怎么会败在我们慕容家的铁骑之下呢?他是你们南人最厉害的将军了吧,车步战术,你能超过他吗?他都做不到的事,你为什么就有这自信?” 刘裕给说得哑口无言,久久,才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不想学骑马,但是我毕竟只是个队正而已,我们大晋缺乏战马,不象你们北方人,有数十万战马,甚至可以做到一人几骑,所以大多数人,包括我在内,还是只能当步兵的,这点你不明白吗?” 慕容南摇了摇头:“不,刘裕,也许你近期内还用不上战马,但终将有一天,你会骑着高头大马,去指挥万千将士,如果到时候你还是现在这种骑术,非但会给敌方笑掉大牙,就连本方将士,也会为之气夺。”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刘牢之,孙无终这些人,都是步军将领,但他们同样弓马娴熟,就连你的好兄弟檀凭之,魏咏之,他们的骑术也不算弱,偏偏是你这个带头的,连马都骑不好,以后你还怎么会指挥部下,怎么去破敌骑阵呢?” 刘裕咬了咬牙:“我自幼在京口务农,哪有什么骑马的机会,只骑过牛啊。就是上次去交易时的骑马两下子,还是路上现学的呢。” 慕容南微微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以前没马骑不是你的错,现在有马却不肯学,就是你的不对了,看在这一路之上你对我不错,也看在这几天我闲着没事做,我就教你骑马吧,起码五天之后,你可别再象上次那样,连人马合一都做不到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步骑优劣论短长=== 刘裕点了点头:“那就多谢兄台了。” 远处传来檀凭之的大嗓门:“阿寿消肿啦,阿寿消肿啦,谢天谢地!”很快,整个飞豹营都开始跟着欢呼起来。 慕容南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笑意:“看,一切都会变好的,刘裕,你要相信,前方是光明的。” 刘裕微微一笑,长舒了一口气:“光明在前方!” 五天之后,飞豹军营外,三里,密林。 慕容南骈指入嘴,一声尖厉的忽哨声,刘裕的嘴角勾了勾,双腿猛地一夹,座下的一匹高大神骏的坐骑一声长嘶,前面双蹄人立而起,再重重地踏到了地上,扬起阵阵尘土,把刘裕整个人都包裹在了里面。 慕容南微微一笑,策马而前,三两下就奔到了刘裕的面前,一边看着正在解开蒙眼黑布的刘裕,一边笑道:“真是不错啊,短短几天的功夫,你居然就能练到蒙眼骑马的地步,在小林之中都不会撞上树,刘裕,你是不是以前就会骑马,故意装着不会?” 刘裕微微一笑,拍了拍自己这匹黄骠坐骑的脖子:“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以前只骑过牛,可从没有骑过马,不过,骑牛和骑马的道理是差不多的,两腿夹住座骑的腹部,然后保持上身的平衡即可,而且…………” 说到这里,他拍了拍自己胯下的马鞍,一踩马鞍两边的马镫,直接站了起来,几与树枝齐平:“有了这个马镫,可就省心多了,这样两脚就有了支力点,可以在马上做很多动作,不用纯靠腿力夹着。” 刘裕看向了慕容南:“我原来不知道为什么北方胡骑有这么厉害,跑得又快,又能在马上驰射,还可以夹槊突阵,现在算是明白了,原来有这个马鞍作为道具,还可以踩着马镫,那可真是省力,我要是能骑上个半年,只怕在马上睡觉都可以,可比步兵走路要轻松得多啊。” 慕容南点了点头:“是的,这就是北方胡骑高度机动的优势所在,茫茫的塞外草原,就象你们汉人的千里农田,只不过长出的是马,牛,羊这些牲畜,你们全国才有的几万匹马,在我们那里,也许一个稍大点的部落就不止这么多战马,所以我们北方骑士,往往能一人双马甚至是三马,可以轮流换着骑,以节省马力。” 刘裕叹了口气:“难怪你们的骑兵可以一昼夜行军两三百里,原来是这样,看起来要是比机动优势,我们汉军的车步混合部队,是难以企及了。” 不过刘裕还是勾了勾嘴角:“不过我们汉军也有优势所在,我们甲兵犀利,弓强弩快,这驰射毕竟只能用弓,正面对射的话,跟我们打正面,我们还是有优势。”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突然腾身而起,整个人凌空而飞,在几棵大树之间飞来跳去,当他再次跳回到马身上时,手里已经拿着几根长满了叶子的树枝。 刘裕的眉头一皱:“你这是做什么?” 慕容南也不答话,把这几根树枝挂在了马尾巴上,一声呼喝,这匹战马奋蹄而起,很快,树林之中就是一片烟尘,哪儿还看得到慕容南的真身呢? 刘裕的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慕容南尽管没有说一个字,但其意思已经表达得明显无疑,是啊,光是这一匹马,挂了树枝就能扬得整个树林都不见人影,即使是在战场之上,只消放出几十匹马儿,就能把宽达四五里的正面弄得烟尘漫天,敌军骑兵的数量,规模,冲击的方向,都不是本方步阵能观察得清楚的,这跟光天化日之下,面对面正面厮杀,击槊,射箭的步兵作战方式,完全不同。 刘裕正思考间,一声长长的“吁”声,伴随着马儿的“希聿聿”之声,慕容南连人带马,停在了他的前方,面带微笑:“怎么样,战场之上,你看得清我从哪里来吗?” 刘裕点了点头:“这种扬尘之法确实厉害,但不管怎么说,我只需要以长槊方 阵守住正面,再以强弓硬弩与骑兵对射,还是有优势的。”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你以为结长槊列阵,就能挡住铁骑的突击了吗?” 刘裕自信地说道:“这有何难?精锐步兵只要列阵而战,不是你们这种散漫突击的骑兵可以攻进的,毕竟我们是肩并肩,人顶人,不动如山,你们骑兵冲击的时候不可能挤在一起,而且面对着一排长槊,就算人不畏死,马也会害怕的。” 慕容南叹了口气:“刘裕啊刘裕,你就是太自信了。你自己骑了这几天的马,难道还不知道,在马上是可以发力,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吗?” 刘裕眉头一皱:“能在马上腾挪躲闪,不至于掉下来,这并不困难,但战场之上冲击敌军的密集长槊步阵,我还是不信。” 慕容南笑着奔向了林外,在离林约一里外的地方,抽出了一杆骑槊,这是他这几天一直插在一边的地上,却从没有使用过的:“好吧,我这就让你见识一下,骑兵突击时的冲击力量!” 慕容南拿起这杆骑槊,刘裕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手中的这杆槊,这几天他也一直在注意这件兵器,只见此槊长约一丈四尺(四米多长),差不多有两个半人高,而槊杆则不同于普通的木杆步槊,不知是何材质所构成,外面涂了漆,上面绘着各式的花纹,如此长槊,夹在慕容南的腋下,向前伸出,却几乎是平直的,甚至不需要象步槊那样,在一端还要吊个小铜块以维持水平。 正当刘裕吃惊间,只听慕容南沉声喝道:“看好了,让你看看骑槊突击的威力!得儿…………驾!” 慕容南座下的这匹通体褐色的战马,一阵摇头晃脑,开始缓步而前,先是慢走,再是小跑,然后开始渐渐地加速,越来越快,越来越急,一百多步之后,变为全速的冲击,只见战马四蹄如飞,带起片片土块,一条长龙般的乌烟,在它的身后腾起,而慕容南则直接从马蹬之上站了起来,举槊前挺,他的白色披风顺风扬起,看起来整个人如同在飞,而他那长啸之声响彻天地:“额靠!” ===第一百七十四章 十年辛苦成一槊=== 随着慕容南的这一声暴吼,他手中的长槊,狠狠地扎进了面前的一棵松树,这棵松树足有两丈高,起码要两个人手拉手才能合围,是如此地高大粗壮,即使是最好的伐木工,也得斧砍锯拉,忙上一刻以上,才可能将之放倒。 但是慕容南的这一下冲击,却如同带了万钧之力,重重地冲上了这根大树之上,只听“喀喇喇”地一声,大树被这根长槊,狠狠地刺穿,又随着慕容南手腕的迅速一抖,一转,整个树身之上,顿时横向起了一道长长的裂缝,不断地扩大,当慕容南连人带马冲过这棵大树之后十余步时,这条裂缝终于使得整个棵大树,轰然倒下,还砸倒了后面的一棵六尺多高的小树,烟尘漫天,惊起林中群群飞鸟。 慕容南的手上,空空如也,他在冲刺这大树的这下,就弃了手中的骑槊,而最后的手腕一抖动,才钻了如此大的一个孔,直接利用这巨大的冲力,把松树的内部震碎,以至于倾倒,刘裕看了一眼大松树的断处,与那被锯倒时平滑完整的断面不同,这次的断处,已经被搅得一片糜烂,如同有什么东西,在内部爆炸一样,可想而之,这冲击力是如何地巨大。 刘裕叹了口气:“想不到你这骑槊突击,威力竟然是如此地巨大,这样的大树,居然一击而中断,如果是在战场上,只怕十列以上的阵形,也会给你这样冲倒,当先的两三排人,必死无疑,就是后面顶着的同伴,也都要受内伤。你说步阵难顶这样的骑槊突击,我现在是信了。” 慕容南得意洋洋地点了点头:“你这人还算认清楚形势,我知道,你们晋人都以为步阵是无法打破的,但事实上,你们在平原上一次次地败给骑兵,一半多都是正面顶不住,刘裕,千万要有清醒的认识,能在马上这样持槊强突的骑兵,并不是只会骑射的匈奴轻骑,他们是有强大的冲击力的,忽视了这点,只会在战场上付出血的代价!” 刘裕正色行了个礼:“多谢指教。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的步槊如果以这样的威力突击,那必然会折断,但看你刚才的这根长槊,把树扎穿了居然还是好好的,这怎么可能呢?!” 慕容南笑着看向了散落在一边的骑槊:“你对我的这杆骑槊也好奇了很久了吧,刘裕,你自己去看看这槊,就知道为什么了。” 刘裕点了点头,策马前行几步,从地上捡起了这杆长槊,一入手就脸色一变,因为跟普通的步槊不一样,这槊拿到手里,感觉份量要轻了不少,不象是实木,倒感觉是竹制的。 刘裕讶道:“难道这槊,是竹做的?” 慕容南跟了过来,摇了摇头:“不,不是竹,竹子的韧性虽强,但硬度不足,我们用来做马槊的上等材料,首推塞北大鲜卑山的千年拓木。” “拓木生在那冰天雪地的苦寒之地,硬度与韧度极佳,是我们胡人做槊,做弓的上好材料,其实你们汉人也是用拓木做弓,你知道,四石以上的强弓,需要的不仅是硬,还要韧性十足,往往是要用拓木或者是檀木所制的,跟用这马槊是同样的道理。” 刘裕点了点头,抚摸着槊杆:“可是硬木大弓,远比这个骑槊要结实,只怕一击之下,还是会中间折断,你这拓木又如何能做到如此地柔韧呢?” 慕容南笑道:“这就是制马槊之法了,我们做槊,得首先把这千年拓木浸入油中,反复地泡,泡得不再变形,也不再开裂,方为第一步。” “浸油的过程往往需要一年,接下来,就把这些木条取出,放在荫凉透风之处,加以荫干,这需要数月时间。然后继续放回到油里浸泡,一年后再拿出来荫干,如此反复三到五次之多,也就是说要八到十年时间,才算是把枝条给造好。” “用三到五根这样的枝条,合在一起,外面以胶涂抹,就 可以合成这样的一丈四尺到八尺不等的槊身,外面缠以麻绳,涂上生漆,裹上葛布,一层套一层,每一层生漆干结,就再裹一层葛布,如此裹上四五层,直到用利刀砍斫,能发出金铁之声,就象这样!” 他说着,抽出马鞍上的一把马刀,对着刘裕手中的槊杆就是一刀上去,只听得“叮”地一声,槊杆之上火花四射,金铁相击之声震得刘裕的耳膜一阵鼓荡,他手中的长槊槊杆也感觉在剧烈地震动着,内行看门道,刘裕知道,这么重的马刀,一刀下来,就是几百斤之力,足以断金洞玉,即使是铁杆,也怕是难当这一击。 但是他现在手中的槊杆,却是微微抖动,可是槊杆之上居然连漆都没有掉一块,他趁势挥舞了两下,一切如常,刘裕长叹一声:“以前曾经听说过南蛮之人,制作藤甲有这么复杂的工序,想不到你们北方胡人,做这种马槊,居然也能如此地讲究,我算是开眼了。也难道这样的骑槊,既有突击时的高强度,能穿透大树,又有这柔和的韧性,不至于把马上的骑士给倒撞回去。” 慕容南点了点头:“不错,但是这槊身再硬,也毕竟是的,冲刺的那一下,也许不至于把骑手给撞飞出去,但如果一直夹着不动,马镫之力也是撑不住的,所以我突阵之时,就如刚才那一下,手腕一抖一转,让这槊头旋转,达到最大的冲击力后,就要果断放手,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你一直在马上。” 刘裕看向了慕容南的身上,只见他原来裹得紧紧的右肩甲,那三根牛皮带子,已经绷断了两根,就连肩甲的模样也有些变形,可见这一下冲击力量是何等地强大,刘裕叹了口气:“这样冲阵,确实是杀敌十排,自伤肩臂,怪不得你右肩甲要裹得比左肩紧这么多,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啊。不过…………”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你这样突阵之后,必须要弃槊,赤手空拳在敌阵之中,还怎么活呢?” ===第一百七十五章 骑兵装备与战法=== 慕容南哈哈一笑,指了指自己的马鞍前的两个副武器钩子:“能不能活,就靠这些呢。” 刘裕顺势看去,只见两个钩子之上,挂着几样兵器,除了刚才抽出的马刀之外,还有两根四尺余长的铁锤,一根长约六尺,盘在一起的皮筋,另一侧的马鞍侧后处,则挂着一个箭囊,五十根长杆狼牙箭,尽在其中。 慕容南把马刀抽回了刀鞘之中,又拿起了一根铁锤,在空中挥舞了几下,虎虎生风:“看到没,冲阵之后,即使手中没有长槊,但靠了这些马刀,铁锤,照样可以砸人,有些力大的勇士,干脆挂上一个五六尺长的狼牙棒,给这东西一砸上去,直接脑袋就开了花。” 刘裕笑道:“这就是了,如果是冲进阵中,步兵也不好举槊乱刺,因为人靠在一起,距离太近,也往往只能抽出腰刀,大斧,短槊这些副带武器来作战,你这铁锤,倒是很称手。在战场上,刀剑如果缺口,卷刃,反倒是这些钝器不会变形,可以一直使用。” 说到这里,刘裕看向了那根长索,眉头一皱:“这长索是用来绑俘虏的吗?是不是太长了点,要绑人的话,两尺就够了,不需要六尺吧。” 慕容南笑着拿起了长索,刘裕这才发现,索头居然是结了一个一尺见方的环,只见慕容南用长索在头上挥了挥,那个环就如同在他的头上旋转一样,挥了几下之后,猛地向前一丢,“啪”地一声,正好套中了路边的一根木桩,他手一发力,这根木桩便齐根而起,给直接带着出来,于马后一阵拖行。 慕容南奔了十余步后,绕了个小圈奔回:“看到没有,这个叫套马索,不是用来绑人的,是用来套人套物的,对方马上的骑士,马下的步兵,给这么一套,再一收,就生生给绑住了,任你再强的武功,绑住了手脚,策马一拖,十条命也没了。” 刘裕笑道:“套木桩容易,想套人可难了,真要你我打仗相见,你想套我,怕是没这么方便吧。” 慕容南微微一笑:“你的武功高,反应快,不容易套,但其他的普通士兵就难避免了,再说战场之上,四面八方都可能有攻击,就算是你,也许防箭的时候,冷不丁就会给一个或者是几个套索给圈上了。刘裕啊,百战宿将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不要过于自信了。” 刘裕心中暗道,要是在这战场之上,有几十个人一起来套自己,还真的是没办法防,而且看起来这套马圈除了可以套人外,也可以套上放在阵前的拒马,鹿角这些防骑兵冲击的道具,若是给这样一套再一拉,那阵前的防御就完全失效了,看起来我大晋步兵有防御之法,胡人也有破解之道啊。 刘裕点了点头,转而看向了箭袋:“箭袋好理解,你们在马上需要驰射,一个箭囊可能都有点少了。” 慕容南微微一笑:“当然,打仗的时候,起码要有两个,一般是带三个,这样才能保证一次作战时不至于少了弓箭,至于大弓嘛,自然是背在身上,象现在这样。” 刘裕笑着看向了慕容南背后背的那一具看着足有长约四尺,弓力高达四石两斗,三股兽筋合成的大弓:“这样的大弓,你有力气一战发一百五十箭么?只怕四十多箭下来,力气就不够了吧。”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在马上拉弓放箭有技巧,有时候可以借助马的冲力,再说我们北方人以骑射之道取天下,自幼就练这个,即使是女人小孩,也都精通射击,一般在战场之上,三袋箭全射完,也不是奇怪的事。” 刘裕知道他并没有吹牛,点了点头,又看着他背后背着的一块直径约二尺的圆形木盾:“这盾牌要背在背后,如果你手上有弓箭,只怕无法取下吧。” 慕容南正色道:“是的,我们这个是背盾,一般不取下的,你们汉军列阵时,总 是前排持盾,后排顶盾,摆出一个乌龟壳一样的方阵,以防箭矢,但我们北方人在马上冲击的时候,是不列阵的,往往是伏在马背之上,这样箭矢落下的时候,是射中我们的背面,就得靠这个大盾来防了。” 刘裕长舒了一口气:“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一开始看你的这身装备很怪异,但听你这样一说,可都是为了作战而准备的啊。只是光靠这盾牌,能挡那漫天的箭雨吗?即使是你人可以挡,马又如何防箭?” 慕容南微微一笑:“刘裕,你听过甲骑俱装吗?” 刘裕奇道:“甲骑俱装,是你们慕容家名闻天下的骑兵吧,我以前听说过,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让马儿也套上甲胄吗?” 慕容南点了点头,一指自己的座骑:“是的,在战场上,光是人全副武装还不行,有经验的士兵都知道射人先射马的道理,所以,要长时间地作战,马也需要披甲,我们慕容家起于辽东,精通冶铁,几百年下来,摸索出了一套给马穿盔甲的方式,这就叫甲骑俱装。” “我们慕容家标准的马铠,由六个部分组成: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面帘“是一块狭长的金属制的护面,上面开有眼孔,主要保护马匹面部;“鸡颈“其实是一副马颈部的护甲,由甲片缀成,前面有搭扣可以扣上;当胸;马身甲;搭后,就是马匹中后的大片护甲;而寄生比较有特点,是一个放在马尾部的向上翘的扫帚一样的东西,用途是保护骑兵后背的。” 慕容南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刘裕看得连连点头,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如果按我们人身上穿着的盔甲来计划,光这一套马甲,只怕就要有上百斤重,马儿本身已经载了个近两百斤的人了,还能带得动这一身马甲吗?如果是长途奔袭,穿这身怎么走?” ===第一百七十六章 反目成仇将何处=== 慕容南哈哈一笑:“刘裕,现在你知道从骑,副马的重要性了吗?你行军时不会一直穿着盔甲,我们也一样啊,更别说马儿了!” 刘裕恍然大悟,一边点头,一边若有所思地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你们胡人一个人要骑几匹马,原来是用另一匹马来驮运这些武器辎重啊。” 说到这里,他又摇了摇头:“还是有些不对啊,武器辎重可以平时放在副马之上,但是粮草怎么办?还有,光你这全套的装备,加起来也有起码两百斤重了,一匹马怕是驮不过来吧。”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人和马的盔甲,加上这些武器,加起来确实有两百斤左右,但是我们北方的战马,并不是你们南方的这种矮小驮马,看看你我现在所骑的马,明显比你们军中用来拉车的马要高大健壮许多,两百多斤的重量,对你们南方马来说,也许很重,但我们北方的高大战马,都是从上百万匹马儿中精选出来的,别说两百斤,就是平时再驮个一百斤,也不成问题。” “平时我们骑着主马,让副马去驮这些辎重和粮食,等到打仗的时候,就要全副披挂,以保证主马的马力,能全部用在战阵之上。刘裕,你明白了吗?这跟你们晋军之中,有战斗兵,也有辎重兵,还有辅助兵,是一个道理。” 刘裕微微一笑:“以前一直以为胡人不如汉人聪明,只是靠着勇武剽悍,看来是我错了,这行军布阵,各种战法,你们一点也不比我们差啊。” 慕容南点了点头:“是啊,想我慕容家,在辽东数百年,一直接受汉家王朝的封号,也经常有汉族士人,避难来我辽东,所以汉军的各种军规,战法,我们都是了如指掌。而你们汉人眼里,我们不过是蛮夷生番,根本不屑一顾,又怎么会费心思去知道我们怎么打仗呢?你们的孙子兵法里有云,知已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原则,是不分汉人还是胡人的。” 刘裕的心中一阵黯然,慕容南的话虽然不中听,但确实是事实,汉人躺在老祖宗的功劳和辉煌上太久了,对于周围强悍的蛮夷,就连军事上也不肯认真对待,这才是现在北方沦陷,多次北伐都不能收复的根本原因。若说永嘉之乱是因为八王内战,导致胡人趁虚而入,但现在这样,只怕到了战场上,仍然是北方胡骑铁马的对手啊。 慕容南看着刘裕沉默不语,也多少猜到了一点他的心思,转而笑道:“其实你们也不必这样悲观啊,北方骑兵虽然在平原之上大开大合,所向披靡,可是到了你们这江南之地,水网纵横,饮食气候又是大不相同,就是你们南方人的天下了。我们北方骑兵也多次南下,不也占不到便宜了么,所以说上天是公平的,南北之隔,就是维持现在我们两边分界的最大原因,就算你们不能进取中原,但保这南方半壁,还是没有问题的。” 刘裕心中一阵豪气上冲,朗声道:“慕容兄弟,这话我可不敢苟同。现在不是我们汉人要去夺你们胡族的塞外牧羊之地,而是我们汉人几千年来的故土,江山。如果有人夺了你们鲜卑人的大鲜卑山,你们也会这样熟视无睹吗?” 慕容南脸上的笑容渐渐地消散,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子忧伤之色,长长地叹了口气:“是啊,你们晋国虽然经历了永嘉之乱,但起码还有半壁江山,而我们大燕,可是,可是连祖宗的祭祀之地都落入敌手,起家的龙城,都成了异国敌邦的领地,叫我们这些子孙,有何面目去见祖先?!” 刘裕看到慕容南的神色变得忧伤,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是亡国遗民,这样勾起他的伤心往事,并不好,他打了个哈哈,说道:“好了,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现在就应该齐心协力,复我们的江山,上次不都说好了么,咱们联手灭了秦国,以后你们取你们的故居,我们复我们的河山,永为盟好,岂不快哉 ?!” 慕容南直直地看着刘裕, 眼中光芒闪闪,久久,才摇了摇头:“那是上面的大人物们定的事情,我们这些人,只能如风中浮萍,任人摆布,听命行事。刘裕,你这么恨胡人,我也是胡人,如果将来有一天,大晋和大燕起了冲突,你会杀我吗?” 刘裕本能地摇了摇头:“不会,我们是朋友,我不会杀你的。” 慕容南转过了头,幽幽地说道:“永远不要说不会,你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如果是谢大帅下令要你来杀我,你会不会执行?” 刘裕的心中一阵茫然,这个问题他以前也想过,但总是不愿意往下深想,一方面,他并不是很喜欢慕容南,但又对此人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觉得他跟自己若即若离,时近时远,看似时不时跟自己嘲讽,斗嘴,争短长,但好像心里又一直维护着自己,这种感觉,是刘敬宣这样的袍泽兄弟们从没有带给自己过的,不知什么时候,他倒是发现,自己有些离不开这个鲜卑人了。 但另一方面,他也无数次地提醒着自己,这毕竟是个胡族异类,现在跟自己也不过是在完成上面的交易而已,以后说不定哪一天就真的会反目而仇,以命相搏,你死我活,也未必不可能。 所以,刘裕也一直刻意地跟着慕容南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就是为了以后真要有这么一天,碍于情面,下不去手,毕竟刘裕清楚自己,虽然对于仇人是冷酷无情,快意恩仇,但真要对有过交情的人下手,还是做不到,就象刘毅,如果真的害死了刘敬宣,他真的会向他寻仇吗?这个问题只怕他自己也无法回答。 慕容南一直在看着刘裕,他突然笑了起来:“好了,开个玩笑罢了,你还认了真啊。这个问题你不需要回答,因为你就算回答了,以后也未必会这样做。起码现在,你是刘裕,我是慕容南,我们是一起抗秦的朋友,这就足够,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来,我们接着练骑术!” 刘裕长舒了一口气,抬起头,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好的,继续练。” ===第一百七十七章 秦国铁骑动地来=== 自从那天和慕容南聊天之后,刘裕就再没有见过慕容南,今天也是一样,已经三天了,他每天都来这个小树林转悠,但是慕容南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出现,就连他每天训练时带来的那一黄一褐两匹马,也是踪影全无,刘裕都有些想它们了,也不知道内心深处,想的是人,还是马儿。 已过申时,眼看着太阳开始西落,刘裕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正准备向大营那里走,却听到谢停风那欢快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寄奴哥,寄奴哥,原来你在这里呀。” 刘裕微微一笑,看向了谢停风,他是全队里年纪最小的,才十六岁,比那魏顺之还小了三个多月,尽管为人五大三粗的,但是嘴上的毛都还没长出来,一脸的稚气,看起来,倒是有几分象自己的弟弟,所以刘裕一直以来,对这个全队最小的军士,也是格外地上心。 “小谢,你不去好好地操练,跑这里来做什么?哦,对了,今天应该是你去照顾阿寿吧。” 谢停风“嘿嘿”一笑:“阿寿哥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前天就可以下床啦,李神医说了,明天他就可以恢复训练了。托了阿寿哥的福,这些天我可吃了不少小灶啊。” 刘裕这些天来天天跟这慕容南练习骑术,倒是很少在营中停留,而刘敬宣自从上了他的那个灵药之后,也给转移到了西边的一家单独的营帐,这倒未必是因为他是刘牢之儿子的特权,医士营的李神医说过,对于任何重伤的军士,都有处单帐的权力,就连吃的,也是小灶,顿顿大鱼大肉,不知馋煞了多少军士。 刘裕笑着一拳打在谢停风的胸口:“你小子,我说这些天怎么老是主动跑去照顾阿寿,原来在那里有好吃的,又可以不用训练,哼,这阵子我出来特训,阿寿又伤没好,给你们这帮小子偷懒的机会了,明天开始,我就要好好训你们啦,到时候可别想偷懒。” 说着,他捏了捏谢停风那张没几两肉的脸:“看看,你小子这一个多月变白变胖了,都怪我没好好练你,可准备好要掉层皮了哦。” 谢停风哈哈一笑:“要是寄奴哥能天天带我们训练,那我愿意把所有小灶都来拿给你吃。” 说到这里,他左右看了看:“寄奴哥啊,你这回回来,怎么不要兄弟们了?天天都不管我们,每天一早就跑出来,三更后才回来,我们想跟你说句话都不行。但瓶子(檀凭之)哥说了,你是有军令在身,要从事特训的,要我们别来碍你事。” 刘裕心中一阵黯然,暗道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有了慕容南这个新朋友,就不要老弟兄了吗?毕竟那是个胡族外人,迟早要离开的,以后哪天说不定成了敌人都难讲,而檀凭之,谢停风这些人,才是跟自己一个族,一个队的兄弟,无论何时,都会在一起生死与共的。 想到这里,刘裕心下反倒是释然,对慕容南的那种微妙难言的思念,也一下子消失不见了,他长身而起,笑道:“也训得差不多了,今天刚结束。明天开始,我就回队里,秦虏已经在攻打襄阳了,听说淮北那里,秦军也已经出动大军,攻击三阿的田洛将军,我们得做好准备,随时要上战场才行。” 谢停风叹了口气:“寄奴哥啊,你这几天可能真的是因为封闭训练,对外界的事情一无所知啊,你说的这些,都是前几天的过时消失了,今天中午刚刚传来的战报,田洛将军给加了幽州刺史,所部也被加以北府军天狼部队的番号。困守三阿,为了救他,朝廷派了右卫将军,大将毛安之,率四万禁军出援,直奔淮北。” 刘裕微微一笑:“原来是毛安之将军啊,这可是我大晋开国名将毛宝的次子,也是员赫赫有名的战将了。当年我们京口的妖贼卢悚作乱,突袭皇宫的时候,时任宫中宿卫将军的毛安之,亲自领兵平叛,手刃卢悚,立下大功呢。 如果是他领兵,那秦军应该不敢再围攻三阿了吧。” 谢停风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摇了摇头,正色道:“不,寄奴哥,你想的太简单了,这回秦军来的不是小部队,是两员大将,一个叫什么俱难,另一个叫彭超,这两人带了六万兵马,先是击败了我大晋边关的军队,再围田将军于三阿。” “可他们一直围而不攻,就是想诱我军的主力出援,毛将军所率的禁军快要到前线时,他们又得到了两万生力援军,一下子舍弃了三阿城,直扑毛将军,中午的战报说,毛将军的大军遭遇突袭,一夜之间就全部溃散,毛将军在少数亲卫的伴随之下,逃回了建康,现在广陵城都已经戒严,听说玄帅正在讨论提前出兵,正面对抗秦军的事宜呢。” 刘裕先是大惊,但转而想到前几天跟那慕容南对于骑兵战法的讨论,心下一下子雪亮,想必毛安之也很难见识到秦国骑兵可以用这种一人双马的战术,实现高速机动,千里距离,也可两天奔袭,若是秦军有一两万的骑兵,长途奔袭他的大营,然后象慕容南那样马尾绑树枝,扬尘鼓噪,只怕即使是毛安之这样的宿将,也不知敌军底细,慌乱之下,大军崩溃,并不奇怪。 刘裕若有所思地点着头:“原来是这样。毛将军没有真正地见识过北方骑兵的厉害,毕竟上次桓公北伐之后,我们大晋已经有近二十年没和北方铁骑交手过了。看来,我们北府军的出动,指日可待,小谢啊,我们怕是没有多少训练的机会了,可能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全军出动,开赴前线啦。” 谢停风的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他小声地说道:“寄奴哥,你见识多,武功高,大家都服你,你说,我们这回,打得过北方胡虏吗?毛将军是我军大将,还没见到敌军就军溃了,听说那些胡虏都是铜头铁面,会吃人哪!” 刘裕笑着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道镇定而自信的光芒:“相信寄奴哥,胡虏也是人,我们一定会战而胜之的!走,回营!” ===第一百七十八章 升任幢主参军议=== 刘裕一边走,一边脑子里在飞快地旋转着,这些天与慕容南相处时所演练的一种种战法,骑术,都浮上了他的心头,他的脑子里现在尽是秦国的铁骑,就象慕容南所说的那样,一人双马,长途奔袭,神不知鬼不觉地杀到晋军的大营前,然后套上全副的甲胄,甲骑俱装,戴着面当,持着马槊,如同死神一般,只怕任何晋军士兵,看到这些神出鬼没的胡族铁骑,都是会精神崩溃的。 怎么办?怎么破?怎么打?刘裕开始挖空心思,想着以晋军现在的常规战法,如何能跟胡骑正面相对,他想得入了神,机械而盲目地行走着,直到有人在他耳边大叫他的名字,他才突然意识了过来,停下了脚步,刘毅和何无忌的两张脸,一下子映入了他的眼帘。 “寄奴,什么事想得这么入神啊?我们叫你都听不到。”何无忌笑道。 刘裕微微一笑:“在想着北边的战况,怎么,你们二位这是去哪里?”刘裕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进了大营,正向中军帅帐那里走去呢,远处的帅帐方面,正在鸣鼓聚将,当然,自己这样的小小队正,是没有资格参与这种军议的。 刘毅笑道:“你这几天不知道去哪儿了,连这么重要的事都不知道。告诉你吧,敌军入侵,北府军的一切新兵训练,暂时停止。所有幢主以上的军官,要马上去帅帐那里报道,以接受军令,哦对了,这回是军议,大家都有资格发言的。” 刘裕点了点头:“本当如此,不过那是幢主以上的事,跟你我都没有关系,咱们还是各归各队,约束弟兄们,做好出战的准备吧。” 刘毅先是一愣,转而与何无忌相视而笑:“哎呀,无忌,你看看咱们的刘寄奴,这可真是山中一日,人间千年啊,他连自己已经是幢主了都不知道呢。” 刘裕睁大了眼睛:“什么,我已经是幢主了?这怎么可能?上次你不是…………”他本想说,上次你刘毅不是为了争个幢主,害得刘敬宣差点没命了,怎么这幢主就给了我呢? 何无忌笑道:“刘裕啊,之前的新兵训练,大家都是初入军营,所以没有设军官,所有的队正,幢主,都要视训练时的表现而定,上次你的这个队正,可是全北府军的第一个由新兵提拔的队正呢,而那个幢主,则是在你之后选了上百个队正,从中间再选幢主呢。” 刘毅点了点头:“是啊,本来我和无忌已经做到了参军,比幢主都要高一些,没必要参与这种幢主的考核,但我是听说了你刘寄奴在军中混得风生水起,我又怎么能安坐帅府呢,所以与无忌主动请缨,要争那全军第一个幢主呢。哼,要不是刘敬宣仗着他有个当大将的爹,处处压我一头,我又怎么会跟他以命相赌呢。” 刘裕不想再提及此事,对于刘毅的心狠手辣,其实在那晚的突袭刁府,他就有心理准备了,虽然那天他的目标只是刁氏兄弟二人,但若是刘毅真得了手,那刁家上下,那些无辜的奴仆与女眷,必将一个不留,隐约间,他对自己的这个京口老乡,倒是心生了几分警惕,这次的刘敬宣之事,倒是在意料之中。 刘裕勾了勾嘴角,说道:“这么说来,今天的这个军议,我也得参加了?” 刘毅笑道:“非但是你,就是我和无忌,也是可以列席这次军议的。哦,对了,你的胖子兄弟,这回也特意被玄帅从辎重营里调了出来,列席参加呢。” 刘裕哈哈一笑:“死胖子有两个月没见到了,你们说,他这回胖了多少?” 半个时辰之后,帅帐之中,刘裕和刘穆之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着,刘穆之仿佛参加了后世速效的韩氏减肥班,两个月不见,整个人起码掉了四十斤肉,甚至连原来被肥肉挤得看不见的眼睛,也变得炯炯有神了。 刘毅也是一脸兴灾乐祸的 样子,看着刘穆之,他和刘裕的心中不约而同地在想着:想不到这死胖子在辎重营也没啥油水可捞啊,居然瘦成这样了。 谢玄却显然没有他们的这个好心思,一身将袍大铠的他,面色严肃,正襟危坐于帅案之后,目光从帅帐之中左右分列的七八十名将校的脸上扫过,从站在最前方的刘牢之,孙无终,高素等各军军主,一直到站在最末位的刘裕等人,最后停在了刘裕的脸上不动,缓缓地说道:“各位,今天是重要军议,决定我军将来的战守之策,请畅所欲言吧。” 那临江仙的高素高掌柜,也是当年和刘牢之,孙无终一样的流民帅,现在他已经招集了众多子侄部曲,拉起了一支三千多人的队伍,也被授予了飞狼军的番号,这个军将之职,让他站在了前排,他的脸上尽是自信的傲气,站出队列,行了个军礼:“玄帅,末将以为,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建康城的宿卫兵马久不习战,将帅缺乏作战经验,至有此败,我们北府军兵精将勇,绝不会重蹈他们的覆辙,末将请为前部先锋,不破俱难,彭超二贼,誓不回还。” 黄脸皮的高素之子,京口著名的豪侠之士高雅之也跟着站了出来:“卑职愿随父前往,不破胡虏,誓不归还。” 谢玄的面无表情,点了点头:“高将军勇气可嘉,但打仗,并不是光靠血气之勇就行的,今天既然是军议,就要料敌以宽,多想想敌军为何能大败毛将军的军队,我们就算要打,又如何才能防止此类悲剧重演,高将军,你说呢?” 高素面带惭色,行礼退下。 另一个五十出头,脸色红润,个子中等的大将站了出来,他是东海人何衡,也是何无忌的父亲,一向以勇武著称,何无忌也颇得其的豪迈,只听何衡沉声道:“秦军的实力在我们的想象之上,毛安之并非无谋之将,四万宿卫兵马也并非弱旅,却是被其一击而溃,只能说,秦军的机动能力,远远超过了毛将军的想象。” ===第一百七十九章 各抒已见欲破敌=== 说到这里,站在一边的诸葛长民之父,琅诸葛侃若有所思地说道:“是啊,听说当时秦军如神兵天降,几万骑兵,一下子出现在毛将军的大营边上,四面烟尘腾起,马蹄与杀声震天,不知来了多少秦军,这才让我军肝胆俱裂,一夜就崩溃了,几乎都没有交上手。要知道,东阿和毛将军的大营可是相隔了三百里啊,秦军居然一天就能杀到,这实在太出人意料了。” 谢玄点了点头,面色凝重,看向了孙无终:“孙将军,你经常来往于南北之间,对秦军的战法,非常熟悉,依你看,这回秦军来去如此迅速,是如何做到的?” 孙无终微微一笑:“想必是用了慕容家骑兵的战法,一人双马,交换骑乘,只有这样,才能一天之间突进三百多里,神兵天降。不然的话,光是这行路的疲劳,都无法让士兵立即投入作战。” 刘牢之看着孙无终,目光炯炯,沉声道:“就算是步兵,一日一夜跑三百里,也不是不可能,孙将军,也不要太高估了对方骑兵的威力。” 孙无终哈哈一笑:“除非是你刘将军靠着皮鞭和药物练出来的兵,不然谁能做到一天一夜跑三百里呢?胡人的机动性全靠马匹,我们还是要想办法克制他们的骑兵才行。” 谢玄点了点头,看向了刘牢之:“刘将军,你的老虎部队,现在真的可以一日一夜行进三百里了吗?” 刘牢之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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