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她展示完自己的伤痕,又问时初:“你小时候最疼的伤痕是因为什么呀?” 时初表情有些发愣,一时没回答出来。 如果是小时候,那可太多了。 要说最疼……那应该是四五岁不小心打碎一个杯子之后,向德光听到响声,过来踹了他一脚。 他跌倒在地,胳膊刚好撑在那堆碎玻璃渣上,钻心的疼。 而且还会有些根本看不见的细碎玻璃渣,过了很久依然留在皮肤中,穿衣服、睡觉的时候,皮肤与布料摩擦,就引来一阵阵刺痛,很久之后才渐渐感觉不到,也不知道是融入骨血还是适应了。 时初看着夏夏天真的神情,最终还是摇摇头,微笑着轻声说:“我不记得了。” “好吧……是不是还可以组‘疤痕?’,哥哥,疤怎么写?”夏夏有些遗憾,但没有追问。 时初从桌上拿起根笔,扯过刚才秦煜用来讲数学题的草稿纸,在他留下的字迹下方,一笔一划写下“疤”这个字。 他边写边跟夏夏解释:“每个人的皮肤中都会有一些组织,伤口愈合之后,有一些组织还没有完全恢复,就会留下疤。” 夏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手指着时初的左手问:“哥哥,你手心里那道疤是不是很深啊?” 她想问的是时初当初跟向德光在旅馆对峙时握刀留下的疤。时初写完字,放下笔,把左手五指张开,将疤痕露出来,又合上:“这道疤不深。” 这道疤不深,就算它是全身上下最接近骨头的一道伤也不深。 最深的是留在手腕上的电击伤,即使它已经快要愈合到看不见了。 它曾经深至心脏。 这源于时初在最混乱最难过的那段时间里,从书上胡乱学来的厌恶疗法。将电流作为刺激物,企图用按下电击开关那一瞬间的疼痛来忘记心理上的疼痛。 无济于事罢了,就算一再加大电流强度也不过是在想起秦煜时更加深刻。 “有天晚上,室友带人回来开party,我一个人躺在房间的床上,握着电击器,听着一门之隔的那些欢呼和喝彩,将电流强度调到了最高。但我没按下去,因为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真的能通过这种方式忘记你,生活会更好吗?” “这个问题我最终没想出答案,可是那时候我才发现,我真的不舍得忘记你。就算后来我们没有重新在一起,每次想到你还是会痛彻心扉,我还是不舍得。” 秦煜从后面抱着时初,听着他说话,手伸进被子中,握住他受过伤的手腕。 两个人都没有穿衣服,在夏末没开空调的房间中皆是满身黏腻的汗——他们刚刚结束一场性。爱。 他们在余温中紧紧相贴,秦煜将脑袋埋在时初脖颈间,时初听见他声音变得有些发紧:“然后呢?” “然后夏夏问我还能组什么词,我说还可以组‘裂痕’” 裂痕,可以解释为物体破裂时留下的痕迹,也可以指感情出现了隔阂。 时初这一生最刻骨铭心的裂痕,就是和秦煜分手的那些日夜。 他的反应总是很迟钝,喜欢上了人也不知道,分了手刚开始也不觉得有什么。 用锋利的小刀快速在胳膊上割一下,先是皮肤被切开,血要过一两秒钟才会渐渐流出,然后越流越多,直至入目满眼的红。 时初觉得自己的感情和这种现象很像,同样无法反应及时,总要落后一步,才能明白究竟错过了什么。 说到这里,他感受到自己脖颈处有一点点冰凉的液体,像降下的雨。 于是他话锋一转:“我教夏夏写完裂痕,她很惆怅地问我,‘伤痕、裂痕、疤痕’,难道和痕相关的词就全是让人难过的吗?我说,不是的,还有让人开心的。比如泪痕。” “夏夏歪着脑袋看我,说可是泪痕不是说明哭了吗?为什么哭是让人开心的?” “我告诉她,因为能在一个人面前放肆流泪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有些家长有很强的刻板观念——女孩子一定喜欢粉色,要穿小裙子,说话要温声细语,要有礼貌,不能调皮。而男孩子一定要喜欢小汽车玩具枪,要坚强,不能哭,否则就是软弱。 向德光和时静都是这些家长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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