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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放一点提前做好的甜红豆,然后把调好的粉浆倒进去,想吃多少就倒几分满,但最多不能超过九分,然后就是蒸。 蒸一刻钟,焖小半盏茶,盖子打开,奶茶色的粉浆已经变成了巧克力的颜色,中间的小窝倒是完美,虽然颜色不在预料之中,但放凉以后只要味道不变,就是成功的钵仔糕。 黑猫白猫,抓到耗子的才是好猫。 自然冷却需要好些时间,黎秋月想给中午多留点时间,便用起了歪门邪道——冰格里的冰块倒进杯子,加水搅匀以后把钵仔糕卡上去,不急不缓的白雾升腾的顿时剧烈了许多。 黎秋月去卫生间清洗掉一身的糖味,再出来的时候,这一小个钵仔糕虽然触手还有些温热,却已经可以脱模。 手感还算合格。 黎秋月把钵仔糕上下翻转左右弯折,发现它的柔软度堪比水太凉大人后,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开始测试最重要的一点——这个波仔糕的味道如何? 食客对食物的评价多出自色香味,这个巧克力的颜色放在平时没什么,但放在钵仔糕上,就有种做焦了的感觉;刚出锅的甜香也不差,奈何这个跟凉粉一样,是凝固了再吃的—— 钵仔糕的香味在冷却以后全都被进了固体里,凑近到十公分能闻到,但哪个食客会在没买下之前把鼻子凑那么近? 色香不全,能产生竞争的就只有味,还必须是碾压式的味,不然并不足以补全另外两方面的差距。 “好吃。” 犹豫着将钵仔糕放进嘴巴,试探性的嚼了嚼,黎秋月终于松了口气——因为粘米粉和淀粉都是外面买的,比不上老师的手艺,但已经有了八份模样。 软糯弹牙,清甜不腻。 加了淀粉调和的糕点入口明显要细腻些许,红糖隐约的苦味消失不见,只留下甘蔗特有的清甜,钵仔糕的口感类似雪糕果冻和凉粉的结合,底下的红豆被舌尖抿开,多添了一股甜蜜的滋味。 “好吃!” 三两口把钵仔糕下了肚,黎秋月做出了相同的评论,她能做出四六骈文的描述,但她还是觉得钵仔糕更适合这种质朴的评价,毕竟空间里的老师就是这样,即使已到了发如雪的年纪,那双眼睛依旧如同月下清泉中的圆石,天然去雕饰。 “小姑娘的嘴可真甜。” 脸颊饱满的老太太笑成了一朵花,端了一叠梅花糕出来投喂黎秋月,黎秋月一边嚼嚼嚼,一边认真的反驳: “我说的都是实话。”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创造出这样的糕。 是的,不是制作,而是创造,这个笑容灿烂的老太太是钵仔糕的创始人,来自那个女性既能穿凤冠披霞,又推崇贞节牌坊,后妃还要给皇帝殉葬的时代。[1] 老太太出生在明朝的普通人家,家里人叫她三妞,指家里的第三个女孩,跟大妞二妞顺着排下来,没有任何含义,不像专门带着米找了算命的起的兄弟名,志高,一听就知道是志向高远。 “他们应该没想到,千百年后,这名字竟然成了个招牌。” 老太太想到自己听到的消息,眼泪都笑出来了,她家吸血的两兄弟,一个成了冰箱,一个被骂做小人,士诚,这名字可太适合他了,果然人还是要努力活着,不然哪能看到这么多乐子![2] “那您给自己起了个什么名?” 黎秋月乘机问道,刚刚小老太太一边脱模一边跟黎秋月说她改名的心理动机,那叫一个跌宕起伏波澜壮阔,问题是最重要的名字根本没说,让咬钩的黎秋月急得不行。 “……当我没说。” 见老太太脸上的笑戛然而止,黎秋月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当场就想溜,奈何编好的麻花辫实在太长,老太太一伸手,黎秋月就只能乖乖的滚回来。 “其实也没什么。” 见黎秋月一副想要把自己的嘴巴缝上的表情,老太太反倒自然了不少。 “我这辈子有三个名字,糕红,血糕,和红糕。” 头两个是自己起的,最后一个是别人给的。 老太太没机会读书,两个名字已经用尽了她的毕生所学,她也没想过找读书人,或者算命的改名,她跟钵仔糕纠缠了一辈子,这几个名字在她眼中也并不差。 “那个时候就有雪糕了?” 同音不同字,黎秋月听岔了,有些好奇的问道,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空间里她的活人微死的状况就没了,感觉过清晰的情绪后,黎秋月就不怎么想回到隔着玻璃的现实,所以总是找话题拖延学习进度。 “我只知道冰淇淋在古代叫酥山,雪糕难道就直接叫雪糕吗?” 老太太没反应过来,听了后面的话才知道是黎秋月搞错了字,但她还是诚实的给黎秋月解了惑: “我不知道。” 嗯,说了跟没说一样。 “我说的血糕,是血液的血。” 那些日日夜夜流淌着的所谓亲人的血液,在她活着的时候一度成为她的梦魇,但现在,她早已回想不起这些人的脸。 时间是有魔力的,一切都会过去。 “那是猪血糕,还是羊血糕?” 黎秋月完全没往可怕的方向想,她对世间的态度悲观,但思考的时候总是带着乐观,要不是这个性子,她也不能从最底下爬出来。 “难道是牛血糕?红姨您胆子也太大了,我记得古代杀牛是犯法的吧?难道您碰上了程咬金的后人?”[3] 老太太翻了个白眼,用松花糕堵住了黎秋月的嘴。 “小丫头真不会说话,老太太我这辈子逃过荒杀过匪卖过艺,就是没给人做过仆。” 她不就说话慢了点吗,连程咬金都出来了。 “那总不能是鸡鸭血吧,那也没多少啊,顶多做个血豆腐,不然腥气着呢。” 黎秋月把松花糕咽下去,又接上了话,该说不说,这些糕点的滋味是真不错,应该是老太太从其他老师那边薅来的得意之作。 “越猜越离谱了。” 老太太熟练的抄起半张脸的大的绿色糕点糊住黎秋月的嘴,黎秋月也熟练的开始嚼嚼嚼……薄荷凉卷? 味道不错,回头有时间可以学学。 “这个血,是人血的血。” 老太太想把黎秋月给吓住,不但在说话的时候故意嘶哑了声音,还招来了阵阵阴风,要不是手上的糕点还没吃完,之前几次投喂的滋味还在舌尖上转,老太太就真得逞了。 只是现在嘛…… “您没把人血做糕吧,这玩意有朊病毒,可不兴吃啊!” 将迟钝进行到底! 第234章 狼才是我娘 “我们家里的排行只按顺序, 不按年龄。” 大妞出来是志高,二妞三妞以后是士诚,本来按照排行应该是二郎和五郎, 但家里都叫大郎和二郎, 在第二个儿子出生前,志高甚至一直觉得他是独生子。 而这个观念,在他知道大户人家的下人都有名无姓的时候,直接在心里扎了根。 “有姓没名, 算什么家里人。” 大妞二妞三妞是为了方便的称呼,跟名字从来挂不上钩,家里也从不在乎这点小事——姑娘都是要嫁出去的, 现在随意喊喊,以后就还是“XX氏”,“XX媳妇”,“XX娘”了, 换银子的东西要什么感情。 但就像是那句话说的, 往往越不讨人喜欢的孩子越是孝顺,大姐二姐明明是在苦水里长大,为了彩礼也没进什么好人家,却一个个都成了扶弟/哥魔, 有点什么东西都赶着给娘家送过来。 也就还有个老太太这种少了吃喝就嚷嚷的全村都知道的女娃在这家里, 不然村里看着鼻青脸肿一瘸一拐还要带着东西往家跑的女娃, 高低得试试把自家的女孩也这么养—— “女崽就是个贝戈骨头, 越作践越孝顺。” 老太太跟做梦一样说出这句听着就让人不舒服的话, 黎秋月看着老太太, 想到一个俗套的形容:女人的眼睛幽幽的,闪着狼一样的光。 “你能想象吗, 当爹娘的这么说自己的孩子。” 老太太到现在都没想明白那两个人怎么能这么狠,她也养过孩子,可哪怕不是自己生的,这种话她都说不出来。 黎秋月想说点什么打破现在的氛围,张嘴却吐不出一个字,最后还是老师收拾好了心情,喝了口用水化开的秋梨膏,继续往下说。 “我刚出生的时候,按照现在的说法,可能是有点气运在身上的。” 这个酷似小说的开头和叙述描写,一下就勾起了黎秋月的兴趣,一顿娴熟的彩虹屁拍下来,被哄得舒舒服服的老太太吃着合川桃片,接着往下说。 三妞是家里的第三个女儿,但当时的家里,不需要那么多女孩。 “我也是长大了才知道,他们早就把女孩的用处给安排好了。” 因为生了三女一男,他们觉得这辈子可能就这么一个男丁,传宗接代的再多都不嫌少,没有□□二两肉的,多一个都如同眼中针。 “给女孩一口饭吃,希望她掏心掏肺;给男孩掏心掏肺,希望他给口饭吃。” 这种家庭现代也不少,只是生活条件好了,摄像头和追踪能力强了,舆论威力大了,洗脑的技术也更高了。 “这是你们这个时候才有的好事,我们那个时候哪里吃得上饭啊,都是野菜配着刷锅水,能活就活。” 为什么都讲究多子多福?除了劳动力和银子,也因为孩子的夭折率太高了。 养了个志高的家里已经盘算好了,大郎六岁的时候送去学堂给先生看看,有读书的天分,大妞的彩礼就是赶考的银钱,祖坟冒不了青烟的话,那就是田契。 二妞的彩礼就很确定了,除非志高是文曲星转世,不然二妞的彩礼就是给志高娶妻的。 在这种情况下,三妞就显得尤为多余,所以三妞出生以后就被连夜丢进了据说有狼出没的后山,结果刚好碰上的吃饱了肚子又死了狼崽的母狼,人类的崽子就被当成狼崽养了三个月,在冬天来临之前被猎人发现,被重新带回了村子。 不想要女儿,但某些时候要名声的家捏着鼻子接受了这个命大的三妞,却也不怎么照顾,好在母狼还记着这个崽子,时不时过来喂一顿奶,也让三妞熬到了吃野菜的年纪。 “所以我一直觉得,我真正的娘是那匹狼。” 老太太记不清所谓的家里人,却还记得母狼的模样,眉心有一撮歪歪扭扭的白毛,后腿有个三角形的疤痕,眼睛很大,尾巴断了一小节。 “那个……红姨,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人的确会讲古,但这个描述,是不是有点详细过头了? “我亲眼看到的啊。” 老太太轻描淡写的给了黎秋月一个暴击,可能是觉得力度不够,又来了第二次: “你不是生下来就记事的吗?” 黎秋月捂着胸口,决定讨厌老太太一分钟,这也太凡尔赛了! 老太太看着受打击的黎秋月笑而不语,她也是在有了一大把年纪的时候,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生而知之,也不是每个人都过目不忘。 黎秋月花了点时间收拾好心情,嚼着鱼皮花生继续听故事,她算是明白了,能进系统的厨子不管性子怎么样,后面都有一段惊天动地的往事。 “都说狼心狗肺,可我还是觉得,人心比狼要狠多了。” 三妮就这么跌跌撞撞的长大,没人管教没人问,一直用着在狼群中形成的思考方法——模仿最强者。 大人她模仿不了,就去看小孩子,野兽争抢食物的时候不分男女,三妮看人的眼光也很朴素——最胖的肯定最强! 村里最胖的小孩是里正家的小孙子,三妮悄悄跟着,看着他讨食的甜言蜜语,撒泼打滚,然后在自家学以致用,有效的记住,无效的丢开,然后去观察第二胖的人。 在三妞眼里,父母都很古怪,明明把能女儿看的连狗都不如,在外面却不会承认自己对女儿不好,她不知道是为什么,但不妨碍利用这点给自己争取到一些属于男人的待遇。 父母在家没少用各种恶毒的语言咒骂,三妞却只当左耳进右耳出,就这么长到了十多岁的年纪,大姐嫁了二姐也出了门,接下来就等她来天葵,收到最后一笔银钱。 贫瘠的村子困住了三妮的见识,她能想到的出路就是提前给自己找个好人家,本来事情都谈的差不多了,直到那一天。 三妮从溪边一跃而下,救了水里挣扎的孩子,家长悄悄打听了三妮的事情,私下送了三妮一包红糖,半袋米粉,三妮把它们放到自己开小灶的山洞里,半点没带回家。 钵仔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研究出来的。 “也是巧,我在吃最后一份红糕的时候,二姐就带着父母到了山洞。” 那个时候的钵仔糕还不叫这个名字,而是简单粗暴的被称为红糕。 之前二姐要被打死的时候,三妮把她带到了这里养伤,没想到…… 二妮不敢对上三妮的眼睛,三妮也没再看她一眼,只是在又一次碰到被打的吐血的二妮的时候,转身就走。 山洞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三妮的爹娘盯上了三妮自己研究出来红糕,在知道这是女儿自己做的时候,顿时两眼放光。 在那个时代,要学秘方的难度跟学手艺差不多,都是要找关系觅师父,先做三年工,再看人性情,三妮的红糕不是随意能做出来的点心,在他们眼里就是闪闪发亮的金元宝。 威逼利诱的依次过招后,父母意识到三妮不像另外两个女儿,会轻易给出秘方,终于采取了怀柔政策,双方勉强达成协议,家里的母亲开始挎着篮子卖红糕,只是全家对制作方法依旧觊觎的很,毕竟靠着方子,这个赔钱货可是足足薅走了两成利! 若是她存着也就算了,在家里他们总有机会挖出来,可她每天拿到以后当场就花了,还都花在吃喝上,肉包汤面煎饼炒菜,拿多少花多少,熟食买不起就买生食,然后找别家去做了吃。 他们本来以为赚的钱多了,三妮多少能把钱留着点——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吃喝上的升级。 以前吃小摊,现在吃馆子;吃不完也不带回家,宁可分给村人甚至乞丐,还学着小姐们去听戏,他们辛苦赚来的铜钱直接往台上撒。 本来以为冬天到了,三妮总要买点厚衣服,但女儿的观念之先进还是超过了他们的想象——她找里正家租衣服去了,每天给点钱,从头到脚都是冷不着,人家还帮着洗! 不是没说过把这个钱交给家里,家里能把她伺候的更好更实惠,但三妮硬是不肯,就是要多花钱,那钱是钱吗,那都是剜他们心的刀子! 哦,人家现在不叫三妮了,她给自己改名了,叫糕红,家里卖的也不叫红糕,叫了讨吉利的平安糕。 “我不知道怎么让他们痛快,但我知道怎么让他们不痛快。” 老太太的话中带着血气,黎秋月听着却出了神。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吃喝跟嫖赌一样都是败家的根本,糕红的两成利基本都进了嘴,一年两年三年…… 糕红及笄的时候长得比两个哥哥还高,五指一捏衣服下的肌肉鲜明,连声音都中气十足,位列值得娶回去的女人之首——这身板一看就能干活,屁股大也能生娃。 至于糕红家说的挑嘴不干活……没嫁人的小姑娘娇气点很正常了,等生了孩子就好了。 抱着这样的心思,不少自认为配的上的家庭都上门打探口风,而逐渐平静下来的糕红家里,也因为不断到来的媒婆起了波澜。 第235章 红糕婆婆 家里长年累月的盯梢并非一无所获, 虽然依旧没摸清平安糕的制作方式,却已经用水磨工夫钻透了有救命之恩的那户人家,用更高一些的价钱换得了货源—— 做平安糕最重要的糕点粉, 就是从他们这边购买的, 之前这家一直念着糕红的恩情,又因为公道的价格不愿松口,但今年被救下的孙子已经到了去私塾的年纪,他们想多赚点。 “糕红那丫头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了, 换个契挺正常的。” 老太太看着在墙角撒尿的孙子,不知道是在说服别人还是说服自己,老头吧嗒吧嗒抽着旱烟, 隐在烟后的脸看不清表情。 “他们不知道,当时我就在院门口。”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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