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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人。 只是…… 面对这几个问题,方世军和冯向都属于干瞪眼的程度。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只能使劲的对林深眨眼睛。 林深不动声色的扭过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就是不朝被告方席位看。 …… 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苏白笑了笑。 真是“高明律师”! 该送进去就赶紧送进去,在这里扯什么其他的。 第221章 判定!职权滥用!反控检方! 庭审场上。 气氛稍微有一丝的尴尬。 不过这尴尬只是针对于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林深。 林深目光一直看向审判长席位,就是想要避免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给自己投“目光”。 可是…… 现在两个人却盯着他不放了! 既然这样……那么就这样干耗着吧! …… 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急的不行,但眼珠子都快瞪干了,也没有见林深朝着他们看一眼。 偏偏这个时候,审判长又开口催促: “请被告方当事人开口进行回答陈述。” 方世君和冯向两个人对视了一眼。 回答? 这让他们怎么回答? 对方问的问题,一个问题比一个问题绝。 为什么没有按照程序去执行,是谁让他们这么去做的…… 这个问题。 如果他们可以回答的话,现在就不会坐在被告方席位上了。 现在坐在被告方席位上,肯定是把问题全揽在了自己身上,所以能回答真实的情况吗? 并不能。 他们心里也清楚,苏白询问的最关键的就是这个问题。 面对这个大坑,躲也躲不过去。 方世军深吸了口气开口:“没有谁让我们做。” “我们当时考虑的是,既然进行立案了,这个案件对于我们报案人的影响挺大的,跨省程序太麻烦,需要等待的时间太长。” “时间一拉长,对于企业造成的危害太大。” “我们能够理解会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和对企业造成的危害。” “担心时间久了,会出现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就违背了程序,准备先去把人给带回来,事后再进行补程序。” 啧啧…… 说的挺好,事后再进行补程序? 为什么要提一句事后再进行补? 因为进行立案调查,对方只是嫌疑人,并且不在他们的管辖区,执法权不在他们这里。 如果按照程序流程进行,执法权在秦宝所在的当地。 当地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认为秦宝不构成造谣侮辱商业信誉。 他们就拿秦宝没有办法了…… 这才是方世军和冯向的主要目的,至于其他的……都是借口。 至于方世君和冯向说的,没有人要求他们这么做…… 听听得了。 违法执法,并且还涉及到了跨省跨区域,滥用职权。 为了办一个很普通的刑事案件,他们愿意这么去执法? 苏白这时候举手示意补充问题,得到允许后开口询问:“你刚才所表达的是你能够理解企业的困难。” “所以通过违规行为解决企业的困难。” “你理解的企业困难是指什么?是指他们卖伪劣产品,卖打着对人体有益,实际上,各种元素超标的伪劣产品?” “你担心的是他们把这些伪劣产品卖不出去吗?” “再有,你明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且违规了相关的程序,只是因为理解企业的‘难处’,所以就这么做了是吗?” 方世军愣了一下,点了点头:“是的。” 苏白笑了笑,照这么说还真是个大好人了? 苏白没有进行追问,接着听方世军继续回答其他问题: “我不知道违反条例是滥用执法,对于这方面我不是太了解,我和冯向当时想的就是尽快的去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回来,完成这一个案件。” “因为这个案件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尤其是对我们当地的企业。” “我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 “至于我们用什么身份……用的是执法的身份,在当时抓捕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抓捕条例出示身份什么的,主要是因为当时在省外进行执法,时间紧迫,忽略了这一点。” …… 面对苏白的提问,方世军把能回答的都回答完了。 面对方世军的这几个回答,苏白扯了扯嘴角。 这回答越来越离谱了。 这种回答,谁会相信? 先不讲别的,一般人谁会冒着被处分和被开除的风险,去抓捕犯罪嫌疑人? 本身作为执法者,就应该严格执法。 知法犯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 没有必要再继续询问下去。 方世军和冯向滥用职权的行为,在刚才的陈述中,从侧面已经证实。 他最关心的是第一个问题,方世军和冯向的违规执法,是谁让他们这么做。 只是…… 两个人都不愿意开口,那就没办法了。 可能还是需要检方继续深入的调查才能发现。 审判长席位上,徐浩敲响法槌,看了一眼诉讼材料,又看向林深:“被告方方世军和冯向两人的委托律师,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林深:…… “审判长,我方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咚咚! 徐浩微微点了点头,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 “被告方方世军和冯向两人由于涉嫌违反执法管理条例,进行跨省非法抓捕。” “对于自身的职能,没有做好相应的规范作用,以本身自身的职能涉及非法行为。” “现判定:两人涉嫌职权滥用。” “被告方以及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意见?” 林深:…… 他能有什么意见……? 实际上,在方世军和冯向两人涉嫌违反执法管理条例,并利用自身职能去进行抓捕,仅仅这一条。 就属于职权上面的滥用。 对于这一点,林深心里面非常清楚。 但是咱的律师费要证明一下,不是白拿的。 所以在开始的时候,稍微的表演了一下。 面对审判长的判定,林森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位当事人,又看向审判台席位:“没有异议。” 听到自己的委托律师说没有异议,方世军和冯向两人脸上写满了着急。 不是…… 怎么就没有异议了? 先前在检方进行控告的时候,不是说的好好的? 继续辩诉啊! 在委托这个案子之前,林深可是保证过的,可以做无罪辩护,并且无罪辩护的胜诉几率很大。 让他们好好放心。 现在判定职权滥用,没有异议……? 这让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突然有些接受不了。 不过……方世军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他这是不是遇到喜欢吹牛皮的无良律师了……? 注意到林深的表情,方世军在心里骂了好几声林深娘。 “TM无良律师!” …… 方世军举手示意,想要通过自己的表述来让审判长认可他的观点,认可他没有进行职权滥用。 徐浩依法让方世军进行了陈述。 只不过……方世军虽然从事执法,可是,在法律条例的解读上却不是太懂。 陈述了将近大概十分钟的时间,内容都是依照自己违法了,但是没有滥用职权这一点,试图用自己的理论来说服徐浩。 在法律依据上站不住脚。 徐浩耐心的听方世军大致讲了将近十分钟,确认了方世军讲的都是废话,敲响法锤。 “好了,不要再陈述了。” “你所依照的理论,完全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不能有效的论证你没有进行职权上面的滥用。” “基于以上,判定仍然有效,被告方当事人有异议的话,建议在庭后咨询律师。” “现在请被告方当事人方世军在法庭上保持沉默,继续庭审流程。” 方世军:…… 转头看向自己的委托律师,却看到自己的委托律师林深没有丝毫准备反驳的意思。 到这个时候,方世军也明白,这场庭审肯定是没有任何的希望。 眉头紧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审判长席位上,徐浩整理的诉讼材料,根据目前的庭审情况。 被告方当事人马武……主动坦白和承认自己的罪行。 被告方当事人方世军和冯向,作为非法执法被提起公诉滥用职权,事实依据清楚,法律条例清楚。 以上双方,判定没有任何异议。 只剩下了一方被告。 这一方被告也是这场庭审主要的判定人员。 作为当时审判秦宝的主审判人员杜明,涉嫌职权滥用等罪名。 只要对这一个进行判定完毕,那么今天这场庭审就算是结束了…… 理清思路,徐浩看向被告方当事人杜明的席位。 “关于……被告方当事人杜明及其委托律师,面对检方指控你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裁判,你方是否认罪或是否提出其他意见?” 杜明此次请来的律师许晓,是专门从北都请来的全国著名刑事律师,来做辩护。 在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许晓开口:“审判长。” “我方不认罪,我方认为我方无罪,并且我方认为检方的控告不属实,申请追究检方不实控告的责任。” 曹雪:“???” 苏白:“???” 庭审人员:“???” 不仅仅是庭审现场的众人有些疑惑,就连庭审场外的观看直播的人群也挺意外的。 “艹!这辩护律师在说什么呢?认为检方的控告不属实,还要追究检方的责任?!口气这么大的吗?” “我上一次听到这么说的人,还是苏律师在银行案中的陈述,这名律师直接和苏律师学会了啊!” “这名律师这么厉害,直播间的水友们,能不能查查相关的背景啊?” “查过了,这名许晓律师在庭审上面的胜率不小,在北都算是一流的律师,不过能够查到打过的诉讼官司不多,所以并没有准确的说法。” “擦?那这一次庭审看起来应该很精彩?” “我估计是,期待ing……” “……” 庭审场上。 苏白在听到杜明的委托代理律师进行陈述的申请。 微微愣了一下。 这是……想干嘛? 不仅要做无罪辩护,还要追究检方的责任? 啧啧…… 他倒是有些好奇对方会以什么样的角度来进行切入,证明杜明的无罪。 第222章 嘴不硬了吧?小李:被告席位,全送进去! 北都来的大律师…… 一上来就要对于检方追究责任……? 啧啧……这种说法,还是挺能唬人的。 怎么说呢。 如果在杜明无罪的情况下,追责检方,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 ……怎么来证明杜明无罪,这是前提,也是本次庭审中的关键点。 但是……苏白并不看好被告方能做无罪辩护。 因为这场庭审,他了解过相关的证据链,证据链完整,没有问题。 即,不可能出现判决异议。 ……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徐浩要求辩护律师许晓进行相关事实的阐述。 许晓微微点头:“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我想要求整个案件进行相关的梳理。” 徐浩同意了许晓的申请。 许晓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缓缓开口:“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及诉讼流程。” “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检方是用杜明对于秦宝这个案件的审理,由此提出来的杜明触犯了法律,以枉法裁判,玩忽职守和职权滥用等数个罪名提起公诉。” “可是……”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方当事人杜明,哪里进行职权滥用了……?” “这是我方其中一点的疑问。” “首先……在庭审现场的时候,面对秦宝的委托律师,提出来的法律诉讼申请,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大部分都答应了。” “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根据法律对于权力滥用,玩忽职守的定义,我方当事人杜明只是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法官,是一个好的审判长。” “并且通过整个案件来讲,抓人是执法方的责任,提交公诉是检方的责任,判决是法院方面的责任。” “法院方面最终判决了吗?” “法院方面还没有经过最终判决。” “在此过程中,对于当时的被告方也就是秦宝一方提出来的大部分法律观点都采用了。” “例如说:听取了开庭的审查,还有相关的意见。” “在各项流程中并没有违规行为,也没有出现任何的违法行为和违背诉讼管理条例的行为。” “基于以上几点,可以明显的通过我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出来,杜明在审理开庭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失职,权利滥用和玩忽职守,枉法裁判的行为。” “我方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链并不充足,应当撤销对我方当事人提起的公诉。” “在此过程中,我方认为检方没有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事实和当时庭审中的情况。” “产生了对我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犯罪行为的错误判断。” “或者说……” “我方认为是舆论裹挟了司法,导致了检方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致使检方对于我方提起了公诉。” “审判长,我方的观点陈述完毕。” …… 舆论裹挟司法,导致检方做出错误的判断? 这种话…… 苏白听到被告方的诉讼陈述笑了笑。 舆论对司法能够裹挟吗? 显然是不能,也根本不可能! 舆论对于司法只具有监督性,想要进行裹挟,必须要用实质性的证据。 他见到过,司法人员因为舆论的问题,对于案件相对比较上心,判决处理速度快,判决罪名和量刑符合。 以避免引起过大的舆论争议。 但是! 他还真没见到过,哪名人员是因为舆论的问题而被“错判”。 对方最后所提及的这一句舆论裹挟司法,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者,应当很清楚,根本不可能。 但是对方偏偏就这么提出来了…… 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通过这最后一段的陈述,让检方来自证,或者让检方来陷入,有没有舆论对庭审法律进行裹挟的情况。 一旦进入这个观点,那么检方就处在了劣势。 被告方完全可以继续从舆论方面,进行陈述,导致审判长最终判定是背离了原有的审判程序。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辩诉的技巧。 …… 在许晓针对相关的情况陈述完,审判长徐浩敲响法锤,让检方对于许晓的观点,进行反驳或提出异议。 曹雪在面对许晓的陈述时,微微皱了皱眉,注意力放在了最后一段。 舆论裹挟司法? 被告方提出来这种情况不是妥妥的扯嘛? 司法是什么? 司法是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怎么可能会因为舆论产生了压力而影响司法的判决。 检方提起公诉…… 不仅仅是许晓说的以上几点,还包含当时苏白提供的录音证据。 虽然那份录音证据不能够有效的证明,杜明有枉法裁判和职权滥用的行为。 可是那份证据表明了杜明肯定是有问题。 再有就是,马武的指证,这才是其中最重要的证据。 这些对方都不提,在不提及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突然来了一句舆论裹挟司法? ???? 曹雪开口:“舆论裹挟司法?我想请问被告方诉讼律师,你说的舆论裹挟司法是什么意思?” “司法是依照证据来进行判定的,你的这种陈述是严重怀疑我们检方的诉讼流程?” “检方的诉讼流程都是公开进行的,被告方若是需要公开的话,可以观看诉讼流程。” “我方认为,被告方诉讼代理律师的回答完全是在进行狡辩,不符合庭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和没有事实依据作为证明补充。” “检方申请驳回被告方的陈述。” 许晓紧接着继续开口:“但是从侧面来讲,检方对于这场庭审是不是承担着相当大的压力?” “其中有没有舆论的影响?” “针对这一点,检方相对很清楚吧?” 天天搞这套,故意往这方面扯是吧? 苏白举手示意,打断了许晓的询问。 从实际上来讲。 许晓的询问无非就是,想要通过一步步的问询,强行把检方拉到他的舆论辩诉当中。 并且是“诡辩”。 这场庭审还是在直播庭审。 如果说……被拉进去,在关于舆论是否影响了司法力的辩诉中败了。 那么这场庭审,很难进行主观侧向性的判定。 也就是说…… 杜明的确是违法犯罪了,确实有这些罪行,这些罪行也都坐实了。 但是大众并不相信这些。 间接的影响审判的公信力,从而进一步导致合议庭在考虑针对杜明的判决中出现轻判,或者是考虑到大众影响力进行缓刑判决等情况。 说白了。 意思就是法院方,经过综合考虑,按照最轻刑罚进行判决。 苏白来这场庭审中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这群违法者触犯法律的人加刑! 如果许晓在接下来的答辩中,一直质疑诉讼存在着潜在的不完整性和诉讼流程存在的问题。 就会导致这场庭审很难进行下去,产生的舆论声音越来越大,也就背离了他参与庭审的目的。 对他而言,间接性的相当于败诉。 打断的示意得到了审判长的同意,苏白看着许晓,开口: “我想请问被告方诉讼代理律师,根据你的陈述,检方是由于舆论的压力提起了公诉,那么你能不能拿出来实际性的证据?” “或者说……你只是凭借你的主观臆想,想要借助庭审直播,反打一耙,来对检方造成巨大司法舆论,影响司法的判决?” 许晓当即开口反驳:“没有。” 苏白笑了笑:“你没有?” “你没有,可是为什么检方已经提出公开起诉流程和相应的证据了,你还要一直揪着检方是由于舆论才做出的司法起诉?” “难道不是你准备用舆论,来影响司法的判决吗?” “检方能够拿出相关的证据,你能吗?”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你不知道一切以证据论吗?” “没有证据为支撑的主观,来怀疑检方起诉是因为舆论的压力,你这个说法是从哪里得来的?” 苏白的这一反问,不仅仅是将许晓反问住了。 顺带着也提醒了检方和合议庭。 徐浩对于这个案子本来就很有压力。 但是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抓住这个压力,一个劲的进行提及。 他本身就对这一点很反感,但是作为审判成员,又不能当庭质问和反驳。 现在由苏白说出来,徐浩当即敲响了法槌。 “被告方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与本次庭审完全没有任何的直接或者间接关系。” “驳回被告方诉讼代理人的陈述。” “并且法庭在此进行提醒。” “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注意你在法庭上面进行的陈述,是关于你方当事人所涉及到的非法行为。” “检方已经出示了相关依据和证据。” “如果你对相关依据证据,具有异议,请出示相关的证明或依据,而不是凭借主观上面的臆想。” “请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注意到这一点!” “现在已经提醒一次,不得再有下次。” 许晓淡淡的看了苏白一眼,回复:“好的审判长……” 法锤敲响,徐浩整理了一下相关的诉讼材料,继续开口。 “对于杜明被提起公诉,被告方认为在哪些方面不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者被告方对于事实的认定,对于哪一点证据和依据认为有异议?” 经过了刚才许晓的胡扯八扯,徐浩这一次并没有给徐晓继续扯东扯西的机会。 直接询问被告方,对于事实和依据有没有异议。 这样进行询问,能够有效的加快庭审的效率,也是为了防止许晓继续针对其他事情开始,施加相应的舆论压力。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许晓深吸了口气。 原本他的确是打算通过舆论,来给法院施加相关的压力。 至少在倾向性上,不能太过于针对杜明。 可是没有想到…… 控告方席位上的律师竟然直接反向开始质问他! 算是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这也就导致了……只能通过庭审的辩诉,来为自己的委托人杜明争取相关的法律权益。 同时。 被告方当事人席位上的杜明,在听到审判长的这一声询问。 默念:可惜了。 …… 面对徐浩的询问,许晓开口:“审判长,有的。” “我方针对检方提交的其中一个证据有异议。” “请你方进行陈述,但不得陈述主观性。” 有了刚才的经历,徐浩特意针对许晓进行了提醒。 许晓暗叹口气,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 “我方提出来的证据异议是——” “检方认为,我方进行职权上的滥用,其中有着这么一个证据。” “根据检方所表述的:” “杜明在针对秦宝这一案件进行审判的过程中。” “拒绝了秦宝的委托律师苏白提交的检验报告,而采用了马武,也就是当时的检方所提交的检验报告。” “这一证据,是直接证明我方权利滥用的关键证据。” “对此,我方并不认同这一证据,能够作为判定我方权力滥用。” 在本案当中,杜明所涉嫌的罪行,玩忽职守权力滥用和枉法裁判。 都是基于这一关键证据。 只要法院方不对此证据进行判定,那么就能达到杜明对脱罪的行为。 只是想要反驳这一证据,相对来说很困难,这也是一开始许晓,想要把检方往坑里拉的原因。 但是由于苏白的提醒,并没有成功。 听完许晓的陈述,徐浩继续开口: “你方不认同这一证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许晓:“我方认为,这一证据太过于笼统和模糊。” “首先从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性上面来讲,杜明并不能判断出来,哪一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为真实的检测报告。” “但是……” “检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上的效益。” “作为审判人员,杜明有权利采用检方所提交的检查报告,拒绝采用当时被告方提供的检测报告。” 徐浩继续询问:“可是在一开始的时候,被告方当时提起过,想要重新由第三方机构重新进行检测。” “提出安城的检测报告,可能会存在造假行为,杜明当场拒绝了被告方的提议。” “关于这一点被告方委托律师和被告方当事人怎么解释?” 杜明作为当事人开口:“因为当时的证据已经能够进行判决,没有必要再进行检测。” 徐浩看了一眼杜明,大家都是审判长,你那点小心思就别装了。 什么叫做当时没有必要再进行检测? 合着你直接将被告方的证据当做伪证了是吧? 徐浩低头看着诉讼材料开口: “我询问一下被告方当事人杜明,你知不知道当时检方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为非法报告?” 这一个问题相当于直接直击本场庭审中,最关键的点。 知不知道……是主观上的行为。 也是判定职权滥用最重要的一点。 杜明深吸了口气,看向马武。 马武注意到了杜明投来的目光,微微摇了摇头。 杜明无奈的叹了口气:“知道。” “被告方当事人知晓检方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为非法报告,为伪证,为什么要坚持采用非法报告?” “被告方当事人由于自己的因素,应当知道采纳非法证据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其对判决结果造成的影响力。” “并且在已知的情况下,在相关人员提出质疑并拿出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依旧使用非法证据。” “这属于什么情况?这属于已知而继续进行!” “这已经涉及到了严重的主观故意行为。” “按照相关的规定,是不是应该判定其主观性与客观性相违背?” 许晓沉默。 这个问题他回答不了,也不能回答。 算不算? 肯定算。 但是他作为杜明的委托律师,肯定要从杜明的委托请求中,在庭审上进行辩诉。 帮助杜明更多的获得自身的法律权益。 面对被告方当事人的沉默。 徐浩心里面一阵痛快。 刚才许晓在庭审上的发言,让他觉得有多大的压力,现在他就有多痛快。 并且是加倍痛快。 这场庭审前方做足了充分的准备,以及充分的证据。 被告方席位上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方都像马武一样,认罪认罚不就行了? 干嘛搞得乱七八糟的? 利用庭审技巧,又利用舆论,来给法院施加压力。 完全没有任何的必要。 检方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你再厉害的庭审技巧,在绝对的证据面前都没有任何的作用…… 咚咚! 这一次法锤敲响的声音在庭审场中回荡的声音显得格外轻快。 “被告方当事人杜明和被告方诉讼律师,针对检方提供的完整证据链,还有没有其他问题?” “或者说还有没有异议?” 许晓叹气:“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判定事实成立!” 徐浩严肃的声音,传入到了听审场上每一个人的耳中。 …… 控方席位上。 李雪珍的脸蛋上浮现出一圈红晕。 庭审到这一程度。 被告方席位上,马武认罪认罚,方世军和冯向,已经经过判定。 最重要,最关键的杜明,现在嘴也不硬了。 这不全都送进去了……? 妙呀妙呀!! …… 第223章 判定无异议!下半辈子大锅饭养老! 对于李雪珍来说,现在完全沉浸在了喜悦和满足的情绪当中。 这一波…… 被告方席位上的不得都进去了? 简直美滋滋! 李雪珍激动到脸色通红,扭过头看向苏白,眼中藏不住喜悦。 苏白笑着小声开口:“还没有判决呢,好好集中注意力。” 李雪珍认真的点了点头。 审判台席位上,徐浩长呼口气,敲响法槌: “现在判定杜明,马武以及方世军,冯向的罪行事实成立。” “各方有无异议?” 苏白:“无异议。” 林深:“无异议。” 许晓:“无异议。” 马武委托律师:“无异议。” …… 各方均无异议,今天也能早点下班了,徐浩在心里默念。 这场庭审。 进行到这里,大致上的流程已经进行完毕。 不过…… 这场庭审本身公诉方准备的证据链充足,没有证据漏洞。 判定被告方席位上的被告人犯罪事实成立,很正常。 接下来的判定,没有太大的压力,但是很关键! 那就是对于被告方当事人在刑期上的判定。 控告方并不认可检方推荐的刑期。 而是要认定马武,方世军冯向,以及杜明有着情节特别严重的事实。 关于本场诉讼。 苏白提出来的控方诉讼申请,认定情节也是一件关键的辩诉。 情节较轻,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是缓刑。 情节较重,则一般属于实刑一到三年。 情节特别严重,则是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 检方推荐的刑期,是按照情节较重来进行推荐的。 而苏白提出来的属于认定特别严重情节。 缓口气,徐浩看向苏白:“关于被告人的判定事实成立。” “控方先前的诉讼申请,认为检方认定事实,认定情节的严重性与本案不符,控方能不能以此进行相关的陈述?” 面对徐浩的询问,苏白点了点头。 “好的,审判长。” 关于认定情节严重以及特情节特别严重。 所适用的是最高院和最高检关于相关罪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等一系列条规。 根据相关规定。 对于被告方的罪行,有着准确的规定。 造成社会巨大的影响力,也属于情节严重的影响之一。 可以以此判定情节特别严重。 检方是通过对于民众利益的重大损失,来对于被告方当事人进行的情节认定。 但是如果根据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力来认定,肯定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通过这方面进行考量,那么针对杜明等人的判决,刑期将会再上一个台阶。 …… 苏白继续开口:“刑法中详细解释,针对枉法裁判职权滥用和玩忽职守的规定。” “有以下几点便可以认定为具有特别严重情节。” “第一,致多人死亡。” “第二,造成了五十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第三点是针对于企业的。在本场案件中,我方是个人,不再进行论述。” “第四则是社会影响力。” “认定特别严重情节,则相对应的属于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社会影响力。” “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席位上的几人以自己的职权进行滥用或者出现玩忽职守。” “让我方的名誉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并且。” “秦宝原本是一名医学博士,与当地某三甲医院签订毕业就业合同,可是由于本案相关,造成了秦宝合同被取缔。” “甚至经过我方在医学上的精神鉴定报告,认定秦宝的精神出现了轻微的病症。” “这只是对我方造成的身体上和精神上以及未来人生和经济上的损失。” “可是造成社会上的影响力远不止如此。” “根据我方的调查,关于秦宝一案,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全网转播和转载数量达到了上百万,播放量数亿。” “通过这一点可以看出这个案子对于社会造成了多么大的影响力。” “基于以上几点,我方认为关于本案针对被告方的刑期,应当从社会影响力的角度进行考虑和出发来判定是否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陈述。” 在苏白陈述完毕后,被告方当事人除了马武。 剩下的方世军,冯向,特别是杜明,脸色突变。 他作为刑事审判长,对于刑事了解的比较深入,他也知道苏白这种说法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 如果单从其他角度来讲,他的犯罪情节应当是判个实刑,也就是检方推荐的刑期。 但是从……社会影响力来陈述。 认定情节严重,再加上有其他的情节,刑期算起来至少五年起步,十年以下! 这要比先前检方推荐的刑期多上好几倍了! 如果法院方面真的认定了苏白的这种情节严重。 怎么说呢。 他的下半生可能就需要待在监狱中吃大锅饭养老了! 杜明举手示意自己为自己做辩解,得到审判长徐浩的同意后,急忙开始反驳: “我不认为控方针对我情节认定严重的判定。” “徇私舞弊和造成了社会恶劣的影响力,不是通过判决来定性的。” “关于社会影响力我看到过相关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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