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说了又不听。 厉非离开了。 屋里还残留着药油的香味,膝上也还残留着温暖的触感。傅斯霆低声喃喃:“我不是那个意思” 充电护膝还在发热,厉非又不需要这种东西,他为什么会准备了这个呢?其实厉非没并有事事管他,不过为了让他少吃点止疼药,每天会摁着他多按摩几回罢了。 厉非照顾他并没有怕麻烦。 甚至昨天还半生气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能心安理得享受男朋友的照顾。 是啊,为什么呢? 明明他正常点就好,为什么要钻到“不想给他添麻烦”的牛角尖里。 为什么总会不自觉地去想,比起残次品,厉非明明可以拥有一个更健康的人。这个世界上长得好、会做饭、有情趣的大有人在。傅斯霆拥有的一切属性全都不稀缺。 厉非放置了他一整天。 只在中午时发了信息,告诉他冰箱里有饭自己热。傅斯霆一个人没滋没味地吃饭,午睡,看书,黄昏时就完全看不进去了,很想他。 他就这么对着大大的玻璃窗,看着晚霞落尽,看着寂寥黑沉。 七点门终于响了,厉非回来了:“一个人在家待着开心吗?” 不开心。 淡淡熟悉的柑橘香让他紧绷的心放松了点。傅斯霆都不能确定是厉非先碰触的自己,还是他先迫不及待紧紧抱了上去。 厉非没像以往一样温柔抚摸他,而是不轻不重敲了他一下:“傅斯霆,生病难受瞒着能解决问题么?还是赶我走一个人待着病就能好?” 不是。 厉非声音继续没有起伏:“腿能治好或者治不好,你觉得我们会因为这点事分开?” 傅斯霆摇头。 “如果分开,我以后就要这样牵别人的手了?” 他黑瞳安静,抚摸傅斯霆发白的指尖:“到时候我也这样摸别人?” “也这样亲别人?”他搂着他的脖子,唇上也啄了一下,“也会这样搂着别人?” 傅斯霆要疯了,他咬牙:“不要。” “那你应该跟我说什么?” “对不起。” “” “对不起。我不该隐瞒、不该推开你。不该说你管太多。” “我不是故意的,我错了,不要走。” 他低声道:“我喜欢你,你不要看别人。不可以碰别人。” 他用力紧紧拉着他,他知道他这几天其实惹厉非生气了。他也不是想推开他的,他只是有些怕。也说不清在怕什么。明明厉非给他一直是满满的确定,他不该这样。 或许,之前太多个日日夜夜的梦想和孤独还是以另一种形式在心底残留,成了余毒和顽疾。因此在得到来之不易的幸福以后,始终还忍不住患得患失。 可他其实,是最不想和厉非闹别扭的。 他从来不想惹他生气。天知道他多么努力想要对他好。 那天晚些时候,厉非躲在被子里跟他说:“这次原谅你。下次不许再这样,不然我真的要生气了。” 他低声:“好。” “以前没发现你还挺气人。” 傅斯霆抿了抿唇:“对不起。” 厉非揉了揉他,发现自己气不起来。 真的很奇怪,明明他以前从来不是个宽容的人。他挑剔、高傲,会轻易因为一件小事否定一个人。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去公司路上其实也是有点生气的,但一回来对着那张脸就又马上心软。 他是变得宽容了么?还是只对他这样。 厉非不知道,只知道傅斯霆一如既往状态调整得很快,隔天就又积极了起来。亲吻,厮磨,聊天,两个人像是腻在家里约会一样,然后雨天过去,他的腿消了肿,手术时间也排好了。 膝关节手术也要全麻,得提前两天入院,禁食禁水。 厉非每天带着电脑去医院陪他,也会回一趟家给他拿换洗衣服,顺便喂喂鸟傅斯霆在公寓窗台上弄了一个小小的食盒,常年放了些坚果碎和清水给路过的小鸟歇脚。 厉非那天回去,好几只喜鹊正在外面翘着可爱的尾巴吱吱喳喳地啄。 有些人的感情就是细腻而不求回报。 新剧的剧本也到了。傅斯霆看到过厉非的片场工作的状态,却是第一次看到他读剧本的样子。敬业的演员就是认真,所有台词用荧光笔标亮,还在旁边一字一句写自己的分析。 “我没办法,”厉非解释,“很多演员不用这样,他们只要沉浸进去,就能演出来人物最准确的状态。” 可他不是那一类演员,很多情绪无法切身了解,只能用逻辑去精确分析。 傅斯霆突然发现,他以前写游戏、做剧情做设定的时候,也不太用思考的。 无论是《太阳花小岛》还是《黑暗宠物商》,剧情和人设都在他脑子里自然而然就冒出来了,在他看来“剧情就该是那样的”,没有为什么。 厉非笑笑:“那如果你也是演员的话,多半也是‘沉浸体验派’。” 他们这方面不同,他早就发现了。傅斯霆对这个世界的情绪和体会都比他深得多。但没关系,本来这个世界上的人类、物种、山川河流就是因为形形色色的各不相同才更有趣宽广。 厉非在剧本上写的明明是中文,但傅斯霆很多都看不懂。 比如,他不明白为什么主角一句普通的台词,厉非会在旁边画了线,写了“沈明德”三个字。 “都是简写,只有我自己能看懂,”厉非说,“这里写这个,是因为觉得这次的故事男主很像我爸。这部电影的整个故事都有点像是在讽刺我父母的故事。” 沈明德和厉晴的故事乍一听,就是个随处可见的凤凰男攀附白富美,飞黄腾达后变心的故事。 其实这种理解也不完全对。沈明德家里其实曾经也有钱,不然不会和厉晴上同一所贵族中学。只是高一的时候沈家破产了,而厉晴从初中时就跟他在一起,即使在他落魄时也对他不离不弃。 可一个女人一腔真诚去‘帮助’和‘拯救’一个落魄的男人,很多时候不仅结不下善缘,还有可能招来难以想象的恶果。 沈明德就特别恨厉晴。 他恨她见过他最落魄、最无助、最狼狈尊严扫地的样子。他恨被最爱的小姑娘爱怜、同情。 厉晴很温柔,厉晴并没有看不起他,可他无法回想那时的自己,最后发作出来就是逃避她、甚至恨她,比那些逼债的恶棍都恨,比当年狠狠欺负他的人都恨。 他恨她的闪耀,恨她的才华,连同她的单纯善良也像耀眼的阳光一样刺痛他。 甚至后来沈明德看似疯狂迷恋影后莫小谷,也不过只是迷恋一个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作品”。他甚至都未必了解莫小谷这个人,他爱的不过是少女演员看他这个大导演时,眼神里满满的崇拜和爱慕。 莫小谷没见过他的落魄,莫小谷的崇拜填补了他脆弱的自尊心。 可惜莫小谷在发现他的真面目后迅速果断与他分了。他才发现她也并不是他想象中的无脑提线美丽洋娃娃,而是一个比厉晴更年轻就能轻易看破他真实懦弱的内在,让他这种男人恐惧和忌惮的内心强大的女人。 他才会也那么恨她,一直打压她,恨屋及乌不去理她的儿子。 “很可悲的男人,到死都没敢来看我妈妈一眼。至今对莫小谷也是躲着走。” 但可笑的是,厉晴不能活在沈明德的世界里,可她死了又成了沈明德一道永不愈合的伤,甚至随着岁月还被捧上神坛。太荒谬又太幽暗的人性。沈明德一直对厉非好,也有不少源于他对厉晴的亏欠。 “甚至这份愧疚和思念也不全是作秀。我小时候有几次看到他半夜一个人对着妈妈的照片哭。” “虽然,后来知道了事情的全貌,理解不了。” 傅斯霆:“” 他也理解不了。 真的理解不了,虽然他也有过最狼狈的样子不想被厉非看到的念头。可那也只是怕,怕他看到自己糟糕的样子,以后就不再喜欢了。 可如果他在最低谷的时候,爱人不仅没有嫌弃,还愿意毫不介意地伸手稳稳接住他。这不正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安心的事情吗。为什么有人反而会恨? “怕吗?” 进手术室前,傅斯霆摇头。 他这一回不仅不怕,连迷茫都没有,就是因为知道醒来后无论如何,厉非都会等他。他以前做手术都没有人等没有人陪的。 “我倒是有点怕,毕竟是全麻手术,”厉非说,“我还没做过这种手术。宝贝你以前做过吗?” “嗯。” “是什么手术?” “开阑尾。” 作者有话说: 娱乐圈绯闻天天都多,两人一起做菜是被嗑的厉害,但其实不算高调。 以及沈导还是太自信了,绯闻被厉非反驳以后他就不在意了。就像厉非当年和高子斐的绯闻他也没在意。他更愿意相信他儿子的完美和机械。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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