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姐丝带落地的时候,我心碎了。 我恨!!! 比赛的鼓点响起,我带着满腔愤恨策马朝着我的对手冲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听着人们高呼“捍卫者!”“帝国公爵!”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对手是白金汉公爵。 国王的捍卫者,最年轻的帝国骑士。 几乎所有出身高贵的小姐都爱他。 我的计划还未实施就折损了,后来人们提及我只会说“哦,那个被公爵大人击败的对手之一啊?他好像是来自哪里来着?” 我受不了这样的耻辱,于是我毅然决然地带着我的扈从,连夜回了我的领地。发誓,只要白金汉公爵在梅茨尔城一天,我就绝不踏进梅茨尔城一天。每一次,白金汉公爵出征,我都诚挚地祝福他的敌人,希望他们的刀剑能够准一点。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祈祷起了反作用,白金汉公爵不仅没有在战场上丢掉小命,还百战百胜,最后人们一提到“骑士”就说“白金汉公爵是当之无愧的帝国雄狮”——他们就不能换个词吗?! 我再也不能忍受他们的愚蠢,于是,在1432年,我愤然站到了格莱斯大公那边去。 在“蔷薇之变”里,我成为了一名坚定的新王党,只要格莱斯大公成为新王,白金汉公爵还怎么继续当他的帝国骑士!在格莱斯大公加冕的那天,我终于重新踏进梅茨尔城,我站在辉煌的圣威斯大教堂中,满心喜悦地看着教皇特使带着王冠走上高台。 终于…… 战马出现在了高高的拱门之下,战马上的人提着狭长的刀,红色的斗篷袍角向下滴落鲜血。这一幕和曾经的那一幕重叠起来。 我,再一次被蔷薇家族的阴影笼罩。 该下地狱的白金汉公爵!该下地狱的普尔兰一世!该下地狱的的蔷薇家族! 普尔兰一世不愧是白金汉公爵的侄子,我永远忘不了他微笑着威胁所有新王党,让我们自己写下赎金数额的样子。当我一穷二白地走出梅茨尔城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我当年的决定是正确的: 只要白金汉公爵一日没死,我就一日不该来到这里。 科里家族的人永不认输! 于是,我怀抱着对蔷薇家族的深深恨意,开始了我屡屡受挫的针对蔷薇家族的行动。我支持格莱斯大公,格莱斯大公死了;我支持五港同盟,五港同盟覆灭了;我扇动黑死病封城的舆论,那些被我扇动的人他们在后来黑死病登陆后死了;我暗地里支援北地的叛乱,北地叛乱的邦国国王也死了……如此种种,令人难以接受。 最后,我痛定思痛,觉得是不是因为我才是那个时代的预兆者,凡我所支持的人,都会失败? 分析了一下以往的辉煌战绩,我忍痛做出了一个决定: 在下一次动乱里!我要拼尽全力支持蔷薇家族!支持普尔兰一世! 紧接着,就是罗格朗与圣廷的战争,二十万神圣军渡海而来。我站在罗格朗王军的队伍,激动得险些落下来泪来,没错!就是这样的!果然,只要我支持普尔兰一世,他就必死无疑。圣主啊!看吧,二十万大军和区区数万,罗格朗必输无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蔷薇家族已经成为了我的执念,我甚至愿意在战场上奋不顾身,只为了让我自带的“支持必死”定律发挥得更强更有力。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我在战场上渐渐地立起了战功。 不过我对这些战功漠不关心,我更加密切地关注普尔兰一世,希望他能够感受到我的支持。 我关注。 我殷勤地关注。 我揣度他的每一个作战计划的目标,并且百分之百地努力执行,百分百地希望我的努力能够让他的计划泡汤…… 我等啊,等啊。 最后,我等到了罗格朗战胜神圣军,西奥尔德战死。 站在蔷薇王宫,我目瞪口呆地被普尔兰一世授予铁蔷薇徽章。天气很好,太阳光很亮,周围的贵妇人和小姐们在为所有得到授封的骑士们挥舞手帕,我的眼角忽然地就湿润了。 这他妈的!是为什么啊! 我稀罕这个铁蔷薇徽章吗!我只想要普尔兰一世像我所有支持过的人一样,都赶紧地上断头台啊! 在维持微笑,感谢陛下厚爱的时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 我心灰意冷,我感觉自己被侮辱了。 特别是一群人,竟然赶着来巴结我,瞧瞧他们都怎么说的“您对陛下如此拥戴”“谁不知道您对陛下一片忠心”……他们在我面前疯狂称赞普尔兰一世,希望以此得到我的帮助。圣主在上,这些被驴子踢了屁股的蠢货,他们竟然真的觉得我对普尔兰一世忠心耿耿? 我被气得发际线日渐后移,面对他们的殷勤我不仅不想加以帮助,还想反过头来对他们的困境落井下石。 谁知道,就因为这个阴差阳错的落井下石,我居然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支持普尔兰一世的改革派。 看着我落井下石的那些人被扔上断头台,我站在王宫前,感觉到世界对我的恶意。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忽然看到那位血腥的,冷酷的,残暴的普尔兰一世,他忽然抬头瞥了我一眼。 普尔兰一世为什么看我? 普尔兰一世心思极深,一举一动都有他的原因,我在神圣军运动中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感受过这点了。 我绝对不相信他是莫名其妙看我的。 他…… 他一定是早已经发现了我的目标! 这个念头闪过脑海的时候,我浑身冰冷,一下子全明白了。 我,杰奎斯·科里,同样被普尔兰一世利用了。 真相大白,怪不得我以前百发百中的“支持必死”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在普尔兰一世眼中,我还是他的敌人啊。 终于明白真相之后,我连夜离开了梅茨尔城,回到了自己的领地。普尔兰一世那冷冷的,轻蔑的,看透一切的目光始终在我脑海中不断浮现,我最终忍受不住,大病一场。这场病,最后要了我小命。 临终前,我长长地出了口气,心想: 终于,不用再被蔷薇家族的阴影笼罩着。 这样一来,我就算是下地狱,也无所谓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杰奎斯:为了躲开蔷薇家族的阴影,我情愿下地狱!!! 征文比赛的结果前天就出来了,很遗憾,最后还是差了一些。不过还是非常感谢大家对小国王的支持,谢谢你们呀! [1]丹·琼斯.空王冠 玫瑰战争与都铎王朝的崛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第192章 番外 我在地狱已经居住了有一段时间了, 我必须要说,地狱其实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事实上,我现在觉得地狱简直是死后最好的居住地了。 活着的人经常用“下地狱”来诅咒其他人, 这简直是大错特错。我活着的时候,也听闻不少关于地狱的可怕传说, 什么硫磺火湖灼烧灵魂, 什么鬼怪啃咬罪人,什么极度高温的熔炉…… 硫磺是有, 鬼怪是有, 熔炉也是有。 不过都跟传说里说的那么没有什么关系。 一开始, 我还不怎么习惯自己的亡灵身份,刚刚到地狱的时候,我还震惊于这里的天居然是暗红色, 这里的大地居然都是黑色岩石。 但只要你待上一段时间,就会觉得暗红的天幕别有一番美丽,苍白的弯月更是带着种说不出来的诗意, 宛若将人斩首的镰刀——这是一个亡灵诗人说的话。大地上的连绵群峰,就好似低匍的群龙。虽然这里的风, 一开始听着很有些渗人, 但是听久了,就会觉得就像风琴一样, 独具旋律。 而且,这里的原住民们都很友好! 挂在千仞峰上的那些被牧者尸体,他们没办法从峰脊上下来,但是每次风大些的时候, 他们就会转过头来,冲着河里的我们遥遥点头。亡灵们就会在河里飘起来一些, 也跟着点点头,大家和睦,友爱。 除此之外,我很惊讶地发现,地狱的建设居然不输于人间。 骷髅大军们和死亡法师们天天忙着建起一座接着一座死亡生物居住的城镇——这就是最令亡灵羡慕的一点了。这是那位地狱之王,那位地狱最伟大的陛下的意思。可以看出来,骷髅们和死亡法师们都很高兴。 按照骷髅们的说法: “虽然我们能够将自己散成一根一根白骨,堆在荒石滩上。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时候才做的事啊,要知道天天被地狱厉风吹着,我的骨头都被吹薄了。一些惨点的骷髅,都已经得了风寒。” 而对于死亡法师这群家伙——见鬼啊!他们总让我觉得像极了普尔兰一世的那群神经病科学家——他们巴不得有个独立的实验室供他们研究奇奇怪怪的黑魔法。 值得一提的是,骷髅们和死亡法师们联手建设的城镇,风格各异,但是居然都很好看?很多更是与我见过的人间最精致的教堂不相上下。一开始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就算骷髅和死亡法师能够办到许多普通人办不到的事情,他们的设计也能够比人类好吗? 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亡灵长河左边,那座命名为“腐朽苹果”的小镇,它的设计师是十一世纪鼎鼎大名的建筑大师柯林斯;另一座命名为“玛雅的獠牙”的小城,它的设计师是十三世纪和十四世纪的艾比尔和塔什干;右边那座命名为“骷髅二号”的小镇,它的设计师是十二世纪的建筑大师索菲亚…… ——你永远不知道,在地狱汇聚了多少人才,一如你永远不知道一座小小的亡灵小镇,出自于哪些杰出建筑师之手。 可惜的是,我们亡灵,只能短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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