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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护我,又能当武器, 哈哈!” 阿萨思:…… “你们当我是圣诞老人吗?” 她炫了两串肉,说道:“我不会推出太离谱的东西,比如增加幸运值,延长寿命,或者刻意让两个人在一起。” 按理说,幸运、生命和姻缘是人类最关注的方面,她要是钻营这几条道,必定能赚千倍万倍,但阿萨思不会为钱沾染这些。 一来坏因果,二来太麻烦。金钱只是行走人世的必要工具,可没有,也不会影响她什么。 只是作为“应有”,她必须出人头地、衣锦还乡而已,这是作为人的选择,也是“应有”想回馈给养父母的东西。 “肥皂能驱除霉运,是因为肥皂本身有‘清洁’的功能。” “蜡烛能沟通灵体,是因为火光本身拥有灵能。” “就像佩戴金银珠宝能增益财富,种植花草树木能增加生气,魔法的本质与现实的本质密不可分,我不会赋予一件事物它本身没有的特质。” 阿萨思勾唇:“所以,如果你们遇到自称巫师的人,他告诉你有个产品万能,可以满足你的全部需求——不用猜,他肯定是个骗子。” 连母盒都不是万能,连原石都得分功能,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事物呢? “至于你要的十字架,内森。”阿萨思不介意教会人类自保的魔法,“你可以随心选择你想要的十字架,无所谓材质,只要你发自内心地喜欢它。” “之后,你得一直戴着它,把它养在你的气场中,用你的意念和言语去赋予它‘保护’和‘驱魔’的力量。” 内森指着自己:“我?” “我也能?这、这样就能拥有一个驱魔的十字架?” “当然。”阿萨思道,“人是魔法本身,不要小看你的意念和语言。其实,你觉得越不可思议的力量,其运行的本质越简单。” 越与人类相处,阿萨思越能感知到他们对自我的怀疑和不自信。 他们信神信魔信科学信宗教,就是不信自己。就像“祖先联盟”的爆火,有不少人是为了求个心理安慰才把钱掏给她。 阿萨思:“如果你的意念足够强大,无论哪块肥皂到你手里都有‘驱除霉运’的效果,可前提是,你得相信它,你得首先给出能量。” 几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再反应过来时,新出炉的烤肉已经被阿萨思炫完了。 “这是商业机密。”她举杯,“但可以外传。” 几人大笑了起来,再烤上鲜肉,开了啤酒。 莫丽问她日后有什么计划,阿萨思表示她不会放弃学业,但也不会放弃当个商界新贵。 她当过科学家,做过杀鱼佬,曾是超级英雄,也混成了救世主……她有过各种不同的身份,可就是没体验过有钱人的生活。 好不容易做回“自己”,华人朴素的价值观又与“升官发财住别墅”相连,她不当有钱人就白瞎了这趟前世之旅。 阿萨思:“我想体会一下万恶的有钱人究竟有多恶。” 她灌完啤酒,盘算着该往那些领域进军。 * 事实证明,有钱人真不是那么好当的。 美国不禁枪,治安也不佳,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雇凶杀人、绑架撕票的事一直都有,因此大部分有钱人出行都会配备防弹加长保姆车,以及一水的持枪保镖。 于是就造就了以下的局面—— 阿萨思和莱戈拉斯明明都很能打,却还得雇一批保镖“保护”他们。 山间别墅得有,公司大楼得有,原料工厂得有,甚至私人直升机、妆造队、律师团都得配备,这才算跨入了有钱人的门槛,但仅是新手入门级。 龙与精灵:…… 莱戈拉斯:“你还得拍下一处庄园,拥有一座城堡和一个小岛,再打造一艘全世界排得上号的豪华邮轮,往天上送至少三颗属于你的卫星,还得养一支专门帮你处理‘脏活’的雇佣兵队伍。” 阿萨思:“……当个有钱人这么麻烦吗?” 莱戈拉斯:“没有一份‘工作’是容易的。” 他好歹是个王子,在他看来,“有钱人”就是一份职业,跟王子、医生、杀鱼佬没有不同。 就像杀鱼佬得具备杀鱼手法,配齐一个有钱人的要素,也是干这行的基本素养。 莱戈拉斯:“庄园要有管家,城堡得有执事,小岛还得雇看护员,而邮轮需要一个安置的港口,发射卫星需要一支专业团队,至于雇佣兵队伍,你不用他们也得花钱养着。” “根据我们目前的身家还无法配齐全部,你甚至还没有一个属于你的银行。” 也就是说,他们虽然入了门,但却是金字塔最底层。 阿萨思:…… 有点意思,原来当个有钱人不是只要有钱就行了,还得懂得扩张商业版图,继续提升身价。 “我打算开拓新领域了。”她别的没有,可知识储备不少,“把我们的钱全投入下一个领域吧。” “什么领域?” “还记得威廉的机械外骨骼吗?”阿萨思道,“我可以出个防御救生版的,毕竟我的世界死亡率那么高。”是个人都会用到。 这天起,阿萨思买下了一处闲置的厂房,入了一批材料,一边改进机械外骨骼,一边精进她的学业。 同年,她从旧金山顺利毕业,被哈佛商学院录取。 次年,她在哈佛挖了不少精英,合力开创了“新世纪”公司,推出一款“救生甲”外骨骼,该发明的含金量震惊四座。 人们发现,救生甲十分实用,穿上它可以进行登山、长途跋涉、穿越森林、闯进火海等作业。而脱下它,它也能重组合并,组装成一个小型庇护所保护人,具备发热和照明功能,称得上是野外求生的最佳工具。 即使阿萨思明确表示:“它无法在你纵身一跃时保护你,也不能下潜到一千米的水域中捞起你,更没有飞翔的能力……” 可人们已经听不下去了。 就目前的科技而言,他们哪见过这么先进的外骨骼,而且作用还那么多。这哪里是救生甲,这分明是给人续了“半条命”啊! 买! 读博第一年,阿萨思火了,她的公司也火了。她的净资产在一夜之间翻到了360亿美元,并仍在以不可遏制的速度翻倍增长。 阿萨思长吁一口气:“好了,毕业论文的方向有了。”没有人比她更懂论文。 莱戈拉斯:……你做这么多就是为了写论文? 是,也不是。 学业重要,但体验更重要。由于阿萨思把每个世界当作旅程,而非归途,所以她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 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祖先联盟”呆一辈子,她转行干起了外骨骼;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新世纪”研发新产品,她居然再一次迈出了舒适区,干起了连锁饭店。 到底做过厨子,张师傅的菜谱没白学,阿萨思的中式饭店在一水白人饭中红得理所当然,还备受留子推崇。 “妈妈啊!我居然在国外吃到正宗粤菜了!” “一大早起来闻到豆浆油条的香气我还以为还在梦里,没想到是‘有龙饭店’开到了我公寓对面,这老板太懂留子思乡的心了!” “你那哪是思乡啊,是馋。” 饭店的发展如火如荼,在这期间,阿萨思有了第一座属于自己的星级大酒店。 她没有止步,不断地扩张商业版图,又准备着学术期刊的论文,有关计算机科学和机械工程方面的SCI。 读博第二年,课程学习阶段结束,阿萨思的福布斯排行还在上升。 读博第三年,博士生进入研究阶段,正是该专注学位论文的时候,阿萨思奔赴下一个领域,一头扎进了交通工具的革新,利用她对飞船的了解,准备开发可在空中飞行的“飞梭”。 这一研发就是两年,读博五年都结束了,可“飞梭”还没有结果。 所有人都觉得阿萨思卡在了瓶颈,或许会卡半生,谁知她一拿到学位就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把班子带回了华国…… 阿萨思:“七年了,这个时间足够了。” 她可以去见一见前世的家人,想来她的变化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毕竟,人类能有几个七年,逢七必变,她换个性格也是正常。 “莱戈拉斯,走,我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现在?” “现在不行吗?” “……至少让我换件衣服。” 在阿萨思面前,他习惯穿得随意,比如穿西装不穿内搭。可轮到去见“长辈”,他不能这么散漫,怎么也得把衬衫和领带整上。 阿萨思:“现在是夏天,地表温度近40,你穿这个?” 最终,莱戈拉斯还是按自己的审美穿了一套凉快的装,上身深黑背心,下边深绿工装裤,搭一双白球鞋,脖颈上挂着一个纯银的十字架。 他的金发松松地扎了起来,只剩右颊垂下一缕,随手抄起一件外套半搭在肩头,看上去充满了刚赶完稿的艺术家气质。 “怎么样?” “还行。” 别指望龙有什么审美,她看到莱戈拉斯露出两臂的肌肉,就不会觉得他丑。 她只是带他回家而已,却不料一上街就被人行注目礼。哦,她忘了,人类一向喜欢精灵的脸,所以…… 阿萨思打了个电话:“增设服装部门,现在,马上,这一整套——”拍摄、发图,“立刻上架,今天!” 第313章 不管有货没货, 做到上架第一才能抢占市场先机。 想要富就得跟时间赛跑,跑赢了盆满钵满,跑输了吃个尾气。 不论材料、工厂和制作到位与否, 先吞下定金再说。而从客户下单到等待发货的空档期,足够她把一切安排好。 莱戈拉斯也是没想到,刚落地没多久,她就拿他赚了一笔钱。 嘴角一抽:“你已经是个优秀的商人了, 阿萨思。” 阿萨思:“但还不是世界首富。” “你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走,人类的钱与权从来不分家, 可我对统治世界没兴趣。”她勾唇,“亚洲人做不了美国梦,但可以做做世界大同的梦。” 她的学历和履历非常出色,只要她在华国搞科技, 就没人敢卡她脖子,反而会尽全力供养她,这就是两边最大的不同。 “对了。”阿萨思拍拍他的肩膀,“等我回家后, 无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用大惊小怪,都是正常的。” 莱戈拉斯失笑, 他在藏区和香港住了近百年, 对华人不说了解百分百, 也知晓个六七十, 他们再反常又能反常到哪去, 饺子包巧克力馅儿吗? 华国很安全,禁枪, 他们从进入这片土地起就不再需要保镖,衣食住行都有专人安排, 连邮轮都有专属的港口安置,几乎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 带回家的蓝鳍金枪鱼、深海乌贼、幽山老参都是阿萨思亲自猎的,一条价值不菲的50克拉钻石项链是她徒手捏的,六对翡翠镯子出自她亲手挖的矿,还有装满三个行李箱的RMB是她准备的红包…… 莱戈拉斯:“为什么不直接打钱?” 阿萨思:“打钱只是一串数字,开箱才是摸得到的震撼。今晚,我要让他们拿钱当被子盖。” “……” 她一向谨慎,不会把钱明晃晃地拿在手里。不然这不叫送钱,而是带去麻烦。 财不外露,就这么装行李箱拖回去,谁能想到里面装了啥? “走吧,他们在等我。” 拒绝专车接送的后果就是阿萨思跟着“缺德地图”在气味驳杂的地方绕了个大圈。 明面上的离家七年,实际上的未归四百年,当她重新踏入记忆中的小区时,陡然升起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有些年代的住宅区,要掉不掉的墙皮,蜿蜒而上的爬山虎,半枯半茂的歪脖子树。 是记忆中家的感觉,以前看来是温馨,现在却带着一点物是人非的惆怅。 难得,她也有感性的时候。 一路行去,即使离得尚远,她也能看到小区门口竖起了气拱门,上面写着“恭喜应有学成归国,向阳学府与有荣焉”。 向阳学府……哦,记起来了,她住的地方是老式学区房,往东二十分钟上小学,往西半小时上中学。别看住宅楼破烂,可这里的房价只涨不跌。 如今她又学成回来,成了最有出息的那个,想必这里的房价还得涨一涨,也算是回报父老乡亲了。 “那是应有吗?” “是她!是她!跟杂志上一模一样!” “应有!应有!” 举着鞭炮的男女老少簇拥在门口,他们点燃了鞭炮,在一片噼里啪啦的响声中迎接她的到来。 阿萨思看到,站在人群中的一家子正是前世的养父母、大哥大姐,他们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七年的岁月终究让他们添了白发和皱纹。 她柔和了眉眼:“我回来了。” 最平淡的一句话,却足足跨越了四百年。 “回来就好!” 养父母虽然年迈,但精神依旧矍铄,此刻眼中正闪着泪花。大哥和大姐已经成家、洗去铅华,他们还带着爱人和子女,特地来为她接风洗尘。 “有有,你瘦了……” 这一刻,阿萨思的心境诡异地与应有重合,感受到一股无比踏实的安全感,仿佛回到了避风港。 她弯起嘴角,正准备说一句“我没瘦”,不想走得近了,他们一个个笑容消失、眼睛睁大,视线透过她看向她身后的精灵,此时无声胜有声。 回首,恰逢莱戈拉斯从堆过头的行李后探出脸,抬手把一缕金发拨到耳后,他睁着天空蓝的眼眸看向她,浑身散发着“我很无害”的气息,并祭出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道:“阿……有,不为我介绍一下吗?” 阿萨思:…… 差点以为他要说“阿四”。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都衣锦还乡了,读到博士,进了福布斯,成为最年轻的新贵,可大伙儿居然忙着看脸? 算了,人类总会在不同的年龄段反复爱上精灵,这是他们的基操。 阿萨思拉回他们的注意力:“爸、妈,这是莱戈拉斯·绿叶,我的合作伙伴,也是我的挚友。” 什么合作伙伴和挚友,他们是半点听不进去。 反正在他们看来,能陪他们有有跨洋过海来到华国,还提着礼物上门拜访的大帅哥——就算他是个黄毛,那也是准女婿! 挚友肯定是口误,应该是挚爱才对! 莱戈拉斯很有礼貌,这时候可不兴盘算真实年龄:“叔……” 话还没完,应父大笑,主动伸出手与他相握,还不着痕迹地拍了拍他的胳膊。 肌肉结实,底子不错,可见是个对自我要求高的,应父露出满意的眼神:“有有在外,多亏你照顾了。” 莱戈拉斯来不及说一句“我没照顾她什么”,就见一旁的大哥借了包烟,拆开递上一根。 他直接摆手:“抱歉,我不抽烟。” 父子俩交换一个眼神,态度更热情了几分:“来来来,去家里,诶,自家孩子回家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呢?你太客气了!” 应母:“中午吃点家常菜,不知道你想喝点什么?是要白的还是要黄的?” “什么是白的和黄的?”莱戈拉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他有一种变成靶子、被万箭所指的感觉。 “是问你喝白酒还是黄酒?”大姐笑着补充,“或者别的酒。” 莱戈拉斯:“抱歉,我也不太喝酒……”他很能喝但一般少沾,任何时候,弓箭手都不希望自己的准头出现偏差。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话出口后,他们的态度更热情了。 只是,即使他们是阿萨思的亲人,可被他们簇拥着,他还是会有不安全感。尤其在他们问他“你今年几岁”、“做什么工作”、“哪里人”、“哪个学校毕业”的时候—— 阿萨思说的“正常”是指这个吗? 不对,阿萨思呢? 他回头才发现,一向无敌的她被侄子侄女围在后头,跟他一样被簇拥着,在连绵不绝的问话里,她的左眼写着“绝”,右眼写着“望”,却还要硬着头皮回复。 “小姑姑,我看到新闻了,你上了电视!他们说你要回国发展,给科技种下一枚种子,那是什么种子啊?” “发财树的种子,对,我种发财树。” “小姨,那个劳斯莱斯是你的男朋友吗?” “他叫莱戈拉斯,不叫劳斯莱斯。” “小姑姑,你和劳伦斯什么时候结婚啊?” “他叫莱戈拉斯……来,跟我念,莱·戈·拉·斯!” 好了,接下来10分钟分别是劳拉斯、格拉斯、莱拉斯的登场时间,他们记精灵的名字就像中学生看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到最后谁也不记得,只能记住一个保尔·柯察金。 阿萨思无奈:“算了,你们叫他‘靓仔’吧。” 得,这下总算记住了。 老小区不大,奈何看热闹的人多。短短一段路走了20分钟才走完,之后是发糖、发状元酒和花生的环节,下午还有本地电台采访的附加项目。 可算进屋了! 龙与精灵都松了一口气,他们把礼物安置在客厅,就去沙发上坐下。 莱戈拉斯倒还坐得规矩,一转眼却发现阿萨思把包一甩,像是变成了一滩猫饼,如液体般从沙发上缓缓淌下,第一次毫无形象地躺成葛优瘫。 迎着精灵惊奇的目光,阿萨思道:“这很正常,四百年前我在家都这样。” 莱戈拉斯:…… “这样躺对你的脊椎不好。” “可我的脊椎长一千米。” “……” 等家人送走街坊邻居,总算进入了自家人的“七年结算”时间。 本着七年的“空缺”,她的家人还有些拘谨,可一见她没骨头似地瘫在沙发上,什么隔阂矜持感慨顿时没了,只剩想抽她两下的冲动。无法,这姿势太丧了,跟大吉的日子格格不入。 好在阿萨思见好就收,在侄子侄女好奇的眼神中开始送礼,送得他们瞳孔地震。 “这、这是?” 阿萨思开盒,里头是冰块和大肉:“被我肢解掉的金枪鱼。”又取过一个大盒,“被我肢解掉的深海乌贼。” “放心,它们不是保护动物,安心吃吧。” “妈,这是给你的钻石项链;爸,这是给你的老山参。”大姐和嫂子收获镯子,大哥和姐夫收获拳头大的金矿。 她不做扫兴的家长,没给孩子准备练习题,而是送出了护身符,并告诉他们半个月后接手“救生甲2.0版”。 这简直是一份厚礼,毕竟到目前为止,救生甲尚未普及,价格居高不下。它不会因为出了新版而降价,救命的东西总是一甲难求。 “这也是我必须回来的原因。”阿萨思道,“国外的效率太慢了,只有回国才能实现量产,尽快把价格降下来。” “还有飞梭……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只是,老一辈听不懂大格局,他们只专注小家庭。聊着聊着,他们的话题转回了她和精灵身上,询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发展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结婚? 阿萨思:…… 莱戈拉斯:…… 虽然知道必有此一问,但亲耳听到后两个非人类的情绪颇为复杂。 阿萨思预想到后续的麻烦,给了莱戈拉斯一个“配合我”的眼神,莱戈拉斯心领神会。 不过,他们本该是最默契的挚友,可在阿萨思伸出手,坚定地握住他的手,并语气自然地说道:“对,我们在一起了。” 他的心突然漏了一拍,而后,越跳越快。 这是一种无比奇异的体验,他能感受到内心的舒张和愉悦,能体会到血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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