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她的长尾微微扬起,做好了将对方一尾抽断的准备。 以往,她一般是等着来者自报家门再出声应对。这还是第一次她主动开了口,语气谈不上好:“你是谁?” “……我是美杜莎。”她紧了紧手中的弓,近乎乖顺地行礼,“见到你很荣幸,巨龙神。” 阿萨思的口吻依旧冷淡:“如果你身上没有她们的气味,那么你现在已经死了。” 她们,自然指的是爱娥和达娜厄,两人离开的目的是为了寻找美杜莎,她记得。 可现在,美杜莎已在她跟前,她们两个却不知去向。要不是从气息判断出美杜莎与她俩相处的时间颇长,都沾上味儿了,恐怕阿萨思会以为两人死在了女妖手上。 “她们在哪儿?” “落在后面。”美杜莎如实道,“大概还要两天才会到达。” 简言之,她抛下了她们先行一步,就为了看看所谓的巨龙神到底靠不靠谱,值不值得合作和托付? “爱娥拥有智慧,达娜厄充满勇气,她们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人,可她们不约而同地对你推崇备至。” “可我不是她们,我不相信你。” 美杜莎说得坦荡,做得大方。自从离开冥府的禁地,再度行走于阳光之下,她渐渐消弭了蛇的习性,恢复了曾经的秉性。 尚未堕落之前,她也曾是个明媚开朗的女人,直到惨遭波塞冬毒手…… “我一定要亲眼见过、体验过、考察过,我才能相信你。”美杜莎的蛇发膨胀开来,她的瞳孔竖起,嘴边露出獠牙,“她们不在乎你是男是女,可我在乎!” “如果你与我们不一致,那么弑神之后让你成为神王,这跟宙斯成为神王有什么区别?” 美杜莎认为这毫无区别,只是神王换了个男人当而已,本质是半点没改变。 依然会有女人像她一样被强行玷污,像爱娥一样被无情诅咒,像达娜厄一样被骗、生下不爱的孩子……而真正的罪人却不会受到处罚,反而被一再包庇。 她受够了! 美杜莎:“我不信任男人,任何男人,即使对方是一头野兽。所以,我必须提前见你一面,假如你是,你会在直视我眼睛的那一刻化为石像。” 与之对视者会化作石像,这是美杜莎遭受的诅咒。 但不知是神明的一念仁慈,还是诅咒因美杜莎的心性而产生变异,这个诅咒只对男人生效,并不会夺走女人的性命。 是以,从某种程度上讲,美杜莎很享受这个诅咒带来的力量和报复性的快感。 她曾无数次地幻想对阵波塞冬,将他变成一座石像再一尾巴抽碎他,可她却被关押在冥府的斯提克斯洞穴之中,成为哈迪斯收割他人性命的工具。 要不是达娜厄一剑劈开了禁锢,爱娥带她们闯出了冥府,或许她永生永世不会重见天日,更谈不上向谁报复。 好在命运垂怜了她…… 大抵是被关出了心理疾病,美杜莎病态地抖动蛇尾,发出迷醉的声音:“而您,我尊贵的巨龙神,我没想到您满足了我对神王的一切要求,您简直是命运赐予我的真主!” 阿萨思:…… “但这不是你攻击我的理由。” 阿萨思是有一点同理心和同情心,但不多,她通常理智得可怕,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犯她的利益。 “美杜莎,你对神王有要求,这没什么。”她低沉道,“而我对我的追随者有要求,这也没什么。” 你对我的考验结束了,那么,现在该轮到我考验你了。 阿萨思:“记住,永远不要自作主张地考验别人,尤其是比你强大的人。这是挑衅,而你要承受代价。” 话落,她的长尾不留情面地击出,重击在美杜莎身上,一尾巴将她抽飞出去,“轰”一声砸进海边的礁石群中。 嗅着新鲜的血味,阿萨思料想她半天爬不起来,也没再管她。 美杜莎确实个性鲜明,行事目的性强,主意也大,认知很明确,可她一开始就做错了。 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丢下同伴单独前行,还对强者擅自挑衅。这种脱离团队擅作主张的行为跟猪队友把异形卵带上飞船有什么区别,活该吃个教训! 爱娥和达娜厄能成功找到她,说明她们两人之间已经形成了可靠的同伴关系。 之后三人同回,美杜莎却丢下她们先行,可见这女妖还没形成“同伴”的观念,她的眼里心里只装下了仇恨,没装下信任。 活了这么久,经历这么多,阿萨思可不是什么伙伴都收。 爱娥和达娜厄尚算合格,美杜莎得磨一磨。要是这女妖日后没什么觉悟,她会在她捅篓子之前结果了她。 所幸,美杜莎的心性不坏。 她苏醒后摆正了态度,沐浴了一场风暴,学会了反省和等待。 两天后,爱娥和达娜厄抵达海岸,她们本对美杜莎有些怨言,可在看到对方蛇尾骨折、浑身是血的份上,终是一叹。 她们都吃过神明的苦头,都成为弑神的主手,谁不是个犟种? 爱娥:“巨龙神,但愿她没有打扰到你……” 阿萨思:“还不赖。” “嗯?” “她的能力。”阿萨思对美杜莎的恢复力和携带的诅咒还算看好,“你们可以带她去狩猎神明。” 美杜莎堕为女妖,是有能力杀死神明。可爱娥和达娜厄是人,她们无法杀死神明,反而有可能落在神明手里,成为拖累。 想弑神,就得做好充分的准备。 爱娥:“我遭受的诅咒无法为我提供神力,而人类也用不了神明的武器,我……杀不死神明。” “除非借助神明的力量。”达娜厄道,“可神明不会为人类降下弑神的力量,除了喜欢收割生命的冥王。” “可我们带走了美杜莎,彻底得罪了冥王,哈迪斯不会赋予我们任何力量。” 阿萨思明了,难怪人类受尽神明的压迫却反抗不能,原来是“兵器不趁手”啊! 人类没有神力,用不了神器,那么她从特里同、阿瑞斯身上搜刮的武器就派不上用场了。如此,达娜厄纵使有一身力气,也宰不掉一个神。 难办。 不过,神力……神明是自然能量的化身,他们的神力应该也是自然能量的一种。既然源于自然,那肯定有相克的东西。 至于相克——柴油污染大海,电池损毁土壤,核能破坏环境。 根据她在环太总部学过的知识,人造物对大自然有一定的伤害,有些污染一经形成,就需要大自然消化吸收,花上几千上万年才能净化,比如核污水。 同理,人造物绝妙到一定程度,也能对神明造成伤害。好巧不巧的,她正好有适合人类用的“新式武器”。 阿萨思:“想成为真正的弑神者吗?” “想!” 阿萨思:“死也不后悔?” “死有什么可怕的?”她们笑道,又失去笑容,“每天活在噩梦里,生不如死才可怕。” 已经够了,就让悲剧在她们这一代结束吧。就像第一代神的消失,第二代泰坦神被封印,第三代的神明也该退出统治了。 一直以来都是神明需要人类,而不是人类离不开神明。 阿萨思没有藏私,反正她不是人,想用也用不上,平时只能拿它当个摆件使——她从空间球中掏出了人类送她的礼物,一台高大的银色机甲,并允许爱娥和达娜厄驾驶它。 在两人一女妖的瞳孔地震中,阿萨思的语气显得那么云淡风轻:“这是人类可以使用的弑神武器·机甲。” “它叫‘人类曙光’,也名为‘普罗米修斯’,意为燃烧不熄的火种。” “坐上去,驾驶它,你们想要的自由只会在战争之中诞生。” 第153章 “人类曙光, 普罗米修斯……” 爱娥仰望着银色的机甲巨人,喟叹道:“是的,他给予人类的火种从未熄灭过。” 嗯? 阿萨思没想到, 在爱娥提及的久远年代中,世界上曾出过一位伟大的神明,他叫“普罗米修斯”。 他是被宙斯放逐的古神后裔,是人类的创造者和教父, 更是无私无畏的守护神。 他教导人类运用智慧,传授狩猎经验, 学会符号交流,却从不向人类索取任何回报。不像宙斯,只是给了三瓜两枣,却要求人类的绝对服从, 持续地供给信仰。 理所当然的,普罗米修斯与宙斯不合,关系渐趋恶劣。 当前者想为人类谋求更多的利益时,宙斯勃然大怒, 并拒绝向人类提供生活的必需品——火。 不料,普罗米修斯的胆子是真大, 他公然违背神王的命令, 从阿波罗的太阳车中盗取火种送给人类, 不求任何回报, 还一力担起了惩罚。 爱娥:“宙斯将他困在高加索山上, 每天派一只鹰啄食他的肝脏。” “他是神,肝脏缺失会很快恢复, 所以他遭受的痛苦日复一日、无穷无尽,而人类无法抵达高加索山, 只能看着他受尽折磨。” “直到有一天,迷雾笼罩了高加索山,而他消失了。” 很快有流言传开,说普罗米修斯为人所救,从痛苦中得到了解脱。 可他既然为人所救,为什么至今没有出现呢?以他的品性,不可能对人类放任不管,任由人类被诸神践踏。 因此,对他获救的结局,爱娥始终心存疑惑,她更倾向于他已经被害了。 而在她走过的漫长岁月里,这位神明的名字再也没被人提起,只有他留下的火种仍在照亮黑暗,生生不息。 可她没料到,此时此刻,她竟会以这种出乎意料的方式与“普罗米修斯”相遇。 时光仿佛倒回到很久以前,“普罗米修斯”再度为人类送来了火种——战火。而这一次,渺小的人类终于够到了神明的肩膀,可以与他一起并肩作战了。 “普罗米修斯回来了!” “火种!火种开始燃烧吧!为自由,为真理,为美德!” 在阿萨思身后,是被人类簇拥的银色巨人。每一座新兴的城邦都愿意参与战斗,每一个饱受压迫的人都想挺起脊梁。 人类不愿再臣服,他们彻底抛弃了旧神! 这一刻,他们决定掌握自己的命运,而神明也在逐渐感知到,被他们圈养的“信徒”已经失控了。 * 半年。 当帕索斯岛上最高大的一座宙斯像被推入大海,人类与神明之间的战争全面爆发。 这一战来得那么猝不及防,可双方都像是筹备已久,只等一炸。 一身黑的冥王·哈迪斯忽然从大海中窜出,化作十几只丑陋的带翼恶魔袭击了士兵,大肆收割生命。 谁知,美杜莎一直蛰伏在这片海域,她自水中射出一箭命中恶魔,企图找到哈迪斯的本体,让他感受一下化为石像的痛苦。 可哈迪斯溜得太快,她数次出击都未能得逞,还搭上了不少特制的箭矢。 与此同时,漆黑一片的海底突然裂开赤红的缝隙,强有力的海底漩涡形成,往四周吸纳一切。 一只巨无霸的爪子撕开了裂缝,一头堪比泰坦神的怪物从中冒出,在海底发出了恐怖的声波攻击。 美杜莎认得出来,那是被封印的怪物·克拉肯。 若是在陆地上,她不会惧它,甚至会主动凑上前去让克拉肯注视她的眼睛,化作一尊庞大的石像,那将是多么完美的胜利。 可海底不行,绝对不行! 漩涡浑浊,海草狂舞,淤泥与沙石蒙蔽了视线,而克拉肯的水性和体型都强她太多。在水流的吸附力下,她得拼尽全力自救,否则一旦被吸入放逐之地,想再爬出来就难了。 只是,克拉肯似乎不是冲着士兵和她来的。 辅一爬出深渊,克拉肯便催动着章鱼触手前行,朝巨龙所在的塞里福斯岛游去。而与克拉肯同行的还有冥王,摆明了是“来者不善”。 待脱离漩涡的引力,美杜莎浮出海面,果断追着克拉肯而去。 可她尚未游出多远,一把金色的三叉戟便从天而降,精准地贯穿了她的蛇尾,拉扯着她下坠,将她钉在了海底。 美杜莎回首,看向高处模糊的人影,复仇的火焰在一瞬间燃烧。 波塞冬! 他化成灰她都记得,不可饶恕的罪人! 她的蛇发因暴怒而乱舞,她发出嘶吼,奋力地拔出三叉戟,在四面八方游来的鲨鱼围剿中冲向海面,杀向她的噩梦…… 就在帕索斯岛之战爆发的那一刻,数百公里外的阿萨思似有所感,仰起头看向远方。 乌云犹如瘟疫,正从远处翻滚而来。照在她身上的阳光变得阴冷,海上吹来的风也腥臭了三分。 她能感觉到,海底有一头极其强大的掠食者在靠近。出于一种若有似无的吸引,她总觉得对方与噬星者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或是基因,或是能量,总之,它是一头可口的猎物。 天空暗沉下来,大海隐隐有些脱离她的掌控,变得波涛汹涌。 阿萨思发出低沉的龙吟,强势压制住海洋的躁动。可人类听不出龙语的含义,只以为巨龙在呼唤他们,便立刻遣出跑得最快的一人接近。 殊不知,这正好省了阿萨思找人的时间。 “巨龙神……” 人类的话还未出口,就被阿萨思无情打断:“告诉爱娥和达娜厄,向奥林匹斯山进发。现在,马上,这是命令。” 传信的人很聪明,都没多问一句“为什么”,拔腿就跑。 而等机甲的身影消失在群山背后,城邦中的士兵也跟着启程,老弱病残则躲入森林避难。 暴雨砸落,气压低沉,阿萨思周身散发着柔和的银光,犹如一座灯塔,“尽职尽责”地为找茬者指明方向。 来吧,她已经半年没吃到“神明结晶”,也快两个月没吃到一顿大肉主食了。 如果与人类站在一起能让神明缩短“投喂”的时间,她是不介意与人类统一战线的。 果然,弱者的反抗比强者的压迫更令神明难受。人类不过是供奉了她半年,他们就受不了了,还送来了一头史无前例的“泰坦”。 对,泰坦,这头从海中升起半个身躯的巨兽是一头泰坦。 它有着铅灰色的皮肤,头肩相连的粗大脖颈,铠甲般的厚重皮肤,粗壮有力的大章鱼触手。只是,这些触手上没有吸盘,反而像是套甲的巨尾,甩起来威力十足。 粗略估计,这头泰坦有700英尺高,重达10万吨,是当之无愧的巨兽,她理应感到棘手,并为体型差感到焦虑。 可不知为何,她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闲情拿它与基多拉比较一番,推测出它的战力应该比不上基多拉…… 也是,她连14万吨的基多拉都吃了,还会怕一个10万吨吗? 阿萨思起身,抖落身上的沙子,准备战斗。 不过,那头泰坦身边飞着的苍蝇是什么? ……哦,看错了,是个神明。 活久见,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一身黑、飘着灰,远看像苍蝇,近看像发霉菌子的神明,仿佛看到下水道的老鼠成了精。 但凡他不开口,她都不想多关注他,可偏偏他没有自知之明。 “不请自来的外神,我是冥王哈迪斯。” 第一句出口,阿萨思就明白,这又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套路,她甚至能接下他后面的话:“我知道,你有名有姓,有血统有人形,是个标准的土著,跟我这种无名无姓、没有血统和形体的外神不一样。” “因为我不识相,所以你打算驱逐我,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快点,她着急吃肉。 哈迪斯:…… 他还真有要补充的:“外神,你似乎不知道‘冥王’意味着什么?” 他压制着克拉肯的攻击欲,缓慢地飞近巨龙,散发着浓重的恶意:“是死亡,是无可避免的死亡和凋零,我是掌管生死的神明。” 阿萨思懂了,对该套路见怪不怪:“嗯,你是烈焰,你是死亡,你的地狱之火将令我焚烧。” 哈迪斯:…… 只要套路见得多,什么地方都能套。比如,奥林匹斯山就是一个“组织”,宙斯是“头目”,神明是“帮凶”,而眼前这头怪物是“出逃的实验品”。 她倦了。 哈迪斯明显还想说些什么,但阿萨思不打算给他开口的机会了。 黑色光束骤然发射,一击贯穿了克拉肯的头颅,在血花四溅中,阿萨思转向了哈迪斯,正要动手—— 摇晃着、似乎随时会坠入大海的克拉肯稳住了身形,破碎的头颅飞速修复,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变回了原样。 它盯死阿萨思,歇斯底里地咆哮着,接着,它伸出恶魔四爪朝巨龙袭来,触手在大海中搅起海啸,杀气化为了实质。 可惜,它有个致命的缺陷,不会飞。 而阿萨思拥有制空权。 她平静地起飞,平静地俯视,任由克拉肯掀起恐怖海啸、拍打触手,依旧悬停在它够不到的位置,耐心地放射光束,寻找它的弱点。 却不料,这东西不怕痛不会死,脑子里似乎只装了破坏,是个战争机器。一进入战斗就不死不休,她虽然无惧持久战,但她不喜无意义的持久战。 哪里不对? 哪里…… 循着直觉,阿萨思锁定了冥王。 这只苍蝇刚才说什么来着,他是掌管死亡的神,想让谁死让谁死? 所以,这头泰坦之所以迟迟不死,是因为冥王还没死吗? 第154章 打蛇打七寸, 擒贼先擒王。 阿萨思龙头一转,突兀地喷出雷息咆哮,精准地命中了还在状况外的冥王。 但见雷光一闪, 这猝不及防的重击瞬间撑爆了哈迪斯的身形,他惨叫一声分裂成十二只恶魔,它们四散逃窜,又被一道道竖起的冰墙拦截。 催动冰魔法, 阿萨思冰封了克拉肯的半身,也捉住了两三只恶魔。 许是困住了哈迪斯的本体, 抑或是十二只恶魔缺一不可,顺利逃脱的恶魔被迫折返,它们大力撞击冰霜牢笼,企图救出同类。 克拉肯奋力地将自己拔出冰海, 冲着够不着的阿萨思咆哮,却没朝够得着的牢笼伸出援手。 可见,它被创造时确实少了个脑子,当作为脑子的哈迪斯被困, 它就成了一堆只会移动的死肉。 力大无穷又如何,体型恐怖又如何, 这怪物拿来震慑人类倒是有用, 对付机甲也行, 可被派来跟她干架未免不够看了。 它连基本的战斗意识也没有, 全凭本能行动。要不是没有痛觉、修复力强, 它早死在她的嘴下。 可现在,她临时改了主意, 把克拉肯从首杀降到了最末。诸神想利用它来压制她,殊不知, 没脑子的东西最适合被反向利用。 爆裂的火能量从腹中升起,通过龙颈、绕过龙舌,被阿萨思倾力吐出,犹如一条紫红色的瀑布从苍穹灌下,淋漓克拉肯满身。 它的血肉和油脂烧了起来,滚起大量黑烟,烈火遮天蔽日。 又因它的恢复力强,克拉肯几乎是飞速长出血肉为烈焰添柴加火,一边融化着冰封的海,一边烟熏着逃不走的恶魔。 估计哈迪斯也想不到,克拉肯会变成一盏“不灭的冥灯”,烧也烧不尽。 他快被熏死了,好在冰霜牢笼终于融化,他总算得以走脱。可烟尘实在太大,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更看不见巨龙在哪。 哈迪斯留了个心眼,没着急合体逃窜,而是让十二只恶魔朝不同的方向飞走,等出了烟雾的包围再考虑合成一块。 殊不知,阿萨思在没学会喷火之前先学会了吐烟,是个玩烟雾的高手。 这海上铺天盖地的烟尘一半源自克拉肯,一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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