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一眼看到…… 可他发现,这都太随意了。 从他认识阿萨思至今已三百多年,他似乎从未正式送过她什么东西? 至于给出去的钱、黄金、魔法卷轴……这能算礼物吗?只是投其所好罢了,多庸俗。 礼物是用心意和真诚造就的,与俗物不同。俗物给的分量再重,放在龙爪里也是轻的;礼物的包装再轻,放在龙的库藏里也是重的。 他想送给她一份光是平日里看到就会想起他的礼物。 她的永生无比漫长,会收到各种各样独一无二的礼物。可他就是有这个攀比心,他要这份礼物像他本人一样,就算进了龙的库藏也是其中独一份的。 而他为什么会起这种想法…… 莱戈拉斯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想到以“阿萨思男友”的身份度过的上一个世界,想到一大群男女跟他说“我不是来拆散你们,我是来加入你们”时的心情,以及阿萨思没有否认他们是伴侣关系时的雀跃心情—— 他顿时没心思处理晚餐食材了。 原地怔愣,回神后,他取过剪刀从屋檐下挑来一大堆玫瑰,去刺,飞快地将它们编织成一个礼盒,把魔杖放入其中。 准备好了,那么接下来,放哪里? 他的视线不自觉地往阿萨思的房间看。 虽然他知道阿萨思不会介意,但未经她的同意就进入她的房间,实在冒昧得让他心生忐忑。 说来也怪,当阿萨思还是一头龙时,他在龙窝七进七出都不会感到不安。可现在,光是手握上门把,轻轻摁下,他的心就跳得飞快。 “咔哒”,门开了。 但似乎被打开的不止一道门。 熟悉的悸动,无声的紧张,若说一开始他对这种感觉还会感到迷茫,那么当下,他突然回过味来,觉察了他的心之所向。 道理其实很简单,他就是……喜欢跟她呆在一起。 他喜欢她的气味,喜欢她的磁场,喜欢她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 他喜欢跟着她,围在她身边,被她的羽翼庇护,就像生物具有趋光性,他身上总有过量的“趋龙性”。 可追溯他的父母、祖辈,没谁是喜欢跟龙呆一块儿的。比如他的父亲,自打史矛革盘踞孤山,把他母亲的遗物占为己有,他父亲对龙就没有好感。 受他父亲的影响,他也该讨厌龙才是。可是,阿萨思是特别的。 对,阿萨思之于他是特别的。 初见她时,她破破烂烂,几乎是一堆白骨腐肉,他甚至还弄错了她的性别。可她眼中迸射的求生欲和生命力量,直到今天回忆起来,依然震撼着他。 那时的她,是生命本身。 如今的她,是人间理想。 她就像一片大海,让他愿意化作一滴水融在海里。海是水的归属,好比他踏入她的领地,当被龙息包裹的那一瞬,总会感到莫名的心安。 她在…… 她在他身边。 永远。 莱戈拉斯放下玫瑰花盒,轻嗅着她留下的气息。片刻,空气中浮动着馥郁的花香,他轻手轻脚退出去,带上了门。 * 下班回来的阿萨思累到连物种都变了,是一条死狗。 她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但心累是真的。医院接了一个重伤的女孩,因家长大意,她把手放进了切割机,削掉了半个手掌,被紧急送到医院来,而给她动手术的医生就是她。 先麻醉,再把断掌一点点接上去。骨接骨,筋连筋,她甚至为她接上了每一根神经。为了给这个孩子一只完整的手,她工作了整整7小时,不吃不喝,直到回家才歇。 “这原本不是我的手术……”她啃着羊腿,吐槽,“可除了我,没人能让她完全康复,而她长得很像纽特,啧。” 莱戈拉斯:“我想,即使她长得不像纽特,你也会救她。” 阿萨思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莱戈拉斯:“救人是医生的第一原则,你当了很多年医生,只要仍在医院工作,‘救人’几乎是你的一部分。” 阿萨思慢下了咀嚼:“你还真了解我。” 莱戈拉斯一笑:“或许,我远比你想象的更了解你。” 阿萨思:“是吗?那你猜猜我要送你什么?” “送我……什么?” 莱戈拉斯的蓝眸猛地瞪大,回味了好几遍这句话,不知为何有点结巴:“今、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送礼还挑日子?”阿萨思一口吞掉羊腿,骨头也不吐,再吮干手指,舔净掌心,往衣服上磨蹭两下,取出了两件用龙蜕做成的衣服。 一件是仿氪星风格制成的战衣,安排了面罩;一件是精灵偏爱的斗篷,可以从头遮到脚。 她大大方方:“送你。” “沾了点羊肉味,别介意。” 莱戈拉斯:…… 他抚摸着收到的礼物,眼神温柔,盛满了碎光:“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阿萨思:“不要珍惜,我的龙蜕太多了,根本用不完。”多到她都拿着龙蜕做常服了,就差一些植物染料着色,“我回房间了,今天你洗碗。” “好。” 一开门是玫瑰的花香,阿萨思的视线定格在床边的玫瑰礼盒上。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快步过去捞起它,打开,入目就是一根长达一米八的龙形魔杖。 古朴大气,生机勃勃。一掌可握,不重,是打人利器。 好家伙! 阿萨思看着手工魔杖,再看看精致的礼盒,又想到自己送出的羊肉味斗篷……得,这波送礼是她输了,下次再找回场子。 * 住在康尼森的第四个月,因断掌女孩恢复如初,堪称医学奇迹,阿萨思在小镇中出了名。 同事认可她,病人尊重她,路人崇拜她,就连小镇的警员都听说了她的事迹,每个人对她的态度是空前友好。 她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也树立了靠谱的人物形象。 日子过得很平静,维兰德也没有异动。可阿萨思的警觉心并不会在重复的日常中消磨,当时间进入第五个月,她以锻炼为由绕着小镇跑步。没多久,她就把小镇的地图记在了脑子里。 “嗨,肯特医生!” “你又跑着上班吗?你的生活方式真健康。” “肯特医生,今晚酒吧有聚会,带上你的男朋友一起来!我们试试他的酒量,哈哈哈!” 阿萨思应下了,穿过拐角进入高中校区的外围,这里有一条捷径通往医院。只是她没想到,会在前进的路上碰到一场校园霸凌。 一群人压着一个人打,看他们的模样年纪都不大,最多二十岁,不能再多了。 “嘿,瑞奇,你这个孬种,起来!” 第319章 名为瑞奇的少年明显爬不起来, 他被重击了腹部,正趴在地上吐酸水。 阿萨思蹙眉,庆幸自己封闭了嗅觉, 不然指定会被恶心到。 可她没想到更恶心的还在后头,小团体中长得最壮的少年一脚踩在瑞奇脸上,鞋尖拨过他的头,把他的半张脸摁进酸水中。 “瑞奇, 你真是个可怜虫!” “你没有父母,你哥不管你, 你的监护顾问忽视你,你认识的警长只会告诉你别惹事……没有人爱你,瑞奇。” “就你这样还想追杰茜,哈哈哈!她早就是我的女朋友了!” 阿萨思:…… 她, 这么一个大活人站在道上,霸凌小团体非但装作没看见,也不心虚作鸟兽散,更因为有人“围观”而变本加厉了起来, 什么鬼? 是当她好欺负,还是当她好脾气? 而事实上, 小团体纯粹是看不起亚洲人罢了。他们文化程度不高, 大脑发育不健全, 又过早接触暴力和黄色, 能懂得趋利避害才怪。 小镇上发生的事他们不关心, 出了个医术精湛的医生也不关注,唯二在乎的是交到了什么身材的女朋友, 以及该去哪里搞点钱。 他们挑校外的偏僻处干架,图的就是打个痛快还不被人发现。 路上突然冒出个阿萨思确实吓了他们一跳, 可一看她是个亚裔,又没有威胁性,估计会马上逃跑——谁理她啊,接着打就是了! 可惜,阿萨思不仅没跑,还径直往前走去,说:“从我的道上滚开。” 哈,你的道?这路是你的? “听听她在说什么,她说这是她的道?”为首的少年大笑,旁边的狐朋狗友也跟着哄笑,“嘿,看在这位小姐长得漂亮的份上,给她让个道,没准她哪天就坐在你们谁的摩托车上……啊!” 他发出一声惨叫,手腕被阿萨思反扭到身后。 她一脚铲了他,让他跪倒在地,并把他的头摁进那堆酸水里。 “我说了,这是我的道。”阿萨思面无表情。 少年挣扎嘶吼,她却纹丝不动。周遭的人想上前帮忙,她一抬眼就把他们镇在原地。 “你是谁?你是谁!混蛋,我要去告你,我不会让你好过,我……” “阿萨思·肯特,就职于康尼森医院。”阿萨思压根不怕他找麻烦,甚至阴恻恻地威胁他,“你最好祈祷这辈子都别生病,不然等你跨进康尼森医院,我一定会用最粗的针管招待你。” 小团体和瑞奇:…… 不得不说,这个威胁非常有效,小团体的眼中露出了恐惧。 但他们恐惧的不是打针本身,而是发现阿萨思是一名医生。 医生这职业,在美国不仅相当赚钱,社会地位还高。不说站上法庭,就算是去警局报警,都没有人相信他们是一个医生的受害者,毕竟赶着上班的医生救人还来不及,怎么会有空打人呢? 没办法,斗不过又威胁不了,小团体只能忿忿地离开。 躺平的瑞奇捂着肚子要站起来,阿萨思看了他一眼,发现无大碍,可还是“指点”了一句:“你叫个救护车吧。” “不,不需要。”瑞奇勉强笑了笑,“我可以,我没事,谢谢你肯特医生。”再说,他也没钱叫救护车。 “你傻啊。”阿萨思感慨,“让救护车送你去医院,我再给你报警作证,你负责躺在医院装死,很快,你就能从他们手里拿到一笔赔偿,连救护车的钱也不用出。我的要求不多,事成后五五分。” 瑞奇:…… 等等,她在教他骗人? 她一个正直的医生在教他装病骗人? 说实话,他很心动,他早就想给他们一个教训了。可父母还在世时,教育他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他、他不能这么做! “抱歉,我不能,我……” 阿萨思可不会管他能不能,她今天一大早被一群弱鸡放了恶心话,哪有不找回场子的道理!她发誓,她会让“肯特医生”成为这群鬼混者的噩梦。 她二话不说一巴掌拍晕了他,打电话叫来救护车,又赶紧报了警。 “警长,我是康尼森医院的肯特医生,事情是这样的……对,没错,这个名叫瑞奇的孩子目前在医院,已经晕过去了,请联系一下他的监护人。” “没有父母,只有监护顾问吗?唯一的哥哥还在军队,哦,真是个可怜虫,难怪会被人欺负得这么惨。” 阿萨思一边说他真惨,一边语气没有丝毫起伏:“埃迪警长,请你过来取证吧,我愿意为这个小可怜请个律师。” 阿萨思深知“按闹分配”的精髓,一来就搞个大的。 由于她站在正义的一方,又扩大的影响。截至下午,小团体就进了警局,他们的父母也被迫站到台前,一窝人乌拉拉地对峙,阿萨思气定神闲。 埃迪警长努力许久,总算接通了瑞奇的哥哥·达拉斯的电话。 在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阐述完毕后,一听自己唯一的弟弟被打进医院,仍在军队的达拉斯在另一端咆哮:“让他们给我等着!如果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交代,等我10月份回来的那天,他们就完了!” 该事件持续了三天,全镇都在关注这个大新闻。 最后,两边终于谈妥,以小团体的道歉罚款、监禁三个月、做两年社区服务收场,可阿萨思的报复心远不止如此。 去了警局几次,她摸清楚小团体以“戴尔·柯林斯”为首,以尼克和马克为副手,他们一共六个人,为首的三个欺负瑞奇已不止一次,被欺负的也不止瑞奇一个。 嚯,风水轮流转,如今也该换他们被欺负了。 当晚,阿萨思摸到水冠街1427号,往戴尔的卧室吹了一口冷气。 翌日,重感冒的戴尔来到医院,震惊地发现为他看病的医生正是阿萨思。 她笑得很温柔,如果她手里没有拿着“粗壮”的针管的话:“我警告过你,你最好一辈子别生病。” 戴尔目露绝望,情绪非常激动,想反抗又反抗不能,还被医生们按着扒下裤子,露出半边屁股:“不,不!我错了,我不敢了!我——啊啊啊!” 一针毕,戴尔,扑街。 如法炮制地整顿了小团体,等他们被监禁起来,康尼森小镇的治安不禁更好了。 一如阿萨思所愿,她确实成了小团体的噩梦。他们从未见过那么粗的针管,一度认为是给恐龙打的,可它就是扎在了自己身上…… 好了,他们再也不敢寻衅滋事,唯恐打架受伤还得进第二次医院,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是的,他们不找事只是因为害怕阿萨思本身,而不是真意识到了欺负人是不对的。 不过,他们的偃旗息鼓不是没有好处,至少瑞奇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他与自己的哥哥通了话,听着对方说“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你”时,他心口的坚冰终是融化了。 他甚至反过来安慰他哥:“不要担心,达拉斯,我现在过得不错,那些混蛋赔了我不少钱,还要被监禁三个月,不会有人来打扰我的生活。只是,埃迪警长想给我换个监护顾问,他认为她失职。” 老实说,他的监护顾问确实失职,任他被长期霸凌而不闻不问,导致他荒废了学业,一度不想交朋友,在高中毕业一年内更是只能靠送披萨养活自己。 可他早年丧母,对她终是有一点感情,不想把事情闹僵。 “达拉斯,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已经19岁了,可以给自己负责。” “不,今年10月我会回来,以后我就是你的监护人。”达拉斯轻叹,“抱歉,瑞奇,我没有尽到一个哥哥的责任,我……也没有给你挑好一个监护顾问。” 电话两端都沉默不语,终是瑞奇先开了口:“这不是你的错,你的年纪没比我大多少。” “我要离开了,达拉斯,送披萨,松鼠街1212号。对,肯特医生家,或许要开派对吧,她一口气买了20个披萨。” 挂断电话,瑞奇开着他的二手车走上了送披萨的路。 豪华定制披萨一个25刀,肯特医生一次性买了20个,再加上5刀的配送费和一些小费——这个花销,怎么看也不像是住在松鼠街的人。 在康尼森小镇,住在哪一条街道还是有讲究的。 比如住在水冠街的多白领和富商,住在珍珠街的多蓝领和手艺人,住在天使街的一般是军人家属,而住在松鼠街的……家庭条件一般都很差。 门牌数字越大家境越差,例如1211号的怀特一家,平时还得靠钓鱼改善一下伙食,家里也只有一个孩子。 在松鼠街,十年来只走出过一位打破阶级的人,他是1212号的原住户,因成绩优异而搬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肯特医生住在那里,一定是不懂康尼森的“讲究”。或许几年后,她就会从松鼠街搬走,住进条件最好的水冠街。 车开进街道,驶向最后一户人家。瑞奇曾见过1212号的荒废,因此,当他站在崭新的木墙外,看着盛放的蔷薇和玫瑰,古朴的木屋和丰盛的瓜果时,表情怔怔。 他忽然发现自己想岔了。 认真生活的人在哪儿都能过得好,内心富足的人住在哪一条街都是富豪。而真正的穷人,是他这种给人划分层次的人,见识狭隘还沾沾自喜。 瑞奇:…… 他摁下门铃,就见木门打开,走出来一位堪比大明星的帅气青年。 莱戈拉斯微笑:“请帮我一个忙,把披萨搬进去吧。” “好、好的。” 待走进屋里,把披萨放在桌上,瑞奇才发现肯特医生坐在烤炉边看着火候,屋里充满了烤肉的味道,她似乎不打算理他,只专注地撒着香料。 莱戈拉斯:“我该付你多少钱?” 瑞奇:“505刀。”他不打算收小费。 莱戈拉斯直接付了六百:“不用找了。” 瑞奇:…… 他送他出去,不经意地问道:“瑞奇,我听说过你。你的哥哥是一位大兵,是吗?” 瑞奇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 “如果他回来了,可以通知我们一声吗?” 根据阿萨思的经验,一旦有大兵被遣返、退役或接到临时任务,之后一定会有变故发生。 瑞奇:“你问这个干什么?” “交新朋友,他大概会想要一个欢迎派对。”莱戈拉斯道,而他们需要他在军队中的某些消息,比如人体实验、致命武器。 瑞奇应下,高兴地走了。 莱戈拉斯转身回屋,就见披萨全被打开了,阿萨思狂炫19个,只剩最后一个是留给他的。 精灵:…… 居然还能给他留一个,感动极了,还以为最后只剩下一片呢! 阿萨思果然也是喜欢他的。 第320章 精灵是神的宠儿。 每一个都拥有精致的五官与深邃的轮廓, 美得各有千秋,出尘得不食人间烟火。 莱戈拉斯也是如此。 他长相出众,气质高绝, 即使隐居在十八线小镇,也不会明珠蒙尘,只会统一人类的审美。 所有人都知道他叫“莱戈拉斯·绿叶”,住在松鼠街1212号, 是个靠卖画为生的艺术家,也是肯特医生的同居男友。 他没有西装名表, 也没有香水纹身,更没有艳遇绯闻,他有的只是一辆普通的蓝灰色皮卡,那不是什么上档次的名车, 可他时常大大方方地开出来,去各个食品店进货,再满载而归。 初始,人们以为他买这么多是为了开派对。 可等了又等也不见松鼠街的喧嚣, 便以为他囤货是为了创业,比如在森林边缘开一家酒吧, 或者在小镇中心开一家烤肉店。 谁知他什么也没干, 每日买的肉也不知去向, 实在让人费解。 有人终是没忍住, 在莱戈拉斯再一次买下整头冷冻羊后, 问道:“打扰一下,哥们儿, 我发誓我绝不是想打听你的隐私,可我实在太好奇了!” “你每次买那么多肉, 到底是怎么吃完的?” 整头羊需要300美金,整头猪也是300美金,整头牛更贵,最低1000美金,可这三件套几乎是莱戈拉斯采购的必备,到店总会带走起码一样,而他家又没养一百条狗,这怎么可能吃得完? 莱戈拉斯也不避讳,直接摊开讲:“阿萨思胃口不小,只要给她进食的时间,她能把整个康尼森的粮食都吞下。” “哈?你真爱开玩笑!难道你女朋友是怪兽吗?” 可惜这年头说真话没人信,莱戈拉斯笑笑不说话,扛起肉就走。 直到6月的某一天,新开的汉堡店举行了“大胃王”比赛,小镇群众才知道他所言不虚。 周六,临近中午,他们看到个头不大的肯特医生“安静乖巧”地坐在一众大块头之间,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可在计时开始后,她以极快的速度一头扎进装汉堡的筐里,犹如一头饿兽,瞬间暴风吸入! 她狂炫五个汉堡时,镇民只以为她胃口好;她狂炫十个时,镇民认为她应该快到极限了。 炫到二十个时,镇民目露不忍,觉得肯特医生为了一千美金的奖励何至于此,再吃下去胃要坏了。 可等她炫到第五十个、一百个时,他们木着脸,终于明白莱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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