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下了楼,客厅站着沈补玉的助理扶松,见了沈檐立刻立正鞠躬:“老板。” 沈檐嗯了一声,嘱咐道:“隆兴的并购别让小玉去谈了,你去,再压两个点下来。” “……这怕是很难谈得拢。” 沈檐冷哼了一声,说:“那就不谈了,不识好歹!” 沈氏肯谈这笔生意都是为了跟隆兴已故的当家那点旧情谊,都是人情了,哪料得那接班的草包色胆包天,居然被他撞见在餐厅灌小玉的酒,沈氏的首席执行官怎可轻易陪酒,真是岂有此理。 02. 南方沿海城市的初夏天气氤氲,加上雾霾,高楼能见度很底,有求职者站在沈氏大楼下面仰头看楼顶的话,很容易打喷嚏。离太阳太近了。 秘书给沈补玉送冰激凌进来时,他正跟助理讲道理,跟隆兴并购的是沈氏下面一个子公司,同样是做食品,他们需要隆兴这样的老字号打开市场,因此并购势在必行。 “你这个人啊就是愚忠。”沈补玉没好气挖冰激凌,“到底谁是你顶头上司。” 扶松冥顽不灵:“老板特意交待的。”沈檐亲自交待他的时候不多。 沈补玉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概也能猜到是隆兴的太子爷惹了沈檐了,沈檐三头六臂,想瞒他点事儿是不可能的。 “老板也是为您好。”毕竟他是沈家名义上的老幺,才二十四岁,虽说没有血缘,可哪个不知道沈檐离不开他。 “少拿这借口妨碍我做事!”沈补玉一个激动,大块儿奶油溅到了文件上,心疼他恨不能直接用嘴去吸溜,原以为那人不在他至少可以吃冰吃个痛快,哪知道秘书跟扶松一样早已倒戈,坚持一天就只能给叫一杯。 老板担心您吃多了拉肚子。秘书说。 沈补玉忍不住要骂人,可还是勉强维持住了成熟稳重的形象,领着助理去银行贿赂分行长,进电梯了还在舔冰激凌杯子。 沈檐在芝加哥谈一桩收购案,沈氏有意向吃进一家经营不善的私有银行,招标的前期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最后的重头戏,自然要他亲自出马,这是上十亿的生意。 他一向不落单,当天到达便被老友请去参加沙龙,刘雪菲挂在他臂弯里举止得体,一口流利的美食英语证明她并非花瓶,只是她不知道,再出色的表现,在沈檐那里,他也只在意她伺候人的功夫。 沈檐的滥情是远近闻名的,好在他讲究你情我愿,交往时体贴入微,分手时虽然决绝却十分阔绰,因此有个风流的名头,总算不是下流。 他是沈家老大,底下还有两个堂妹三个堂弟,沈补玉是他二十年前捡来的,一半当儿子一半当弟弟的养着。他在外放浪,家族里却是不能再正经的人,弟妹们面前也颇有威严,他从不带人回本宅,因此但凡回去一定稍上沈补玉,这样枕边才不会太凉。 他在芝加哥待了三天,拿到了手便回程了,飞机上仍在与刘雪菲厮磨,一直到下了飞机才叫人送刘雪菲离开。 这天是端阳,按照往年惯例,他必须回一趟本宅。 天气实在是不错,阳光和空气中弥漫的芳草香味使人微醺,车子沿着林荫道一路往上去,高大的梧桐之间渐渐露出沈家本宅这个不算小的建筑群,典型的“四水归堂”式江南民居,粉墙黛瓦楼高二层,富庶之地因此寸土寸金,与别家不同的是,沈宅的布局尽管应了传统,房屋之间分布却相对较散,站在高处俯瞰,倒有几分北方大宅门的气势。内部结构精致典雅自不必说,屋内陈设却不见流光四溢,与头顶的雕花梁架一般不着浓彩重墨,朴素中透着奢华。 其实这房子确实有些年龄了,小辈们不是没有动过搬家的心思,但沈家的老人迷信风水,尤其是沈檐的祖父,他坚持认为沈家的几代富贵是因为这宅子占了天机,一旦搬动必伤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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