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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部分。他们的推测是正确的,死神是一体两面,一个带人规避死亡,一个追杀人类夺取性命。 算算时间,“祖先联盟”是在地铁事件后成立的,新死神的形象也是在那时进入大众视线…… 简妮:“所以,你在地铁上看到了两个死神的交锋,是吗?” 阿萨思勾唇:“是的。” 将死神这个身份彻底剥离出去,她的生活便和她的战斗分开了。她一方面跟FBI走得近,能让她的留学生活得利;另一方面,事情结束后她大概率就“失去了价值”,他们也拦不了她回国。 最重要的是,只要死神跟她这个华人“无关”,FBI就不会阻拦“新宗教”的崛起,她也不会被打成间谍。 接下来,她只需要等待即可。 等待时机的成熟。 果然,简妮回去以后,他们开始暗中推动“祖先联盟”的发展。人类妄图以壮大一个死神的方式去对抗另一个死神,但,死神会让他们如愿吗? 估计已经把他们送上死亡名单了。 这样也好,死亡名单越长,她的客户越多。同样的,人类既然能造出探灵设备,想必也能整出驱魔工具吧? 姑且让她看看西方的驱魔手段,没准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哦,差点忘了一件事…… 阿萨思洗把脸,翻开书打开台灯,营造出岁月静好的氛围,开始给大洋彼岸的亲人打电话。 她告诉他们,不要再往她的账户打钱,因为——她创业成功了。 “有有好厉害!你创了什么业啊?” “我在美国卖冥币。” “……” 第307章 旧金山像是被阿萨思圈了地, 近日鲜少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就连死神也消了影踪,失了气息。 她闻不到祂了, 祂似乎离开了旧金山。 就像年轻的狮子赶走了老狮王,阿萨思接手了死神的地盘,并以此为“沙盒”,观察起了没有死神的死亡世界。 一段时间后她确定了一点, 死亡是自然循环的一环,是生命变化的固有形式。不论死神在或不在, 它都会发生,而且发生得“恰到好处”,不会由一连串意外构成。 比如有人酗酒,不听亲友劝说, 最终醉死在垃圾桶旁;比如富商一夜破产,绝望地从高处一跃而下。 又比如有人患病,无药可治,干脆推着轮椅出去晒太阳, 他们会盖着最喜欢的毯子,沐浴着光离去, 给人生画上一个休止符。 寿终正寝也好, 猝然离世也罢, 至少每一种死法都是人类“自找的”。 自作自受, 结局是好是坏都怨不了谁。死亡的确无法避免, 但权柄移交到了人类手中,选择以怎样的方式离开成了人类掌握的一部分自由。 没有死神的干涉, 科学家想献身给实验室,旅行者想结束于路途中, 作家想长眠于书籍里……他们不用担心连环的杀机,因为他们的灵魂早有归处。 所以,死亡应该是归途,而不是活人的恐惧。它来得无声无息,不会让亡者忧惧,只会让他们心生感慨,道一句“啊,是我的时间到了”。 人类会坦然接受自己的结局,虽有不甘,但不会抗拒;虽有遗憾,但不会执着。 可死神若是横插一手,为人类选择死亡,那么亡者不仅无法接受,还会因恐惧而扭曲自己的灵魂。 这无异于酷刑,是最痛苦的死法,然而死神偏好让人这么死去。 恶趣味。 不过,死神离开旧金山也不全然是好处。 在她的观察中,没了死神制造一系列死亡,一个地区中“生”的力量会远大于“死”的力量,这不利于维系平衡。 可平衡不是靠制造更多的死亡去维系的。 生命会自己寻找出路,自然也会协调能量平衡。 随着时间的推移,旧金山会变得正常。同理,别处也会变得正常。 并不是每个世界都需要神,有时候,神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在历史中引领一批人,然后谢幕、退场。 让神迎来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大学的秋快到了,阿萨思伫立在落叶纷飞处,总感觉自己又“成熟”了不少。 也是,与死亡打交道,总会让人成长。 * 又一个月过去了,内森说他的“死期”已到,可身边并没有发生怪事。 他暂不打算离开旧金山,反倒是萨姆和莫丽打算启程去法国。他们想换个环境生活,一边追梦,一边结交新朋友。 内森:“真要离开吗?我觉得呆在旧金山很安全。” “这不是安不安全的问题。”萨姆扯了扯嘴角,笑不出来,“旧金山的回忆有点痛苦,我想出去走走。” 他们的朋友、同事甚至上司,在短短三个月内相继死去。参加了那么多场葬礼,旧金山的阳光再明媚,给他们的感觉也是阴郁的。 莫丽:“人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我们得走出这个怪圈,为了我们自己。” 内森表示理解,并祝福了他们。 “希望你们记得给我发邮件,每周。” “会的,内森,也祝你好运。” 聚会结束了,只是在分别后,内森在路过街区时又看到了一辆熟悉的尸体运输车。 那名眼熟的黑人验尸官靠在车边,与他间隔一条街。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可内森觉得对方正注视着他,微笑,冲他举起手中的咖啡。 他做出口型: 一瞬,内森莫名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忽而几辆长长的货车驶过,等他再看去时,就见那名验尸官没了踪迹,尸体运输车也不见了。 不知为何,他心里涌出恐慌。 得知萨姆和莫丽要离开的消息是在晚上八点,彼时,阿萨思正在整理笔记。 莫丽发来信息:“是后天的飞机,晚上8点10分起飞前往巴黎。阿迪斯,我会给你发邮件的,每周。” 恍若外应,阿萨思看到宿舍的窗外飞过一架飞机。 近处在做一个工程,夜间开着大灯。在视觉的错位中,飞机正好与夜灯重叠,像是融入了一片光热中,再也不见了。 看上去像爆炸,不是个好兆头。 阿萨思问:“是哪个航班?” 莫丽回:“美航180号,你要来送我吗?” 阿萨思:“我会去看看。” 将手机放在一边,阿萨思继续整理笔记,可映入眼帘的第一个单词就是“爆炸”。 原文中的“information explosion”(信息爆炸)是半点不入脑,入心的反而是后半个单词——不用疑神疑鬼,她笃定这航班要出事。 要让莫丽换一架飞机吗? 不,顺其自然才不怕弄巧成拙,有时候自作主张才会坏事。 阿萨思查看课表和日程,确定后天没什么安排后,她决定去机场转转。可内森的“死期”已到,她要是一离开旧金山,死神就对内森下手,那…… 不一定,内森只是一块肉,飞机可是肉罐头。狗都知道要挑肉多的骨头,更何况是死神呢? 确定行程,阿萨思开始清理待办事项。直到9月25日,她腾出一天的空闲时间,换上衬衫牛仔,戴一顶鸭舌帽,静悄悄地缀在萨姆和莫丽身后。 两人的兴致很高,眼见是留美的最后一天,他们兴冲冲地去了游乐场。 之后,他们坐过山车,阿萨思坐在长椅上看报;他们玩摩天轮,阿萨思在研究财经杂志;他们互相投喂冰激凌,阿萨思吓到了一只哈士奇,它在她腿边发出惨嚎。 “再叫吃了你。” 惨嚎声不禁更响了,它在求救,但表意不明。 阿萨思:…… 蠢到不怕死,确认了,是纯血。 也不知哪来的,脖子上的狗绳只剩一半,看缺口是拽断的,它的主人不会被它拖死了吧? 萨姆和莫丽去玩水上项目了,而阿萨思也等到了狗主人。是个白净的高中生,高瘦、孱弱,她吹口气就能呼死他,难怪拖不住狗。 他先道歉,再道谢,说是想在登机前把狗交给姨妈照看,没想到它把他拽到了这里。 “谢谢你帮我看住它,它平时没那么反常,今天不知道为什么……” 阿萨思冷不丁问道:“你乘坐的飞机飞往哪里?” 高中生仰头:“巴黎。” “今天的航班?” “是的。”高中生眼睛亮亮的,“很难得的研学机会,我得离开了,还有朋友在等我。” 他想拽狗,可惜狗死死扒住地面,寸步不让。它嚎得超大声,像是生离死别,搞得狗主人十分尴尬。 阿萨思:“它想留下你。” “或许,你留下来陪它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个词被她咽了下去,当此时,有熟悉的能量波动在身后传来。 后方不远处是一辆餐车,贩售热狗、冰激凌和薯条。它背靠着一处绿化带,林木幽秘处少有人来往,也是在那里,一条空间裂缝缓慢敞开,身着现代装束的精灵落在地上。 是莱戈拉斯。 他披着金发,穿着一身宽松敞口的西装,不穿内搭和领带,露出精致的锁骨,颇有写意的潇洒。 弓箭收了起来,左手戴着一块银色手表,就像华尔街刚起步的新贵,他似乎不该在游乐场,而应该在某个舞会上。 阿萨思看到了他,本能地朝他转过脚尖,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差点忘了,她现在是“应有”,可不是“阿萨思”。从头到脚换了皮囊,还跟死神打持久战,没必要把精灵拉进来。 一切等结束了再说。 然而,莱戈拉斯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寻龙技巧,明明放眼望去没一个是银发,明明“应有”的外貌与阿萨思差异极大,甚至算得上是两个人,可他终是把眼睛放在了她身上,带着一丝不确定,缓慢靠近。 保持着一定距离,莱戈拉斯没有贸然上前。 说来奇怪,他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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