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的滑雪是在地星时候学的。 而陈光孝的滑雪并不是在当特种兵的时候学的,而是小时候学的。 他们家在北方的乡下。 可以说这项运动目前为止还是一项乡村运动。 “这边的低处应该有岩浆活动,有一片区域温度至少在五十度以上。” “远远就能看到光秃秃的一片。” “靠近这个区域,越往外温度越低,越往里温度越高。” “正好在我们选的路线上,温度在零下三度左右。” “地势稍微低一点,温度就足够高,就没有积雪了。” “得绕着走。” 这附近已经不是永冻区域了,再过两个月甚至一个月,雪就会融化。 所以生长了很多寒带树木。 北方或者说寒冷地带的树木,都是那种笔直的,高大的。 它们生长的极其缓慢,但是一直是垂直往上长的,为了争取阳光。 不像南方的树,为了抵御海风,很多树都长得奇形怪状的,根系更发达。 在北方的密林,基本没有什么横亘在地面上的树根。 不过,确有倒在地上的枯木。 陈光孝的主镜头下,林轩稍微快一点点。 一棵枯树横亘在地上。 林轩往旁边小雪包上滑过去,短暂的腾空而起,划了过去。 陈光孝也学着同样的路线飞过。 很多观众都在思考陈光孝身上是不是运用了什么龙国新的高科技。 事实上就是……陈光孝就是腰部带着一套小平衡系统,摄像机架在右肩旁边,而左肩挂着枪。 就是纯属个人能力强…… 不过,在滑雪的过程中,这对陈光孝这个级别的体能的人不算是负担。 相反下坡时他不太需要用雪杖加速,就能获取更大动能,上坡直接就滑过去了。 他扛东西的劣势不是速度,而是加速度。 毕竟惯性越大,加速越难。 林轩在前面当然是放了水的,要不然对比扛了这么多东西的陈光孝,林轩早就跑没影了。 很快,就到了大松树下。 林轩直接蹲姿,把枪拿出来,将带子缠绕在手上,然后开抢。 陈光孝稍晚一点点到达,同样的姿势。 两人都打中了差不多距离这里两百米的三棵大树。 “在真正的比赛项目中,用的目标是靶子,小很多,不过也进很多。” “大概就是这么个玩儿法吧。” 林轩开完枪再度启动。 陈光孝急忙跟上。 下半程陈光孝示意林轩没问题,所以林轩加速了。 两人迅速朝着马群靠近。 这群马搞不好这辈子都没见过人类,或者只见过单麦国的动物学家。 对于两人的到来一点都不惊慌。 “果然大啊!”林轩仔细的观察着这马群:“很难想象这和地星的冰地岛矮马是同一种物种。” 一匹马儿很好奇林轩这个自立生物,离开马群,走了过来。 好奇心这东西,是充满智慧的生物才会拥有的。 林轩看着眼前巨大的小公马,有些跃跃欲试。 陈光孝:“要不要试试骑它?” 这是野马,而且还是巨型马,要驯服,难度可就大了。 林轩思索了一下,乐呵:“简单。” 大不了开挂嘛! 《与穿越者同行看世界》不就是林轩外挂大型秀场么! 0200、降伏烈马如此简单?! 林轩还是老样子,就定身在了当场。 等林轩在回过神来,开始活动时。 从地上薅起一把草。 本来弹幕都是在怀疑的,但是接下来,满屏幕都是问号。 林轩乐呵的看着眼前的离群小公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轩启用‘极限时停’能力,回到了蓝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草原上已经很少有野马了,所以林轩又回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现代的古代的养马技巧学了一大堆。 关键是实践到了如何引诱野马! 抓捕野马,一般是直接绳套出动,把马王抓住,那么一整群马就会跟着马王走。 把马群引入马圈,圈起来,再慢慢的驯服,一匹一匹的驯服。 但林轩也学到了一些其他东西。 比如,世界上其实是已经不存在野马的了。 所有的野马,全都是家马放归或者外逃形成的种群。 也就是说,野马本身就是被驯化过的动物。 野性虽然不弱于其他普通野生动物,但是亲近人的这一点,是刻在DNA里的。 马非常的聪明,同时好奇心也很强。 而且马观察物体并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观察的时候喜欢正对看。 这种情况下,就说明马已经被吸引了好奇心。 这个时候,如果马观察到自己注意的东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这种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于蹄类动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纯技巧了。 保持什么样的动作能让马安心的靠近。 马是世界上唯一一种能几乎看懂人类表情的动物,所以如果你心里就想着我要抓住它,那表达在脸上之后,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这一点刚好和另一种聪明的动物,狗,有些类似。 绝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实并不能听懂语言,而是能判断人的情绪。 然后猜测主人要它干嘛。 当然了,种群数量多了之后,难免其中有非常聪明的,能直接听懂人话的网红狗,网上也不少。 林轩保持着一个完全无戒备的状态,让马靠近。 小公马在吃草的时候,林轩的另一只手,放在了小公马的脸颊上,抚摸。 身体接触,当然是其中很关键的一步。 如果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轻易就能做到这一点,说明马就是自来熟。 林轩做动作的时候没有说话,因为马很容易能判断的出林轩不是在和自己说话,它就会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么交流。 从而产生疑心,然后跑路。 林轩抚摸了一会儿后,马儿很享受这种抚摸。 包括鸟类、哺乳类在内的绝大部分高等级动物,都会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抚摸。 比如猫喜欢人抓他的下颚。 狗喜欢人摸头。 马就喜欢人类抚摸它的脸颊和颈背。 小公马非常舒服,打着响鼻。 眼前的小公马,身体几乎是白色的,唯有一双黑色的蹄爪。 在龙国古代,这种马叫做白云映碳。 如果反过来,浑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乌云踏雪。 这匹马虽然是小公马,但是肩高超过一米八,头高超过二米二,超标准的高头大马。 比现在国际上流行的纯血马都要高大的多。 观众都在等待着林轩的下一步。 而林轩搂了搂小公马之后,就放手了。 小公马见没吃的,就走了。 “还是没到能直接驯服的程度,这匹马性格非常的烈。” 林轩的话让网友懵逼了。 这匹马性格烈? 这哪儿看出来的啊! 林轩:“其实马的性格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性格烈。” “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谓性格烈,其实是依赖性强,对于原族群的依赖性强。” “很多这种依赖性强的马,没办法驯服,但!一旦驯服之后,就会一直追随主人,不离不弃。” 这就跟狗有点类似了。 有些狗,那是见了谁都摇尾巴,没办法看家,当宠物到是一绝。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从主人手中接了东西,它都会以为这是在抢夺主人的东西,从而扑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这一类型的。 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马里,就和智商没关系了,纯纯的性格问题。 不过林轩可没有准备就此罢休。 林轩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轩再活动起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筐草! 这是从地星带过来的。 这里是艾斯格兰岛,就算这里附近温度高,但也没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数时候这些马吃的是苔藓,还有枯草。 新鲜的草出现后,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马的注意。 不过其他马看到林轩后,都不靠近。 动物是以体型区分危险程度的。 人类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动物眼中看起来就是巨型动物。 所以大多数动物对人类一点攻击性都没有。 除非你露出后背。 新鲜的草,但是在危险的动物面前。 这就让马群望而却步了。 而小公马再次走了出来。 小公马的距离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样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让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丰茂的季节。 小公马靠近。 林轩抓起一把草。 小公马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小公马的咀嚼是很快的。 马是不能反刍的,所以牙齿特别的锋利,如同石臼一样,把草磨碎,然后大口吞下。 这也是为什么相马要看牙的原因。 只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长得快,跑得快。 这小公马的牙算不错的了。 艾斯格兰岛上的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岁,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极好。 想一想也知道,这个地方的马匹,还是大型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轩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轩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后。 小公马绕着头去够林轩身后的框。 林轩举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给你吃。” 小公马最后选择了耍赖。 林轩以养代替征服。 小公马耍赖,意味着对于群体的依赖性,正在往林轩这个个体身上转移。 林轩抬手,手里出现了一把嫩草,林轩轻轻的一揉搓。 草叶碎裂,绿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马闻了之后打着响鼻。 林轩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这种草料。” 像稻谷的秸秆,古代人为什么不拿来喂马?那玩意儿太难以磨碎了,马一不喜欢吃,而会降低马的寿命。 而林轩拿出来这种草,是后世最贵的一种草。 这草的价格,比人吃的米都贵。 当然了,普通的草价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没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实际上售价非常高。 小公马被震住了。 此时正在思考。 林轩又把身后的框拿了出来。 小公马又低头要去吃。 林轩再把框放到了背后:“怎么样,跟我混。” 马王是什么?马王能带领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马王。 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对于族群依赖度高,但是对于马王的依赖度极低。 这种特性用来训马,是非常好的手段。 现在林轩告诉小公马,我要当你大哥。 等小公马渐渐感觉出林轩和自己的族别的不同后,训马就完成了。 小公马打着响鼻,磨蹭林轩的脸颊。 这可是它主动的! 和刚刚林轩抚摸它不同。 林轩乐呵着把装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后走到了小公马身侧。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跃。 马这种动物的腰,可以说是生物界最强。 这点重量对于马来说轻轻松松。 林轩爬上背,小公马也感觉到了,但是没有反抗,而是低头吃草。 没有套缰绳,很难骑,但这匹马很聪明,所以林轩夹腿什么的,它能做出回应。 做出回应意味着,可以骑! 虽然距离训练有素的战马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如果只是代步,就已经成功了。 小公马吃完后,基本已经抱了,迈着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着。 向林轩展现着它的力量。 林轩乐呵着用双腿发布命令。 小公马就开始加速了。 夹得越紧,马儿跑得越快。 这高种厉方马帅的一。 在地星,冰地岛马在冰地岛的语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抢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们,鬃毛非常的长。 而艾斯格兰岛的马长得高大,异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样很长,看起来霸气外露,同时又玉树临风。 用玉树临风这个词形容马,一点都不过分。 马的体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马,要承受一个青年战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装的盔甲做重骑兵,那是痴人说梦。 而林轩的小公马,绝对轻轻松松。 毕竟体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轩一直在用语言辅佐动作一起使用。 渐渐的,小公马已经适应了语言。 林轩:“以后你就叫大白怎么样?”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马的转向,和方向盘完全相反。 方向盘是往右转,车就往右开。 但是马是往右拉缰绳,或者拍打右侧颈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训练后才能适应人的习惯。 不过林轩并没有刻意的训练,而是让马儿适应。 它很聪明,知道自己做错了,知道林轩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适应了。 而陈光孝一直在隔着一段距离的位置,记录着一切。 而此时,的确已经到了训马最重要的一步。 林轩俯身,贴着马脖颈,轻声细语:“以后你跟我混,不会亏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迟疑了片刻,然后就欢快的跳了起来。 在马的意识中,如果不合群,是会死的。 但是,现在这个群已经发生了变化,大白认为,自己和林轩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时,最大的困难来了。 马王已经到了大白身前。 紧紧地盯着大白:“律律律!” 马王是有职责让掉队的马回归群体的。 这群马的数量小两百,马王却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谁。 谁是自己罩着的。 林轩看着马王,挑衅的意味很强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轩的气息和动作,也盯着马王。 这个时候,林轩说话了:“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强到令人发指。” “现在大白跟我混,就不会服从以前的大哥了。” 马王并没有把这个挑衅当成是人类意义上的挑衅,它很清楚林轩不是狼那种威胁,而是在以马群类似的社会架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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