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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李歪歪轻轻摇了摇头, “我也不知道,就是很害怕,会突然没有安全感......” 饶林意没有说话,吻了吻李歪歪的额头, “我知道了......别怕,乖乖,别怕......” 李歪歪闻着饶林意身上好闻的香味,让人感到格外安心,很快睡过去。 饶林意若有所思的看着李歪歪头顶可爱的发旋,片刻后轻轻给李歪歪盖好被子,示意蓝岭一块儿出去。 16 9 第22章大结局颜 李歪歪被求婚了。 被五个男人分别求婚了。 他很难描述这种感觉。 惊慌失措! 被求婚的李歪歪手足无措,求婚的五个人都很认真。 李歪歪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问出藏在自己心底很久的疑惑, “你们真的不介意这种畸形的关系吗?” 盛知鹤——什么是畸形的关系?一对一的关系一定健康吗?我不这样认为。 白瑞林——我只想跟你在一起,形式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形式之所以被称为形式,说明它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 李泽——我没什么想说的。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饶林意——我是你的。 蓝岭——你救了我,我会一辈子守护你。 李歪歪收获了五枚戒指,每一枚都价值连城,啊不对,除了蓝岭的,蓝岭的戒指是一枚好看的贝壳。 蓝岭有点不好意思, “有机会我可以带你去我家乡,我的家乡是宝石盛地,我睡觉的枕头下压着的随便一颗宝石都比他们的要昂贵......” 李歪歪摸了摸蓝岭的脸表示知道了。 一个月后—— 李歪歪顺利生产,一对龙凤胎。 在李歪歪生产之前,几个男人曾经为李歪歪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而吵的不可开交,但当孩子呱呱坠地,反而没有人提这回事了。 两个孩子继承了爹妈的优良基因,长到两个月的时候,五官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个个水灵灵的。 第三个月的时候,孩子的兽人特征逐渐显化,看到两个婴儿头上长出来的白色狗耳朵,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是白瑞林的。 对此白瑞林激动的不行,抱住李歪歪就是一顿亲,把李歪歪烦的不行。 白瑞林成功晋升为奶爸,抱着两个孩子不撒手,警署的公务也被搁置,警署里到处都在传,白sir每天不上班,呆在家里围着两个孩子转。 但可怜的白sir被剥夺了内射权,李歪歪躺在白瑞林的身下喘气,一巴掌落在白瑞林的背上,“戴套!” 白瑞林企图讨价还价,“能不能不戴?” 李歪歪眉毛一皱,“不戴立马从我身上滚下去!” 白瑞林哼哼唧唧的委屈的不行,李歪歪没好气道, “已经给你生了两个崽了,你知足点。” 当然其他人是不用带的,这点李歪歪心里还是有数,本来其他几个就嫉妒白瑞林的不行,再让戴套那岂不是要闹翻天。 于是其他四个肆无忌惮的内射。 李歪歪产后变了许多,用饶林意的话说, “很像我的妻子。” 脾气虽说大了,但不说话的时候整个人看上去却温柔的不行,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媚,带着钩子,成熟人妻的味道。 李歪歪恢复了大学课程,孩子大多数时候由白瑞林带,白瑞林喜欢的不行,去警署也要把孩子抱过去,放在办公室两个保姆前前后后的照顾。 两个孩子一直都没起名字一直乖乖,囡囡,宝宝的叫。每次让白瑞林起名字,白瑞林都说不急。确实不急。兽界有个习俗,孩子起名越晚福气越多,寿命越长,所以一般是在成年后才起。 李歪歪原本以为白瑞林是个不信俗的人,没想到这种时候比谁都信。 晚上的大部分时候是在做爱。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五个人,少数的时候六个人,大部分时候还是两个人。 李歪歪已经习惯了激烈的性爱,比起之前的扭捏,现在更多的是享受,生产后的欲望比之前要大很多,李歪歪已经学会在频繁激烈的性爱中满足自己。 几个男人对李歪歪的评价相同的多了句——“变骚了......很多......” 一段时间后,李泽不知道从哪里拿回来一个沉木盒子,里面放着一根浸透了滋养中药的玉势。 李歪歪闹着不用,被李泽按在腿上打了两巴掌屁股,这才乖乖把玉势吞进后庭。 之后李歪歪白天要含着玉势,晚上含着阴茎。 以他们做爱的频率,确实还是有必要保养的。 李歪歪在学校结识了一群朋友,去了一次过夜的party,那一晚上家里没人睡的着,五个男人直直挺到凌晨,天一亮就开车去接人。 别墅的院子里开始种花,李歪歪亲自去选的花种,开垦的土地,把种子撒下去,第二年春天院子里便满园春色。 白瑞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两只鹦鹉,一只绿的,一只蓝的,给李歪歪养着说是给李歪歪解闷儿。 李歪歪把它们养的很好,两只鹦鹉话不会说几句吃的倒胖,浑圆浑圆的像两个球。 年底的时候在瑞典办了婚礼,起初是只打算办一场的,但五个男人争风吃醋的不行。李歪歪无奈,只能办了五场。 两个小孩儿长到三岁的时候,李歪歪又怀孕了,这次孕反比头胎严重的多。 主要表现在一吃东西就吐,身上肿的厉害,远不如一胎舒坦。 得知怀孕的时候,家里正好没人。 盛知鹤的灰产扩张到东南亚,正是忙的时候,已经半个月没着家了,李歪歪只能收到每天准时的短信。无非就是吃了没,想我没。 李泽从大学毕业,步入仕途,脚跟还没站稳,整天在单位忙,睡觉的时间都少的可怜,暂时住在单位,每天晚上一个视频电话给李歪歪汇报今天干了什么。 白瑞林正好出差,警署接了件跨国大案,至少要一个周才能回来。即使这样每天还不忘发些骚话给李歪歪。 饶林意的律所更是忙上加忙,又正好碰上收购其他律所,饶林意忙的脚不沾地。 蓝岭在一个月前回了远在深海的家,说是把部族安置好了再回来。谁知道蓝岭平日里默默无闻竟然是人鱼族的族长。 李歪歪叹了口气,诺大的别墅竟然就只剩下了他和两个小娃娃。 李歪歪原本不想趁着他们忙的时候告诉他们的,但是想到上一次肚子疼没有及时告诉他们,被玩的几天下不来床,李歪歪就有点后怕,于是想了又想——拿出手机,编辑短信,发到家庭群里...... 当天晚上,李歪歪迷迷糊糊睡到半夜,就被逐渐热闹起来的别墅吵醒了。 在一起这么多年,别的不说,李歪歪自始至终对他们之间越来越深厚的爱意充满了自信。 他知道,即使他们再忙,只要自己一句话,一句想念,不管多远,他们都会回来...... 这么多年也一直有一个习惯被悄咪咪的保持着,那就是不管谁回别墅,都会带点给李歪歪吃的用的东西。他们很少嘴上说爱,因为太过于飘渺而落不到实处。他们更擅长行动,看见爱人发自内心的安稳的笑,这是最重要的。 他们还有很多事情没干,比如环球旅行,比如养宠物,比如参加一次家长会,再比如一起去野餐...... 但并不急于这一时,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还有很多年...... 16 9 《状元家的卷王小夫郎》作者:云依石 文案: ”生活区第一卷王”秋华年穿成了古代的一个小哥儿,爹不疼后娘不爱,饥荒年间,被两斗高粱换给隔壁村杜家当童养夫郎。 他醒来的时候,家里只剩草房三间,母鸡两只,还有杜家瘦成杆的弟弟妹妹。 村里都在传,说他素未谋面的便宜丈夫杜家大郎断了前程,即将回村吃软饭,许多人等着看笑话。 秋华年看着杜家大郎小龙男般清贵英俊的脸,心跳霎地剧烈。 他挽起袖子,轻飘飘地说,“没事,我养他。” * 杜云瑟十岁便有神童之名,被当代大儒收为弟子,在外游学多年。 朝堂风云诡谲,一朝恩师下狱,他只能回村暂避。 想到家中父母已逝,只剩年幼弟妹和从没见过面的童养小夫郎,杜云瑟忧心忡忡。 可当他回到村里,却看到整齐的院子,活泼健康的弟妹,和美得像画一样人人夸赞的小夫郎。 小夫郎明眸含笑对他殷殷叮嘱—— “写字别不舍得纸,看书要点油灯,每天都要吃肉。” “我可是在投资你,以后金榜题名了,要对我好。” 杜云瑟心软得一塌糊涂,拉起小夫郎纤细漂亮的手,“好,我给华哥儿考个状元回来。” * 做高粱饴、腌腐乳、种棉花、买骡子……杜家的日子越过越好,成为村里人人艳羡的对象。 报喜的官差踏入院子时,杜云瑟正在给秋华年擦发。 有人说秋华年的心思并不全在杜云瑟身上,如芝兰玉树般的清贵青年只是微微一笑。 “明珠择主,理所应当。我会证明我是他的良人。” 阅读小贴士: 1.种田文,甜+爽,哥儿文学,中后期有生子 2.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细水长流,攻俊受美 3.大长篇,微群像,随着剧情的进展,会陆续登场退场有各自人生的不同口味的bl副cp,全部HE (包括但不限于先婚后爱、青梅竹马、欢喜冤家、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等) 4.看文是为了开心,我写文很注重逻辑和背景,有疑惑可以先翻翻评论区作者回复解释,或者往后多看几章,大多都有解答,婉拒无中生有的指责和脏话污染评论区 下本基建种田文的文案,求求去石头专栏戳个收藏吧! 《女装替嫁龙傲天后[基建]》/谁信,我真是来当谋士的! * 有芝兰玉树美誉,惊才绝艳的少年公子兰遥,觉醒了现代记忆,发现自己活在一本男频争霸文里。 双胞胎妹妹是为帝女替嫁的炮灰女配,在出嫁路上因病而亡; 父亲为厌恶兰家的昏君肝脑涂地,在城破之日自尽殉国。 * 相比起来,书里的龙傲天主角霍元骞,虽阴冷狠厉,但确实是位英雄。 自西北苦寒之地起兵,征伐多年,涤荡宇内。 最后登临帝位,跟他打天下的功臣都获得厚赏,全得善终。 兰遥看着眼前的赐婚诏书,和愁云惨淡的兰家,决定借机提前投奔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给家人谋一个出路。 面若桃花的少年郎穿上火红的嫁衣,偷天换日,替妹出嫁。 * 体弱的兰家小姐嫁入西北后便闭门不出,素来孤厉狠决的西北王唯独对她百依百顺,爱若珍宝。 而霍家军中,悄悄多了一位过目不忘、万事皆知的军师。 他在西北苦寒之地开出万亩良田,改进农具,兴修水利,规划城池,制备武器,将这里打造成一片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 …… 多年之后,霍元骞的军队如小说中一样进入帝都,但这一次,没有了哀鸿遍野,举国尽是欢欣繁荣之景。 兰遥美滋滋地盘算,以自己的功劳,这下至少能封个国公吧。 谁知霍元骞直接将玉玺和凤印一起丢进他手中。 “做孤的皇后,二圣临朝,共掌江山。” * 对那个身穿嫁衣,肤白貌美,一见面就信誓旦旦要辅佐自己率兵勤王的兰家才俊,霍元骞起初既怀疑又不屑。 但后来,他发现这个人对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无一例外全都做到了。 而他那颗孤寂苍凉的心,也早就拴在了此人身上。 “兰遥,这天下若无你,便也无甚意趣。” 1.种田基建文,攻负责打,受负责治 2.剧情+感情=又甜又爽(信我!) 第1章 开局一砍刀 墙是泥糊的,地是凹凸不平的,窗户是破了半扇的。 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面色苍白地躺在炕上,他容貌秀丽,眉间一点殷红的小痣,双目紧闭,已经是有出气没进气。 炕边,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呜呜地哭着。 “华哥哥,九九错了,九九再也不吃糖了,你快醒醒。” “华哥哥,大哥再有半个月就回来了,你一定要撑住啊!” …… 秋华年被耳边一声声哭喊吵醒,睁眼看见的便是这样家徒四壁的凄惨景象。 怎么回事?他不是雨天进山拍素材时,一脚踩空坠崖了吗?记忆最后,分明是天旋地转的景色和坠入死亡的失重感…… 秋华年试着动了动身体,后脑勺处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与此同时,一股股陌生的记忆钻入他的脑海,就像脑子里突然多了几亿兆的信息流。 秋华年忍着痛努力辨别,终于搞清楚了现状。 坠崖之后,他的灵魂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借由一位也叫秋华年,容貌和他七八分像的十七岁少年的身体重生。 这个世界目前处于裕朝,是秋华年闻所未闻的朝代。不过从原主的记忆中,秋华年判断裕朝的社会、科技发展与晚明差不多,只不过物产更丰富一些,社会风气也更开放一些。 原主生活在东北一带的小村子里,从小娘死爹不疼,早些年闹饥荒时,被换了两斗高粱米,成了杜家村一户人家的童养夫郎。 没错,童养夫郎,接收到这个记忆,秋华年险些没绷住龇牙咧嘴。 这个世界除了男女两种性别,还有一种第三性别,俗称为“哥儿”,他们外形和男性差不多,但和女性一样能怀孕生子,同时眉心会有一点红色的孕痣。 哥儿的基数不大,但也客观存在,千百年下来早已融入了社会生活,在农村娶个哥儿当夫郎是很常见的事。 秋华年现在就穿成了一个哥儿。 用两斗高粱米换下他的这家人日子也不好过,早年间家中还有些富余,送大儿子读了书,后来当家男主人杜宝言死在徭役中,就彻底不行了。 杜宝言家有三个孩子,大儿子是秋华年的便宜丈夫,据说他有神童之名,九年前被一位京中大儒看重带走游学去了,原主都没见过他。 小女儿九岁,遗腹子小儿子六岁,都还是无法养活自己的年纪,如今正在秋华年炕边哭着。 他们的母亲李寡妇虽然能干,但自打丈夫死后就落了心病,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两个多月前撒手人寰了。 原主在原生家庭吃不饱穿不暖,没过过半天好日子,来到杜家后,反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他是真的将李寡妇视为母亲,将两个孩子视为亲弟妹的,任苦任累从没有半句怨言,只可惜…… 秋华年迅速将接收到的记忆挑重点过了一遍,试着支起身体,两个孩子见他醒来,纷纷露出惊喜的表情。 “华哥哥!你醒啦!” “华哥哥!” 秋华年想冲他们笑一下,不小心扯到后脑勺的伤,弄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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