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有受伤?” 她这人虽然胆小自私,但也不是冷血动物。 贺岚月对她挺好的,得知他遭遇了这么大的事故,第一反应肯定会担心。 “我及时跳伞了求生了,幸好落地的位置也有树丛垫着,没受什么重伤。” 其实手臂上有不少擦伤,他穿着长袖看不出来。 夏凌薇的关心让贺岚月的情绪有些许的缓和,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枚蓝钻戒指,说道:“这是送给你的,回来吧,我可以当这些事没发生过,我们继续订婚。” 现在看到这枚戒指,贺岚月的心情很复杂。 他也没想到,为了精心准备这个浪漫惊喜,却意外的害她离开了自己。 贺岚月嘴角牵起一抹苦涩的笑容,心想他还真是多此一举。 夏凌薇也这么想。 订婚戒指随随便便弄一个不就行了,如果她早知道贺岚月要出国拿戒指,肯定会劝他别去的。 对贺岚月来说,跟夏凌薇订婚就意味着拥有了幸福的未来,对夏凌薇来说也是如此啊! 抱紧贺岚月的大腿,她家里也不至于会遭逢变故,她也不用像现在这样,跟南司瑾在一起还要担惊受怕的,生怕南家的人再用她爸爸妈妈威胁她。 她要是早知道这一切都是误会,早知道他这么快就会回来,肯定不会去求南司瑾的。 可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她都跟南司瑾睡过了。 虽说现在的时代不用立什么贞洁牌坊,可贺岚月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顶着那么大的一顶绿帽子跟她继续在一起,就算他嘴上说不介意,也只是为了和南司瑾争而已。 等她真的回到他身边,这件事绝对会成为他们俩之间的一根刺,用不了多久就会爆发。 夏凌薇不想让事情发展成这样。 她鼻头一酸,既然这个大腿已经抱不稳了,还不如换一条腿抱。 南司瑾不知道夏凌薇的想法,听贺岚月说不介意这些事,也慌了。 他同意让他们俩见面,是想看贺岚月被拒绝的悲惨模样。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贺岚月竟然有这么让人无法反驳的失约的理由,而且还想要挽回夏凌薇。 为了给她惊喜,偷偷的跑去国外的拍卖行买求婚戒指,结果遭遇了空难,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立刻找她解释,而且还说不介意她选了别人。 南司瑾在旁边听着,心里有一种很强烈的无力感。 他是个女人都要被贺岚月感动了,更别提夏凌薇本来就跟贺岚月在一起过。 巨大的不安笼罩着他。 如果夏凌薇会突然倒戈,答应跟贺岚月和好,那他就又变成小丑了。 他没办法继续保持沉默,大步的走过去,把夏凌薇挡在自己的身后。 “够了!” 他再也沉不住气,对着贺岚月没好气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说这些有什么用,回去吧,你们俩不可能了。” “我在跟她说话,没有你插话的份。” 贺岚月的语气陡然加重,和对夏凌薇说话完全是两个极端。 “你是怎么逼着她跟你在一起的,不用我提醒你吧?” !!! 南司瑾闻言心里一紧。 他都知道了?! 也对,那些事,贺岚月稍微查一下就能查出来,肯定瞒不住。 南司瑾的心更慌了。 如果贺岚月出手,夏家的危机轻轻松松就能解决。 现在他一点筹码都没有了,夏凌薇百分之百会跟贺岚月走。 他转过头,目光中充满了祈求的看向夏凌薇。 可是现在她却看着贺岚月,根本就没有看他。 看着他们俩红着眼眶“深情互望”,南司瑾突然感觉自己就是个局外人,不管怎么努力,都无法分开他们。 真可悲啊他,做了这么多,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第297章 夏凌薇的抉择 看着夏凌薇眼眶通红的模样,贺岚月心里也很难受,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他在那个陌生的丛林里九死一生的时候都没掉泪,此刻看着夏凌薇,竟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心疼自己不在时,她受了那么多的苦。 贺岚月的戒指已经递到了夏凌薇的面前,如果她愿意跟他和好的话,只需要收下戒指就可以。 夏凌薇的目光看向那枚璀璨的,闪耀着光芒的大克拉的蓝钻戒指,用脚后跟想都知道,肯定价值连城。 她就是个财迷,看到这么贵重的东西,说不动摇是不可能的。 不过她还是忍住了。 她吸了吸鼻子,忍住泪水,轻声道:“还是算了吧,我都已经跟南……司瑾在一起了,感情的事也不是儿戏,也不能今天跟这个人,明天跟那个人。” 南司瑾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没听错吧?! 夏凌薇不打算跟贺岚月走! 这是真的吗?! 刚刚还垂头丧气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一样的南司瑾,瞬间活了过来。 因为知道自己是用卑鄙手段得到她的,所以他连阻止的勇气都没有。 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又一次的选择了他! 南司宴带不走她,贺岚月也带不走她。 她是那么坚定的留在了他的身边。 南司瑾又幸福了。 夏凌薇肯定是喜欢上他了,并不是他强取豪夺逼迫她,而是他们两个人两情相悦。 南司瑾 高兴的都有点儿盲目乐观了,不过这也没什么的,她选了他是事实。 而贺岚月这边情况就不太好了,他难以置信的看着夏凌薇,似乎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被拒绝。 他难以置信的看着夏凌薇,问道:“为什么?我都说了不介意,你家的事我也可以帮你解决,你为什么拒绝我?是不是他还用其他的事威胁你了?” 不然的话,他实在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会拒绝跟他和好。 至于她说的那些蹩脚的理由,贺岚月才不相信。还什么感情不是儿戏,她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和南司瑾在一起了,难道就不儿戏了? 因为不敢相信,而且被拒绝了很愤怒,贺岚月的声音比刚才大了很多。 南司瑾又站出来当护花使者了。 “你别冲着她这么大声嚷嚷,她愿意跟谁在一起是她的自由,再说我们先前也不知道你出事了……感情的事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当初你把她从我的身边抢走,我不是也什么都没说么!” 他可不是什么都没说,而是没少说。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南司瑾当然感到后怕,同时也为他幸运的捡回一条命而高兴。 可一码归一码。 “咱们是公平竞争,你不能输不起。” 现在的南司瑾完全化身为一个斗胜的公鸡,洋洋得意的很。 他甚至觉得夏凌薇会突然这么喜欢他,是因为他的技术好。 也不枉费他年少轻狂的时候观摩了那么多小电影,学会了很多“技巧”,第一次就做到让她满意。 有一说一,因为这种事被喜欢上虽然也算不得多么令人高兴的事,但作为一个男人,他还是很自豪的。 至少夏凌薇一点都不排斥跟他亲密接触。 贺岚月都快要烦死南司瑾了,恨不得找一卷胶带把他的嘴给粘上。 可惜,此时此刻的他没有闲心做这么幼稚的事。 他不愿意相信,夏凌薇是真的喜欢上南司瑾了,可又不能不相信。 在贺岚月的视角里,她和南司瑾认识在前,而且跟他在一起之后,也和南司瑾保持着暧昧的关系。 说不定她的心里一直都有南司瑾。 当初贺岚月得到夏凌薇的时候,也是使用强硬手段才得逞的。 所以他没有自信,患得患失的。 他永远都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回答我啊!” 夏凌薇不敢看他,目光闪躲的说道:“他没有威胁我,是我不想离开他。” “呵……” 贺岚月的笑声传来,夏凌薇的视线没看向他,所以也不知道他的表情。 只是从这笑声中,她听出了一丝伤感。 夏凌薇心里也很难受,毕竟相比于南司瑾,她觉得还是跟贺岚月在一起的时候更舒心。 可是,一想到将来她会被他嫌弃,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害怕。 所以她宁愿在这里就结束。 贺岚月一直盯着夏凌薇的脸,想通过她的表情变化判断她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对他来说,这些事都太没有真实感了,他也愿意不相信她会这么轻易的变心。 看出她表情里的无奈和遗憾,贺岚月的心里又燃起了希望,抓着她的肩膀问道:“这不是你的真心话,你是有苦衷的对吧!” 这突如其来的肢体接触,把夏凌薇和南司瑾都吓了一跳。 南司瑾立刻想拉开贺岚月,不满道:“别动手动脚的,还有你这话说的,没选你就是有苦衷,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岚月你这个人未免也太自恋了点。” 贺岚月却一把推开他,继续等待夏凌薇的回答。 夏凌薇嘴硬道:“这就是我的真心话。” “那你为什么要哭呢?” 贺岚月抬手,指腹轻柔的抚过她的脸颊,触碰到她冰凉的泪水。 他俩这样,就像是被恶人硬生生拆散的苦命鸳鸯似的。 南司瑾看不下去了,又一次冲过来拉开了贺岚月,暴躁的吼道:“她哭还不是被你吓得!你快滚,别在我家打扰我们!” “我当然要走,而且要带她一起走。” 说着,贺岚月拉住夏凌薇的手,拽着她往门外走去。 南司瑾立刻去拦,他抓住了夏凌薇的另一只手,破口大骂起来。 “你有毛病啊!她都说了选我,你能不能尊重她的想法?” “你没资格说我,你尊重她的想法了吗?” 这两个人其实半斤八两,都是用了不光彩的手段才得到她的。 现在他俩在这掐架,就有一种小偷和强盗在争论谁更守法一样,很滑稽。 就是苦了被他们俩同时抓住的夏凌薇了。 左右两只手分别被抓住,像钳子一样,她甚至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被捏碎了,好疼。 可是他们俩的眼里都在充满敌意的和对方对峙着,谁都没有注意到夏凌薇痛苦的表情。 第298章 她其实就是路边的一块石头 夏凌薇索性也不挣扎,就这样任由他们俩在那争吵。 爱怎么吵就怎么吵去吧,反正她也挣脱不了,手腕疼就忍着呗! 她甚至连劝都不想劝一句。 虽然一切看起来都是因她而起,但她却认为,问题根本就不在她。 他们俩都不是真心喜欢她,如果喜欢她的话,怎么可能不顾她的感受,这么使劲的抓她的胳膊。 夏凌微也不太明白什么才算真正的喜欢,但这样不珍视的行为,绝对不是喜欢。 他们之所以为了她反目成仇,说白了就是为了争夺某一样东西,只是恰好这个东西是她而已。 额…… 说自己是东西,总感觉怪怪的,但说她不是个东西更奇怪。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她也只是打个比方。 夏凌薇一直都在思考,在剧情设定里她只是个炮灰,就算抛开剧情,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她的各方面条件也很普通。 至少在贺岚月和南司瑾他们那个阶层里,随随便便就能找到比她更优秀的女生。 可是,他们为什么放着那么多更漂亮家世更好而且还特别喜欢他们的女孩不要,偏偏来争抢一个啥也不是的她呢? 而且不仅仅是他们俩,还有蓝斐羽和沐星辰,也有事没事的就来找她说话,就像是故意撩她一样。 夏凌薇可没自恋到认为,他们都喜欢她,一定有其他的原因。 直到某一天,她在刷艾尔拉斯的校园论坛时,发现有一个小组在讨论南司瑾有一天带了个不是很贵的手表,才不到十万块钱。 虽然这个数字对普通人很贵,可是对艾尔拉斯的大多数学生来说已经很便宜了。 甚至因为太便宜,很多人都觉得带出去很丢脸。 然而在看到南司瑾戴了之后,就有很多人开始夸这个表好看,有设计感,而且做工也非常精细,总之就是哪哪都好。 都开始买同款。 夏凌薇还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班的男生聊天的时候,还都很鄙视这个牌子的手表来着。 就因为南司瑾戴了,评价就变得截然不同。 这就是所谓的代言人效应。 某个普通的随处可见的商品,由于被某个大家都崇拜憧憬的人使用了,就会大火,销量暴涨。 夏凌薇就是那个随处可见的便宜商品,不对,她觉得自己连商品都称不上,就是路边随处可见的石头。 由于南司瑾某天一时兴起,把这块石头捡起来了,还每天带在身边,就会让人误以为这块石头很特别,很有价值。 与商品不同,商品可以买同款,可路边的石头却找不到一模一样的。 谁想要,就只能从南司瑾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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